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消防责任人职责
1.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2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全体人员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
1.3贯彻消防法规,落实消防措施,加强消防监督,宣传消防知识,组织消防演习,管好消设施(备),增强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1.4熟悉辖区内的防火建筑结构和人员工作、生活环境及人员疏散通道等基本情况,掌握各种消防设施(备)的基本功能、原理及正确使用方法、灭火应急措施等知识。
1.5制定重大工作计划,开展大型活动,必须拟定相应的灭火应急方案。
1.6定期检查辖区内的消防设施,组织讨论、修订、完善灭火应急方案,确保万无一失。
1.7及时消除并处理火险隐患、火警投诉及有关事宜。
3.1.8发生火灾时,在专业消防人员赶到现场之前,担任现场总指挥,协调灭火工作。
2.消防控制中心值班员岗位职责
2.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2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构造、性能及操作程序,管好资料,熟记工作电话号码,熟悉火报警方法与程序,保证救灾时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3做好消防值班记录,与各岗值班员保持联系,认真及时地处理消防报警及电话投诉。
2.4定期进行消防设施(备)的巡查、养护,确保消防设施(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2.5按时交接班,严格履行交接手续。交接班时,双方必须将值班记录、设施(备)状况、事故处理情况及各处钥匙一一交接清楚,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2.6宣传消防法规,报告消防隐患,提出消防合理化建议。
2.7非消防值班员不得在控制中心逗留,禁止私人占用值班电话。
2.8禁止在控制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需短暂离岗时须得到领班同意,且在顶岗人员到位后方可离岗。
2.9确认发生火灾时,须迅速报告项目负责人并果断按灭火作战方案处理。
3.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3.1责任区全体员工均属于义务消防队员,有义务、有责任承担消防工作。
3.2全体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随时准备投入消防战斗。
3.3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并掌握责任区消防设备(施)基本功能、位置,手持灭火器具摆放点位及使用方法,手动报警器报警方法,消防疏散通道位置及疏通方法,破门救灾方法,消火栓使用方法,紧急灭火程序。
3.4宣传、贯彻消防法规,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行为,发现火险隐患迅速报告。
3.5发现消防设施(备)遭破(损)坏,应立即报告消防控制中心进行处理。
3.6积极参加服务中心及公司组织的消防灭火训练,自觉接受相关业务培训。
3.7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疏散受灾人员及物资。
3.8灭火过程中必须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维护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
3.9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防火意识。
4.工作程序
4.1报告范围
4.1.1凡在责任区内发生的,并与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联,造成的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较大,非借助上级或外界力量无法解决的事项,均属报告的范围。
4.1.2责任区内发生的打架、斗殴、流氓滋事等严重影响业主/物业使用人、管理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4.1.3责任区内发生(现)的火灾、重大事故隐患、业主/物业使用人非正常死亡情况等。
4.1.4责任区内发生(现)的凶杀、强奸,业主/物业使用人被绑架、敲诈,家庭财产(车辆)和公共财物被盗(抢)等恶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线索。
4.1.5责任区内发生违章搭建及较长时间停水停电情况。
4.2报告内容
4.2.1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以及过程、结果等等。
4.2.2目前案(事)件处理的方法与进度,下一步的计划,需要提请公司协助解决的具体问题等等。
4.3报告程序
4.3.1正常情况下的报告程序应该是逐级上报,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越级直接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4.3.2服务中心内部的一般报告程序是安全管理员向班长报告,班长向安全管理队长报告,再由安全管理队长向管理处领导汇报。
4.4报告时限
4.4.1凡接到发生重大事项的报告,无论哪一级都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按规定予以正确处置,同时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展,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4.4.2一般的治安案件发生后,在两小时内必须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报告。
4.4.3一般的刑事案件发生后,在一小时内必须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报告。
4.4.4火灾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须在半小时以内向综合管理部报告。
4.4.5违章搭建及停水停电1小时以上的,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报告。
5.表格
《突发/重大事项报告表》
以上制度各管理处于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