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与中国企业对策
传统的贸易壁垒由于世界各国的进口关税税率不断降低而名存实亡,反倾销、反补贴、绿色贸易壁垒等一大批被WTO认可的合法的贸易保护措施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青睐,成为构筑贸易壁垒的主要保护措施。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不断增长以及在国际贸易舞台上的地位不断上升,国外许多企业利用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规则,正在向“中国制造”频频发难。近年来有愈演愈烈之势。刚开始,主要是一些欧美发达国家,现在,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对中国产品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上遭受反倾销立案调查数量最多的国家。这种状况使我们不得不思考为什么中国出口产品会频繁遭受国外对华的反倾销,中国应如何应对这种情况?
一、国外对华反倾销的现状
(一)对华反倾销的特点
1.对华反倾销案件有增加趋势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对外贸易取得了
迅速的发展,已成为世界贸易大国。但与此同时我国遭受外国的反倾销调查的绝对数量正以惊人的速度增长,引起了我国产品出口商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忧虑与不安。自1979 年6 月中国出口到欧共体的糖精钠被控倾销以来,中国企业已经成为国际反倾销的最大受害者,尽管全球范围内反倾销诉讼的案件已经呈现日益减少的趋势,但针对中国的反倾销诉讼却在与日俱增。
2.对华反倾销案件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这一点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对我国反倾销的特点,由于发展中国家生产力发展水平相近,产品结构趋同.因而,当某一个国家对我国某种商品给予反倾销指控,其他一些国家也紧随着对我国进行反倾销调查,从而形成发展中国家对华反倾销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其结果是使我国产品被一系列发展中国家拒之门外。拉美国家在对华反倾销的行动上相当一致,一旦某个国家做出反倾销的调查,其他国家紧随而上,
导致我国产品在发展中国家市场上迅速败退,
严重影响了我国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3.被涉及到的反倾销产业越来越多
近年来,中国产品遭遇反倾销正逐步呈现多元化趋势:彩电、钢铁管件、鞋类、纺织品、制家具、水产品等无所不涉。特别是原本希望在全球纺织品贸易自由化大潮下有所作为的中国纺织品出口企业,被美国和欧盟以各种各样的理由进行限制,可谓频频出招,步步紧逼,从
而上演了一场场中外纺织品的马拉松式谈判。中国的彩电行业以及六大彩电巨头也被牵涉了进来。
(二)反倾销给中国企业带来的影响
1.我国产品被诉反倾销打击了部分企业的出口积极性
有关 WTO资料显示,我国遭受反倾销调查的案件平均每年有30.7起,排全球第一,占全世界的12%。尤其是以欧美,为主力,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到对我国反倾销的行列中,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我国是世界上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最大受害国。据《法制日报》报道,世界贸易组织统计,由于反倾销,我国每年约有400亿- 500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受影响。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半年度反倾销报告》,20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间,共有22件反倾销调查、18例反倾销案最终裁决指向中国,位列这两个调查项目的第一位,数量几乎是第二名的3倍。在中国加入 WTO八年多里,这几个数字在逐渐上升。反倾销案件涉及的规模和金额日益增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国内部分企业出口产品的积极性。
2.高额的反倾销关税,使我国的出口产品在国外场失去了竞争能力
目前,中国已经连续十多年成为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也成为世界各国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最大受害国。1993年12月墨西哥对我国鞋类征收165%至1105%的关税, 2001年,欧盟理事会对我国数十家企业节能灯产品征收了 200%以上的反倾销税,这都迫使中国企业退出市场,从而导致我国产品在国外失去市场和竞争力,造成大量的经济损失。高额的反倾销关税使我国相关企业产品的竞争力大幅下降。同时长时期的进行反倾销措施,导致我国在国外原有的业务客户逐步流失,想再重新进入失去的市场的难度加大。
二、国外对华反倾销的原因分析
(一)我国产业结构不合理,外贸秩序紊乱,宏观调控乏力
我国自80年代后期提出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目标 ,但成效不大。出口市场过于集中 ,中国出口到美国、欧盟、日本3 个国家和我国香港地区市场的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70 -80 %,而且出口香港的产品大部分又转销欧美等国家 ,这样中国大量劳动密集型产品集中地涌入欧美日等国市场,冲击造成的各国劳动密集行业萎缩是可想而知的。而且 ,我国产业结构不合理,出口以低、初级产品、低技术含量、低附加价值产品为主, 此类产品的价格构成中,人工费用占很大比重,而这种价格构成正是此行业的比较优势之所在,产品结构性过剩较为严重 ,从而导致产品价格战不断。商家见机出口好销产品 ,造成短期出口量急剧增加 ,此时 ,国家又缺乏行之有效的宏观调控和管理 ,势必导致企业自相残杀,“以量取胜 ,低价竞销”的结果使之受人以柄 ,遭受反倾销起诉。
