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根据全县土地利用战略、土地利用目标和任务的要求,合理调整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结构如下:
规划到2010年,全县农用地面积调整到165408.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为97.04%,比2005年增加0.09%;全县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2700.00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为1.58%,比2005年提高0.18%;其他用地面积调整到2349.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38%,比2005年降低0.27%。
规划到2020年,全县农用地面积调整到165044.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为96.82%,比2005年降低0.12%;全县建设用地总量不高于3267.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为1.92%,比2005年提高0.52%;其他用地调整到2146.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29%,比2005年降低0.39%。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严格保护耕地,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适当扩大园地面积,保持林地资源优势,略有增加;其他农用地面积略有减少。
(一)耕地
到2010年耕地总面积为17314.0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10.16%,期间耕地增加2183.49公顷;2020年耕地总面积16864.5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9.89%,2006~2020年间共增加耕地1734.01公顷。
(二)园地
到2010年园地面积为9755.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2%,期间园地增加4731.70公顷;2020年园地面积为9833.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7%,2006~2020年园地面积增加4809.53公顷。
(三)林地
到2010年林地面积为134267.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77%;2020年林地面积为134267.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77%;2006~2020年林地面积减少5691.24公顷。
(四)其他农用地
到201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4071.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39%,期间其他农用地减少1069.00公顷;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4078.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9%,2006~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减少1061.69公顷。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加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合理调整建设用地内部结构,确保县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各类建设用地应以内涵挖潜为主,尽可能利用非耕地。规划期间,城镇工矿用地适度扩大,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相应增加,农村居民点用地适度减少,城乡建设用地结构进一步优化。
(一)城镇工矿用地
到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60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5%,期间增加面积144.59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118.20公顷,占用耕地65.30公顷;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866.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1%,2006~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增加410.59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400.40公顷,占用耕地181.56公顷。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
到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46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6%,期间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4.97公顷;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344.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9%,2006~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120.94公顷。
(三)交通水利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到2010年基础设施等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64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7%,期间基础设施等其他建设用地增加168.95公顷;2020年基础设施等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0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2%; 2006~2020年基础设施等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增加585.85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296.14公顷,占用耕地120.11公顷。
三、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到2010年未利用地面积为2349.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8%,期间未利用地减少463.52公顷;至2020年未利用地面积为2146.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9%, 2006~2020年未利用地面积减少666.08公顷。
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围绕建宁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战略、城市发展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安排及农业生产布局,重点做好耕地与基本农田、城乡建设用地、生态用地布局调整优化,实现土地利用与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
一、农用地布局
(一)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
科学调整划定基本农田,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任务,形
成以集中连片耕地和高产稳产优质良田为主体,主要分布于里心、溪口、均口和黄埠乡等河流两侧平原地带的基本农田格局。推进形成以基本农田为主体的耕地布局。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耕地和基本农田实行用途管制,发挥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生态、景观和间隔作用,使生态建设、耕地保护和构建城乡宜居环境三者有机统一。调整划定后全县基本农田面积15720公顷。
实施基本农田弹性布局。在完成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划定任务数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增划一定数量的优质耕地,与下达的基本农田任务数共同构成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略大于基本农田面积。
(二)园地布局
建宁县是中国黄花梨之乡,近年来大力加强果树生产,因地制宜种植有地方特色的果树,提高园地面积,通过开垦荒山、荒草地进一步发展果园、其他园地;老龄园逐步退耕,加强新增园地及现有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着重调整品种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着力发展优质果园,建立优质果产品基地。规划期内园地面积增加4809.53公顷。重点分布在里心镇、均口镇、溪口镇等乡镇。
(三)林地布局
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培育”的要求,以建设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充分利用宜林荒草地资源进行造林。在闽江源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地位重要的区域,建设一批林业重点生态工程。重点实施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城市林业生态工程和村镇绿化工程。同时通过调整将部分灌木林地、疏林地改种为果园和其他
园地。规划期内,林地面积减少5691.24公顷。
二、建设用地布局
(一) 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以建宁城市总体规划与乡镇总体规划为依据,实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控制,落实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保障城镇建设用地的供给,确保县级以上重点项目和工业园区用地需求。
1、城镇工矿用地布局
以建设山水生态园林县城为目标,按照空间做大、产业做强、环境做优的要求,发展壮大中心县城,推进主城区逐步向水南、金溪方向发展,拓展城市构架。在改造提升老城区的同时,加快水南、河东、黄舟坊等片区开发,逐步形成以老城区为中心,水南、黄舟坊为副中心的发展格局。同时推进里心、均口等县域次中心镇发展,引导群众有序向中心镇梯度转移,扩大城镇规模,提高城镇化水平。形成城区紧凑发展、乡镇集聚发展的城镇土地利用格局。
优先保障省级开发区(翔飞工业园区)用地需求。优化产业用地结构,鼓励集约挖潜,优先使用存量土地,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引导乡镇企业向工业集中区集中,形成企业集中连片布局,工矿规模化发展的布局,从而获得更多的集聚效益和规模效益。
2、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按照集约用地、集中建设、集聚发展的原则,布局新农村建设用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用地保障。通过实施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和“造福工程”、“地质灾害搬迁”,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合理引导农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鼓励提高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效率。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加强对“空心村”用地的改造,逐步形成保持建宁县传统乡
土特色、又适应现代化农业和农村发展要求,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农村居民点格局。
(二)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布局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节约土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方针,合理规划适度的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和用地规模,优先保障市级以上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着力提升现有设施能力,加强配套衔接和促进资源共享,提高基础设施整体效率和集约用地水平。
1、交通运输用地布局
按照三个层次(铁路、高速公路和出县公路)同时推进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铁路、高速公路、省道、县道的公路运输网络,有效缓解交通基础设施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问题。规划期内,重点建设向莆铁路建宁段、建宁至龙岩铁路、邵武至江西广昌高速公路建宁段、建宁至长汀高速公路、省道205线均口至宁化公路、建宁城关至武调火车站快捷通道。形成便捷、通畅、安全的综合交通网络。
2、能源和水利设施用地布局
根据建宁县水电为主的电力发展格局,支持高压变电站建设,保障建宁的用电供应。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要求,保障推进防洪堤工程建设、城镇水电站的建设。提高防洪减灾能力,进一步完善城镇防洪体系并保障其用地。
(三)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规划期内,支持风景旅游景点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保障金铙山风景旅游区、鸳鸯湖风景区以及高峰休闲度假区建设用地,形成以生态、休闲、度假为特色的闽西北生态旅游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