规范抗菌药物遴选,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我院顺 利完成2011年抗菌药物品种品规遴选工作
由于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目前细菌耐药性已成为一个日益严重的全球性公共卫生问题,为有效遏制细菌耐药,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2011年卫生部在全国启动并广泛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辽宁省卫生厅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订了《2011年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规定,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二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对于第三、四代头孢菌素类、碳青霉烯类、氟喹诺酮类和深部抗真菌类等四大类药物,则严格规定了口服和注射剂型的品规数量。
我院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抗菌药物的临床合理使用,为了切实贯彻落实省卫生厅抗菌药物品种遴选工作要求,2011年6月13日,孙丽梅副院长主持召开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参加的药品遴选会议,通报我院目前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讨论本院抗菌药物遴选原则、程序和内容。着重强调了国家基本
药物和医保品种在临床治疗中的应用;遴选内容涵盖品规和品种两大部分,药剂科主任介绍了各类抗菌药物的基本药物、医保类别、规格价格、分级使用类别、药物应用日处方协定剂量(DDD值)、药敏试验、药物不良反应等详尽资料供专家参考,与会专家认真负责地对本院抗菌药物进行遴选。确定了本次抗菌药物遴选结果。
本次遴选的抗菌药物品种品规数量完全符合辽宁省卫生厅《2011年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能够满足本院临床常规治疗需要。通过抗菌药物的科学遴选,对我院有序进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进一步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机制,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具有重要意义。
铁岭市妇婴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
2011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