(二)中国企业应诉不积极,自我保护意识弱
最近几年,中国企业应诉率上升,但是仍然有四分之一左右的案件不应诉。以1998年欧盟诉中国硅铁产品反倾销案件为例,当时,欧盟分别向中国的37个出口商发起调查问卷,可惜没有的到任何答复,各国反倾销法中都有一项重要规则,名曰“可获得最佳材料”。它指出:如果调查机关向被调查方(倾销产品的出口商、生产商等)发出的调查问卷得不到答复,得不到可靠的材料,或对方不配合调查人员提供有效证据,则调查机关可偏听偏信申请方的资料,并依此做出裁定,通俗说,应诉就有机会,不应诉就等于“认罪”。不应诉肯定会招来严重惩罚性后果。
(三)新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盛行导致世界
反倾销具有扩大化趋势
当前 ,国际市场竞争激烈 ,全球经济不景气 ,大有衰退之势 ,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的贸易逆差不断扩大。中国入世 ,享受到了更低关税 ,配额及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也取消。许多进口国为保护各国产业或转嫁经济危机 ,害怕有竞争力的中国产品占领市场 ,就将反倾销手段频繁用于了中国的出口上 ,以排斥抵制中国产品。特别指出的是 ,我国具有劳动力和原材料低廉的优势 ,在国际竞争中明显处于有利地位。本来我国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与西方技术密集型产品是具有互补性的 ,但由于资本沉淀和就业问题 ,西方国家往往不愿意退出劳动密集型产业。当价廉物美的中国商品涌入时 ,发达国家自然采用反倾销诉讼进行贸易保护。
对于发展中国家 ,特别是尚未加入 WTO 的国家 ,受到反倾销调查就更多了。新贸易保护主义是发展中国家遭受反倾销的根源。
(四)中国经济迅速崛起导致中外经贸领域摩擦加剧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焕发了勃勃生机,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了连续的高增长,低通胀的大好局面,经济增长的质量也明显提高,这与周边国家金融危机频频、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中国目前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三大贸易国。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一方面引起了同类产品竞争国的疑虑;另一方面在进口国造成了同类产品的更剧烈的竞争。因此,一些国家便会想尽办法来削弱我国在某些行业和领域的比较竞争优势地位,而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则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因此,一旦被调查的我国产品被课以高额反倾销税后,将会失去价格优势,对于缺乏品牌效力的国货来说其竞争力便会大打折扣。
(五)非市场经济,桎梏着我国反倾销的应诉
我国虽然已经成为 WTO的成员,但确是以“非市场经济”或称“国家控制经济”的身份进入的。一些国家在反倾销调查过程中,采取歧视性政策,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因而采用不合理的替代国价格比较的办法来衡量中国产品是否倾销。虽然近几年来,对我国非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的认定有所改变,但非市场经济国家地位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在今后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仍然是我们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
(六)缺乏专业人才,反倾销应诉律师难请,应诉费用企业难以承受
随着国外华反倾销案件的逐年增加,一个问题凸显出来了,那就是我国缺乏应对反倾销的专业人才,致使我国企业很难聘请国内律师来应诉反倾销案,并且应诉企业花费的最大成本是律师的费用。由于反倾销应诉专业性很强,每个案子都需经过漫长的法律诉讼过程,很难在没有律师的指导下,由应诉公司独立进行。而且在诉讼过程中要运用起诉国的法律,案子的最终裁决也是由起诉国主管部门最后决定。而我国涉诉企业一般都不懂外国的反倾销法律法规。因此,一般都聘请起诉国律师。而国外律师一般都以小时计算,而反倾销的案件涉案时间又比较长,所以是个不小的花销。
我国企业在应诉反倾销过程中要承担律师费用、应诉资料搜集费用、企业联合应诉费用等一系列高额应诉费,还要配备其工作人员。在联合应诉过程中,其综合成本达上千万元。这种后果连锁影响其他企业应诉的信心,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国外厂商对华反倾销的动力,给我国出口产品生产和行业前景蒙上阴影。
三、我国应对反倾销的措施
(一)我国政府应对反倾销的措施
1.努力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 ,强化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争取公平待遇的根本是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的承认。一方面,我国要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使之成为与国际惯例相适应并符合中国国情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另一方面,我国已成为世贸组织成员,政府应继续通过政府间的双边谈判,积极地争取市场经济国家待遇。在积极争取市场经济国家待遇的同时,我国一部分企业也应积极争取市场经济待遇,在反倾销案件中申请个案待遇,可按其国内的价格和成本确定其产品的正常价值,继以确定单独的倾销幅度和税率。
