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推进我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调查和思考

  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公平与正义,推进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市第五次党代会和五届一次人代会提出了“打造活力XX、建设诚信XX、构建和谐XX,实现新的跨越”的奋斗目标,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水平,更具有紧迫而重要的意义。
  一、我市弱势群体及救助工作现状
  目前,我市有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特困群众、五保供养对象等弱势群体19万余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在7.58万城乡低保对象中,失业人员有1.22万人,失地农转非人员9802人,离岗人员7288人,离退休人员1886人,其他人员3.23万人。全市3.15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37元以下)仍然生活在温饱线下,有17.81万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37元-1000元)未实现稳定越温,在温饱线上徘徊,随时可能返贫;有226个省定贫困村,基础设施薄弱,农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急需改善。
  近年来,我市初步建立了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救助基本框架,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明显改善。主要表现在:
  (一)城市低保实现应保尽保。自1998年我市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已累计保障城镇生活困难群众293多万人次,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5亿多元。保障标准从100元提高到130元,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60元,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二)农村扶贫开发力度加大。全市共建设了150个扶贫新村,新改建通村公路3109公里,解决了395个村不通公路问题,新建了27所中小学,改造了42所乡镇卫生院,实施了1818户移民搬迁工程,完成了1200人的劳务扶贫工程,解决了全市2.1万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帮助全市9.4万低收入人口实现了稳定越温,使150个贫困村彻底摘掉了贫困帽子。
  (三)农村救灾救济工作成效明显。截止20XX年底,全市供养五保对象9195人,其中集中624人,分散8571人,平均供养水平年人均819元。积极实施农村“安身工程”和“灾后重建”。近年来,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先后投入资金4000多万元,帮助1.6万余户农村住房困难和受灾群众新建住房8.3万余间,基本解决了农村群众的住房难问题。认真开展“三荒(春荒、夏荒、冬荒)救济”,每年投入资金约400万元,救济生活困难群众约8万人次,解决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建立了分级负责、分级负担的救灾工作机制,确保了灾后重建工作的有序开展。稳妥推行农村低保制度,将15863名(其中失地农民984人)农村生活困难群众纳入了农村低保。
  (四)专项救助逐步建立。开展了以建立农村医疗救助为重点的专项救助工作。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按所辖农业人口不低于人均0.5元安排经费,作为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目前,全市已投入资金393万元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基金,救助贫困群众2401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60万元。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了对城镇“三无对象”(无收入来源、无抚扶养人和赡养人、无劳动能力)、低保对象、农村贫特困户在上学、就医、住房和用水、电、气、通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困难群众实施综合救助。
  (五)生活困难失地农民救助加强。将解决失地农民生活困难作为新形势下救助工作的一个重点,20XX年全市有9143名失地农转非人员享受了城市低保待遇,有984人享受了农村低保待遇,有4021人得到了口粮救济,人平发放口粮救济金58元。
  (六)优抚政策全面落实。对全市健在的8835名在乡老复员军人均实行了定期定量补助,定补标准达月人均100元,比全省规定标准高出10元;落实了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统筹政策,基本解决了伤残军人治病难的问题;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了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与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同步提高。
  二、弱势群体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有些地方和单位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片面地认为关注和救助弱势群体是民政、扶贫等少数部门的事,缺乏主动参与的自觉性,工作力度不大,投入不足。有的救助对象“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自身努力不够,稍有困难就找政府。
  (二)救助需求与现有社会救助制度不相适应。近年来,随着城乡低保、五保、农村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城乡困难群众的温饱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但是,因病致贫、因灾致贫及贫困家庭医疗难、子女上学难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现有社会救助制度无法适应新形势下救助工作的需要,迫切需要进一步健全规范,切实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弱势群众的救助工作不是单一的部门行为,应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
  (三)救助资金筹集困难。目前,弱势群体的救助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依赖于财政的投入,受经济条件的制约,财政投入毕竟是有限的,特别是个别地区对社会救助资金投入还存在着列而不支、支而不足的问题,成为制约救助工作开展的瓶颈。以城市低保和农村医疗救助工作为例,根据国务院规定,低保资金主要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担,而我市已发放的1.53亿元低保金中有1.51亿是向中央和省上争取的;农村医疗救助工作虽然筹集了救助资金390多万元,但全市农村贫困群众需医疗救助的有近12万人,需资金2800多万元,投入与实际需求之间的矛盾相当突出。
  (四)发展不平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实施多年,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但农村低保制度仍处在试点探索阶段。各区(市)县对救助工作的重视、资金投入、救助标准上也存在差异。以农村五保工作为例,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最高的夹江县达到了年人均1100多元,而最低的区县年人均不足700元。
