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指在对象上所施加的

一、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指在对象上所施加的、能够产生一定利益关系的行为。

知识产权客体的分类: 1.专利权的客体有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2.商标权的客体为商标。

3.著作权的客体为作品。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1.知识产权的对象。它是人为的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2.知识产权是对世权、

支配权。3.知识产权具有法定性。4.知识产权可分地域性取得和行使。5.可分

别授予多人行使。

二、著作权的取得方式:原始取得(自动取得)、继受取得(通过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

三四、著作权人的权利:(一)人身权:1.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是与

著作财产权相对应的人身权(含义);2.著作人身权具有较强的专属性,大部

分情况下不得转让、继承和放弃(性质);3.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

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内容)。

发表权:即作者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特点:1.发表权属于行使一次就穷尽的权利;2.发表权专属于作者,通常不能

转移;3.发表权有保护期限,作者生前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的第50年的12月

31日。

署名权:指作者在作品上表明身份的权利。

内容:1.作者有权要求确认其身份;2.作者有权决定在作品上署名的形式(真

名/假名/不署名)3.作者有权禁止他人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

修改权:1.修改权不是绝对的,通常是不能对抗物权的2.修改权归作者享有,

除建筑图纸以外。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二) 财产权:因使用作品或许可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报酬的权利。 性质:可继承、可转让、不具有专属性,可放弃。

内容: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

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

权利。

复制权的形式:1.从平面到平面的复制2.无载体变有载体的复制3.平面到立

体的复制4.立体到平面的复制5.立体到立体的复制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予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复制。

五、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创造出来的成果。 构成要件:独创性;可复制性(通过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出来)

分类:①文字作品:以文字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作品。②口述作品:通过即兴的口头表达

所创造的作品。③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④美术、建筑作

品 ⑤摄影作品 ⑥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造的作品 ⑦工程设计

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⑧计算机软件 ⑨民

间文学艺术作品 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六、特殊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

(1)合作作品:具备条件①作者要有共同的愿望②合作的作者必须都参加创作的活动

合作作品的作者共同享有著作权,无法分割的合作作品的著作权,适用财产

共同共有原则,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有约定的依从约定,既无规定又无约定

的,则按财产共有原则处理。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自己创作的部

分的可以单独行使著作权。但是,行使该权利时,不得构成对合作作品整体著

作权的侵害

(2)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特征:①作者与所在工作机构应具有劳动关系②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

范围③多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任务或业务范围之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①职务作品的著作权通常属于事实作者(一般职务作品)②利

用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承担

责任的工程设计图等(特殊职务作品)③根据劳动合作,由法人或其他社会组

织主持,根据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意志创作,并由该法人或社会组织承担责任

的职务作品,法人或社会组织被视为其作者,著作权有法人或社会组织享有

(3)汇编作品:可以将已有的文字艺术作品、科学作品或其它材料等作为素材汇集起来,

经过选择、取舍、设计、组合编排形成的作品

对被汇编作品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再创作,产生新的独立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①对有著作权的作品进行汇编,要受著作权人汇编权的制约;②汇编无著作权的作品,汇 编人仅就其设计和编排的结构或形式享有著作权;③汇编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 对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体现为具有独创性的作品,由汇编人享有。

(4)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和作者通过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未明确约定著作权

的归属或没有签订合同的,著作权则为作者

(5)演绎作品: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

著作权归演绎作者,但演绎者仅对演绎的部分享有著作权,不得阻止他人再次对

原作品进行演绎,第三人使用演绎作品要征得原作品的作者和演绎作品的作者双

重同意

(6)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导演、编剧、作词、作曲和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他权利由制作

人享有

电影等视听作品的剧本、音乐词曲以及美术摄影等是能够单独使用的作品,可分

别获得独立的著作权

(7)美术作品:①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②美术作品原件

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8)匿名作品: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持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

(9)外国人作品在中国的著作权:①对外国人实用艺术作品保护期,为自该作品完成起25 年,其他权利由制作人享有;②将外国人已经发表的汉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 字出版发行的,应当事先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③报刊转载外国人作品,应当事先取得著 作权人授权;④外国人作品的著作权人在授权他人发行其作品的复制品后,可以授权或者