2.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来反击各国对我国
的歧视待遇
自1995 年1 月1 日 WTO 正式成立后 ,其争端解决机制就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权威性。对于中国来说 ,加入 WTO 以后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有利条件:首先 ,直接利用 WTO 机制
解决 ,而不通过双边途径,可以避免发达国家施压。其次 , WTO《反倾销协议》规定 ,发达国家在考虑对发展中国家采取反倾销措施之前 ,应先寻求采取征收反倾销税以外的补救措施的可能性。这项相关机制可以有效的防止西方对我国使用的反倾销法的种种专横不合理做法 ,大量减轻国外反倾销措施对我国占领国际市场所形成的威胁。再者 ,中国加入 WTO 后拥有了参与制定国际贸易规则的权利 ,就会在建立公正的国际
反倾销秩序、抑制西方国家无限强化反倾销规
则方面有更多的发言权。
(二)我国企业应对反倾销的措施
1.充分发挥商会和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积极应诉,及时对抗
我国商会与行业组织应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与组织协调、指导服务的职能作用,减少反倾销案件的发生。面对国外的反倾销调查,我国企业的应诉积极性不是很高,致使很多反倾销案件最终被征得高税。因此,凡是涉及的公司均应联合起来,团结协作,主动的聘请专业律师处理反倾销案件。另外,根据对等原则,我国应主动发起反倾销调查。通过依法合理地实施反倾销措施,遏制境外倾销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冲击,维护公平竞争的贸易秩序,提升产业竞争力。同时,也对欧盟各国、美国、日本等国家针对我国滥用反倾销措施的行为进行有利的回击。
2.要与进口国经营该产品的公司通力合作,积极进行国际谈判
我们可以在受到倾销起诉前与进口国进行
谈判达成双边协议 ,避免进口国对我国产品进行反倾销起诉 ,这将会增加我国的社会福利。
我国的出口企业与反倾销国的进口企业利益与共 ,我国产品被征收高额关税 ,其本国的进口企业也会在经济上受到严重打击。如小龙虾一案中 ,由于中国进口商在复审中失误,美国进口商要向海关多支付2000 万美元。这种利益关系也就使与反倾销国的进口公司合作应诉有一定的现实可能。此外 ,反倾销国进口企业在活动能力和消息渠道上与我国的企业相比有相对优势 ,积极利用反倾销国的进口企业在反倾销调查的各个环节中 ,特别是在确定是否对进口国工业造成损害的环节中往往会具有积极的意义。如1994 年的碳化硅案中 ,左右或影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无损害”裁决的 ,是美国进口商说服了进口碳化硅的最大用户———美国通用汽车公司 ,出席作了成功抗辩的结果。
鉴于此,我国的出口企业应积极与进口国公司进行国际谈判,避免进口国对我国产品进 行反倾销的诉讼。
3.规范会计资料,以便证明其正常价值
企业在积极应诉的同事,对于企业内部的财务也应加强管理,在反倾销调查中,企业必须提供完整规范的会计资料,由此来认定正常价值所以,企业应加强财会工作,使企业会计资料符合国际规则,在进口国的反倾销调查中能够提供完善且符合规范的有关会计资料,我国的一些应诉企业在反倾销诉中败诉,部分原因就是不能提供有关商品生产的会计资料。
4.调整产业结构,加大科研力度,提高产品的科技质量
首先,要不断地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引导出口企业提高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促使出口产品升级换代。大力发展资本和技术密集型出口产品,提高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这样就减少国内企业间的冲突,同时也避免形成低价竞销的状况了。
其次,我国企业应该坚决贯彻“以质取胜” ,“以技取胜”的集约型经营战略,实施产品差别化战略,提升产品附加值,避免企业在低附加值的产品中进行过度竞争,这样企业在国外才有稳定的竞争市场,同时又不会再遭受他国就我国的质量问题提出质疑。
另外,我国企业应合理定价,这是我国反倾销诉讼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问题。提高已经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一定竞争力的传统产品的质量。不断开拓新的市场,改变我国出口市场过分集中的局面,避免“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只篮子里”,调整出口产品渠道结构,以便把贸易的风险降至最低。我国企业必须从全球竞争的角度出发来制定和实施产品竞争战略。
5.对外直接投资,实现国外当地生产,应对反倾销
我国出口企业要想在国际市场上保持比较稳定的份额,必须转变经营思想,借鉴国外从“贸易立国”向“海外投资立国”的经营策略转变确立正确的营销观念,由贸易出口为主转向贸易与投资并重,力争在海外直接建厂,建
立一批跨国公司企业,使其产品能够就地生产
就地销售,使反倾销可能性降低到最低程度。
参考文献:
[1]崔炳强 ,论反倾销对中国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全国商情,2007年07期
[2] 王美娟,我国遭遇反倾销的原因及对策,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年3月号上 [3]马琳,中国出口商品被反倾销的思考,法制与社会,2009年02期
[4]吴新洲,中国应如何应对国外对华反倾销,北方经贸,2009年01期
[5]刘爱东,陈林荣 ,中国企业应对反倾销的行业协会治理效应分析,国际经贸探索,2009年10月第25卷第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