  三、对健全弱势群体救助工作体系的思考和建议
  (一)提高认识,完善救助工作组织领导体系。随着改革的深入,利益关系的调整,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还会不断出现。完善弱势群体救助体系,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活中面临的各种困难,有利于从源头上解决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关注和救助弱势群体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要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认识,把加强此项工作作为建设“和谐XX”的重要方面来认真抓好抓实。要建立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分工负责的救助工作领导体系,将关注和救助困难弱势群体的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增强刚性约束。民政部门是城乡社会救助的主管部门,承担管理、综合、协调的职能。劳动保障、发展改革、财政、卫生、扶贫、教育、建设、国土资源、农业、司法、宣传、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慈善协会、公益协会和各种以社会救助为目的的社团组织,要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帮贫济困。
  (二)增加投入,完善救助资金筹措机制。加大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财政投入,强化监督,确保地方救助配套资金到位。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将社会救助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政府的土地收益要划出一定比例用于被征地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定期定量生活救助。建立社会救助资金的自然增长机制,每年社会救助资金的增长幅度应略高于当地财政收入增长的幅度。要挖掘社会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建立以经常性救助为基础,临时配套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要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福利彩票事业筹集社会救助资金,变单一投入为多元化投入。
  (三)协调配合,逐步建立救助工作的长效体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构筑救助工作新平台,着力解决困难群众住房、医疗、教育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别关注农垦、森工、资源枯竭矿山等困难行业和企业特困职工家庭,对低保家庭中因大病、重残、年老等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给予重点救助,实行应保尽保。进一步做好分类施保工作,建立贫困预警机制,提高低保管理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健全灾害应急救助体系,确保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灾民的吃、穿、住、饮用水、医疗等救助措施到位。进一步巩固、完善和提高农村低保,对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口实行社会救济;对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而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实施定期定量的常年救助;对有劳动能力,但因病、因残、因灾、因自然条件差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村家庭,实施临时救济。进一步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并着力解决五保对象的住房困难。实施城乡医疗救助,试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启动城市医疗救助。做好教育救助,对低保对象和农村特困户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高中教育阶段提供一定的学习和生活补助费,继续做好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在城镇大力推广廉租住房制度,在农村有步骤地解决“三无”人员和其他特困户的无房和危房改造问题。积极实施就业、法律援助,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
  (四)拓宽思路,探索从根本上的脱困之路。在扶贫范围上,要由抓贫困县调整为在抓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同时,更强调工作到村、扶贫到户。要坚持“参与式扶贫”方针,在规划和实施到村到户项目时,充分尊重农户意愿,让农户广泛参与,给予适当的指导和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设计,提高扶贫对象的积极性,改变传统的“要我干”为“我要干”,提高扶贫工作的实效。增强龙头企业的带动和辐射能力,鼓励立足当地区域经济优势,按照产业化发展方向,以市场为导向,以利益为纽带,形成龙头企业与贫困农户的利益共同体,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农户增收致富的作用。要积极开展劳动力的培训和转移,加强组织、完善服务、大力支持,根据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在提高贫困人口就业能力和职业技能上下功夫,拓展贫困农民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把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与资源保护、计划生育、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搞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小流域治理等生态工程,实现资源、人口和环境的良性循环,提高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网络.com网。
  (五)广泛动员,推进救助工作的社会化。在加大国有福利救助机构建设的同时,要发动社会力量,发展、扶持和兴建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救助机构,为弱势群体的救助提供有效保障。完善经常性社会捐助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公益慈善组织的作用,积极探索新的社会捐助方式,发展慈善事业。要以社区为依托,积极推进救助工作社会化发展进程,通过整活社区资源,扶持家政服务等壮大基层服务机构,拓展救助服务功能,扩大救助服务项目。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培训社会救助工作志愿者,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广泛开展“义工”服务、“结对帮扶”、“慈善超市”、社区互助、邻里互助等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互助新风。要完善救助对象在生产和经营中的优惠扶持政策,对有条件的救助对象要从文化教育、劳动技能、生产发展、经营服务等方面进行切实可行的帮助和扶持,不断提高他们的自身造血功能,增强自我解困能力,使他们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从根本上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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