禁止出租其作品的复制品。

七、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情形

合理使用的范围: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②为介绍、评论某一

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③为报道时

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

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④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等媒

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

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⑤报纸、

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

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⑥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

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出

行⑦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⑧图书馆、档案

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

的作品⑨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

者支付报酬⑩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

摄影、录像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已经发表的汉字作品翻译成

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八、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内容:

① 出版者的权利

② 表演者权 表演者:是指演员、歌唱家、音乐家、舞蹈家或表演、演唱、演讲、朗诵或

者以其他方式表演文学艺术作品以及指挥这种表演的人

表演者的义务:a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表演单位、演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

并支付报酬b如果表演者所表演的作品是在原作基础上经改编、翻译、注释或整理而成,

表演除了应当取得演绎作品著作人的许可外,还应当取得原作品的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

付报酬

表演者的人身权利:表明表演者身份;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表演者的财产权利:1、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2许可

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3表演者复制发行其表演的录音录像的权利;4许可他人通过

信息网络手段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因此或得报酬的权利

③ 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是指将声音、形象或者两者的结合首次固定于物质载体上的人。

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录音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到第50年的

12月31日

④ 广播电台、电视台 1、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2、播放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3、电视台

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

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九、作者的条件及认定:条件:①具有直接思维能力的自然人;②有创作能力;③从事实际的创作活动;④创作活动必须产生作品

认定:推定原则:如果没有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

提出与署名状况不同主张的,法律要求主张人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视为作者的单位:①该作品的创作由该单位组织;②该作品的创作代表了该单位的意志;③该单位对该作品承担法律责任

十、专利权授予的条件及原则

条件可分为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形式条件:指发明创造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所应当满足的有关程序上的要求,如申请文件的撰写规则、内容、种类等。

实质条件:指专利法所规定的作为专利技术的发明创造所应当满足的关于其本身特征、构成以及类型等内在要素的条件。实质条件又可细分为消极条件和积极条件。

消极条件(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①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秩序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②科学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③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④疫病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⑤动物和植物品种不能被授予专利;⑥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被授予专利;⑦其他不授予专利的技术领域

积极条件:1、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专利条件:①新颖性:“新”;判断标准——现有技术,a时间标准:申请日当天所公开的技术内容不包括在现有技术以内;b地域标准:指全世界;c公开方式:以出版物方式公开、使用方式公开、以其他方式公开。②创造性“难”;判断标准——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参照物);与现有技术相比是否有实质性特点、显著的进步性(客观表现);应为发明、实用新型

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判断人)。③实用性:指一项发明创造能够在产业上进行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判断标准——可实施性、再现性、有益性

2、外观设计的专利条件:①新颖性(不相同)②创造性(不相近似)③具有美感④适于工业应用

原则:1、书面原则:申请人为获得专利权所需履行的各种法定手续都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办理。2、先申请原则3、单一性原则:指一件专利申请的内容只能包含一项发明创造,不能将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发明创造作为一件申请提出。4、优先权原则

十一、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进口权、转让权、许可权、标记权

1、 专利权人享有实施其专利技术的独占性权利;2、专利权人有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技

术的权利;3、专利权人有处分其专利的权利

义务:①缴交专利年费②不得滥用专利权③依国家需要来推广与运用④给发明创造给予奖励的 义务

十二、专利侵权行为

直接侵权行为:①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②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③故意 销售他人专利产品的行为;④进口他人专利产品的行为;⑤使用他人专利方法 直接获得产品的行为;⑥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间接侵权行为: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而是诱导、教唆他人实施别人的 专利,从而发生专利侵权行为的,是以直接侵权行为的存在的前提条件。 特点:①主观上行为人有诱导、教唆他人侵犯专利的故意;②客观上间接侵权 行为直接侵权行为提供必要条件;③间接侵权人因间接侵权而获不法利 益而发生侵权行为专利权的主体。

十三、专利的种类:发明(改进发明、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实用新型(产品新型、改进新型);外观设计

