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东方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房〃白沙湾二期工程
塔 吊 安 全 旁 站 监 理 方 案
编 制: 批 准:
长沙市长安监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
塔吊安全旁站监理报审表
工程名称:长房〃白沙湾二期B1栋-B5栋、S1栋-S2栋、幼儿园及3#地下室 编号:
长房•白沙湾二期工程塔吊安全旁站监理方案
一、工程概况:
长沙东方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长沙富湘建筑有限公司,中盐勘察设计院勘探、长沙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长沙市长安监理有限公司对施工阶段进行监理。该项目设计由5-8#栋、12-15#栋、19#栋、21#栋等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二、 项目安全监理机构的设置:
依据该项目工程的特点,组成以下项目安全监理机构: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王洪涛 项目安全负责人: 李文化、邹阳生
三、 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 2、已批准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5、《委托监理合同》。
四、 旁站监理的控制管理内容:
1、专项安拆方案的审批程序应符合要求; 2、安拆作业应符合专项安拆方案的要求;
3、安拆人员应持证上岗,安全保护用品应配备齐全; 4、安拆现场应有专业人员指挥,安拆区应设置安全警戒区域; 5、安拆作业前应进行技术交底,安拆过程应符合有关程序要求; 6、塔吊的基础、连墙架应符合安装说明及规范要求;
7、塔吊工程的安全保护装置应符合相关要求。包括:力矩限制器、上升限位器、旋转限位装置、紧急断电开关、信号装置等; 8、电气装置应符合相关要求。包括:总电源的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和金属外壳的接地电阻值、避雷装置及其他接地电阻值等;
9、架体的立网、平网防护应符合有关要求;
10、 安装完成应进行空载、动载和超载实验,并应符合有关要求; 11、 安装完成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报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取得使用许可证。
五、 旁站监理的程序:
1、对施工单位人员组织、机械及完好状况、材料、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上一道工序质量隐蔽报验等进行检测; 2、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的内容实施旁站监理工作,并随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3、旁站监理过程中,旁站监理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上报,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重大问题须迅速上报总监处理; 4、旁站结束后,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记录签字,并要求施工单位安全员签字。
六、 安全旁站监理人员的组织安排及人员职责:
1、旁站监理人员的组织
(1)、根据旁站的具体内容,总监应及时组织、安排安全监理人员,并明确分工;
(2)、旁站监理人员应明确旁站内容,配备必要的旁站监理设备、仪器和工具;
(3)、旁站监理人员应明确旁站纪律,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2、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1)、认真检查施工企业现场安全员到岗情况、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
岗、施工机械运行情况以及安全物资准备和准用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安全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并保存好旁站监理原始资料。旁站监理人员和安全员在旁站记录上签字。
(4)、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对旁站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安全监理通知单,问题严重的,有权要求停止施工。对整改不力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总监或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七、 如遇下列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可下达暂停施工指令: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设施未经自检和监理验收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7、出现安全事故时。
长沙市长安监理有限公司长房·白沙湾二期项目部
二0一0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