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并轨改革分析

  【摘要】由于制度设计的差异,养老金双轨制成为我国一系列“社保漏洞”中的重大问题,由此带来的各种弊端日益凸显,使得养老金并轨势在必行。为此,需要建立健全公务员养老保险法律体系,强制推行职业年金制度,拓展养老金投资渠道,同步各个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并使养老金制度改革与公务员涨薪同步进行,推进公务员养老制度的改革。   【关键词】养老金双轨制 公务员养老保险 养老制度改革 职业年金   养老金双轨制是指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实行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目前我国养老保险是“双轨运行”的局面,即存在着两套退休养老金制度,一种是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的“国拨”退休轨制,另一种是社会企业单位运行的“缴费型”统筹轨制,即在现行制度下,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的职工养老金由国家全额拨款。而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是采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由企业、职工共同负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金来源于国家财政划拨的养老保险基金,而且其养老金标准以员工的实际收入为基数,并且随其工资和工龄的增长而增加,养老金支付标准也不同。   一、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双轨制带来的问题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是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逐步建立起来并逐渐形成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筹资模式,但随着政企、政事的分开,以及社会老龄化速度的加快,一系列问题开始凸显出来。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障体系以三大支柱为支撑,即政府为主导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及职工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同等学历、同等职称、同等技能的人因退休时的单位性质不同,退休金也不同,这种待遇差距问题引起了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强烈不满,社会矛盾日益加剧,这很大程度上违背了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的初衷,违背了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法制性和互济性的基本特征。   二、我国养老金双轨存在问题的原因   我国企业与机关职工养老金差距的主要原因来自不同的制度设计: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的是退休金制度,由财政拨款;企业职工养老金制度则包括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这两个支柱。总的来说,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公务员与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双轨运行过程中,没有在法律层面出台相关的法律政策,融合公平与效率的双重考虑,并为两者并轨提供强有力的依据。另外,改革主体具有复杂性,作为计划经济遗留的产物,广义的中国公共部门还包括国有企业,以及大量具有一定企业特征的事业单位,这使得中国公共部门定义和就业人数难以统计,国有企业仍有鲜明的行政特征,政府机关与事业单位的边界模糊,有的难以彻底分清。因此,公务员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双轨运行过程中,很难面向复杂性的主体,出台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制度。   三、我国养老金并轨改革的意义   养老金双轨制在实际生活中弊端繁多,养老金并轨改革在实践中意义深远。养老金并轨意味着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养老金的计发办法、调整机制和工资增长机制三个层面的统一,计发办法的统一有利于淡化阶层的划分,改变身份固定性、长期性所导致的社会阶层的固化。养老金并轨,工资增长机制统一后,会一定程度上降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水平,与企业职工相仿,这将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养老金并轨,工资增长机制统一后,会一定程度上降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水平,与企业职工相仿,这将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养老金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中,其所缴纳的保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充实养老保险账户,减小养老金资金缺口;从长远角度看,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后财政负担将大大减轻;因此,养老金并轨有利于弥补养老金缺口,缓和财政压力。   四、总结   在对养老金并轨制度进行分析之后,其实施的方法有:在高层领导下定政治决心,处理好并轨制度的实行;将完善基本养老金与设计职业年金制度作为重点,降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并且给城镇人员一些借鉴,来为建立补充养老金账户“职业年金”工作做保障;能够将事业单位一同改革,这会使得在待遇上存在的问题得到解决;改变公务员热的社会现象,积极的重用人才,发展国家的其他实业产业;实行奖励养老金,并且鼓励特殊贡献者,缩小社会中存在的差距。因此在养老金并轨制度上要尽早实施改革,最大限度的排除待遇中存在的差距,为稳定的社会带来积极的影响。   但需注意养老金并轨不可能一蹴而就:首先,养老金的取得是养老金领取者一生工作缴纳养老保险的结果;过去中国没有养老金保险制度,但不等于目前的养老金领取者没有付出相应的代价;当前的养老金保险制度改革得有老人、中人和新人的区分。因此,已经领取养老金的和将在今后一段时期内领取养老金的老人和中人,不可能立即并轨;再者,从养老金替代率来看,也不可能立即或在短期内并轨。退休公务员的养老金约为在职工资的八九成,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却只有在职工资的约四成,二者差别过大,可是在没有其他商业养老保险的情况下,大幅下降公务员、事业单位养老金替代率肯定不是好办法,同样短时间内立即提高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也不现实。逐步缩小二者差距才是现实的办法。第三,并轨之后还有个“找钱”的问题。养老保险目前个人缴费是小头,基金支付和财政补助是养老金构成大头。并轨之后,财政还得为这一部分增加支出。综上所述,养老金并轨方案真正的实现并轨,还需几年。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之后,但其与农民的养老金是否并轨、是否公平,问题又会接踵而至。长远来看,养老金保险改革方案也应把农民包括进来,实现全国统一的最基本的国家养老金制度。其实,养老金替代率不妨低一点,以满足养老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为标准。在此养老保障基础上,不管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或者农民,一律实行商业养老金保险作为补充。   参考文献:   [1]陈伟.“空账”倒逼养老金双轨制改革[N].经济参考报,2012.   [2]李子君、赵伟、邓蓉国.用职业年金制度推动事业单位与公务员养老金同步改革[J].中国社会保障,2010,(36).   [3]郑荣国,张海宁.废除养老金双轨制关键是下决心[N].中国老年报,2011.   [4]李子君,人社部 养老金双轨制正进行顶层设计[N],北京商报,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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