十四、实用新型和发明

实用新型(也称为小发明、小专利):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 技术方案。

特征:①是一种实物②具有应用性的技术特征③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发明:是一种新的、有创造性的技术方案

特征:①是一种技术方案②是一种具体的技术方案(可操作性、可实践性)③必须是一种创新 的技术方案④必须是一项符合法律要求的技术方案

发明的种类:①产品发明:通过智力创造发明出来的具有一定载体的各种制成品。②方法发明: 把一种技术、步骤的发明。③改进发明:指已有产品或方法所做出的实质性革新 的技术发明

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①发明从没有到有而实用新型从有到优(两者专利性要求不 同)②两者保护范围不同③两者申请审批的程序不同④两者保护期限不同(实用新 型保护期限为10年,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

十五、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新闻是指对新近发生的事的报道。

时事新闻又称纪实新闻,是指全部由对事实的报道组成的新闻。

十六、商标权的含义及内容

含义: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使用的商标所享有的权利。

内容: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商标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 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权利:专有使用权、禁止使用权、处分权(许可使用权、转让权、出质

权、投资权、继承权)

2、未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权利:使用权、处分权

3、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义务:①不得擅自改变注册商标;②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的;③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④注册商标必须使用的义务;⑤使用商标注册标记——从商标注册人的义务到权利的回归。

十七、注册商标的无效及商标侵权行为

宣告无效的事由:①违反商标禁用的条款;②注册申请人采用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注册 不当);③商标注册时与在先权利相冲突;④不使用注册商标或不遵守使用 的规定。

注册不当的无效:①以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者伪造申请文件而注册的;②代理人或代表人抢先 注册商标;③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商标的其他情形

与在先权利相冲突的无效:1、与他人已有的在先权利:①再现著作权;②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 ③公民肖像权和姓名权;④商号权;⑤在先商标权

2、与他人合法权益:①驰名商标;②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③地理标志;④

代理或代表人未经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

商标侵权行为:①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 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②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③伪造、擅 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表示或销售这种标识的行为;④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 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⑤给他人的商标专用权造 成其他损害的。

十八、职务发明创造认定的条件

职务发明创造:即职工在履行职务中所完成的新发明、新设计,或者是在执行所在单位的指令 中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的有关权利应归属单位或应依合同将权利转让给单位。

我国职务发明创造的种类:①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②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 作之外的任务所出的发明创造;③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 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十九、驰名商标的认定及法律保护

驰名商标认定的标准:①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②使用该商标的商品 近3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及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③使用该商标的商 品在外国的销售及销售区域;④该商标最初使用及其连续使用的时间;

⑤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⑥该商标在中国及外国的注册情况;⑦该商 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认定方式:①主动认定(商标行政主管机关);②被动认定(人民法院)

法律保护:①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予以保护;②放宽驰名商标注册的显著性条件;③扩大驰 名商标的保护范围;④驰名商标所有人享有特别期限的排他权。

二十、注册商标的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是商品的生产经营者及服务的提供者依照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自 愿注册原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书及相关文件,缴纳规费的程序。 商标注册申请人:1、申请人可以是任何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2、申请机关 是商标局。

商标代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 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按商品分类提出申请: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提

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手续:向商标局投出《商标注册申请书》,交送商标图样,附送有关证明文件, 缴纳规费。

商标注册的重新申请和变更申请:重新申请:①在同一类的其他商标,使用注册商标的应重新 申请;②改变商标的标志可重新申请。

变更申请:注册人的姓名、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应提出变更申请

商标申请注册的批准和审查:1、申请日的确定——与专利申请日一致;2、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①实质审查②商标注册申请的初步审定及公告③商标异议

商标权的取得以核准注册之日算起;专利权的取得以申请专利日算起

二十一、我国参加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

综合性国际公约:①《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②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③与贸易有 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保护著作权及其邻接权的国际条约:①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②《世界版权公 约》③保护表演者的表演权《罗马公约》④《保护唱片制作者防止唱片被 擅自复制公约》

其他知识产权国际公约:①《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 ②商标国际注册的《马德里协 定》③保护植物新品种的《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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