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共产党纠错机制构建及完善

作者:尹业香

学术论坛 2013年12期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3)08-0020-05

   世界上任何执政党都希望自己永续执政,然而,政党和个人一样不可能不犯错误,这样使得一些政党失去执政地位。中国共产党要永续执政,就必须有一个区别于世界上其他执政党行之有效地纠错机制。党的纠错机制由一系列要件构建,有时是某一项要件发挥功能,有时是各要件相互配合整体发挥作用。这些要件在长期的运行中形成了它特有的机制。因此,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的纠错机制构建及完善研究,对于党长期执政有着极为重要意义的。

   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地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原则载入党章作为解决党内矛盾、纠正错误的重要方法。

   批评与自我批评二者就其对象而言,有主体和客体的区别。就批评方而言,批评者(主体)是对被批评者(客体)的错误提出意见。自我批评是指政党或个人对错误进行自我揭露和剖析,其主体和客体均是自己。党在长期实践中将批评作为自己的纠错方式。其构建的运行机制主要是:(1)批评要有正确的目的。毛泽东指出:“我们揭发错误、批判缺点的目的,好像医生治病一样,完全是为了救人,而不是为了把人整死。”[1](P828)他把这一方法化为一个公式,叫做“团结——批评——团结”。即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使矛盾得到解决,从而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2)批评要坚持实事求是。批评者对被批评者展开批评,只是批评者的一种认识,其正确与否取决两种因素:一是有无事实根据:二是是否准确地分清了是非。如果批评无根据或者没有弄清其错误的性质,不仅无法实事求是,反而会使被批评者产生抵触情绪而无法达到纠正错误的目的。(3)批评要讲政治。讲政治就是不要纠缠非原则性的问题,对一个人工作中显示的个性则不必过分的计较。毛泽东说:“有些同志的批评不注意大的方面,只注意小的方面。他们不明白批评的主要任务,是指出政治上的错误和组织上的错误。至于个人缺点,如果不是与政治的和组织的错误有联系,则不必多所指摘,使同志们无所措手足。”[2](P91-92)(4)批评中要允许申辩。这包括两个方面:批评者要让被批评者解释、平等的交流,以便澄清事实真相。与此同时,被批评者应虚怀若谷,闻过则喜。如果要求批评者的批评百分之百地准确,那也将使批评难以开展。毛泽东指出:“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些中国人民的有益的格言,正是抵抗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侵蚀我们同志的思想和我们党的肌体的唯一有效的方法。”[1](P1096)世界上许多实行政党政治的国家,由于政党制度不同,政党彼此之间也经常开展批评,然而运用自我批评的方法纠正自己的错误,则是用马列主义理论武装的中国共产党所特有。毛泽东认为“是我们和其他政党互相区别的显著的标志之一”[1](P1096)。

   自我批评作为一种纠正错误方法,在实践中由两个方面的要件构成:独省和在公众面前反省。两者虽主体、客体相同,但前者的“听众”是自己,后者的听众是他人。如何加强修养减少个人自己的过错,虽然古代曾子主张要“吾日三省吾身”[3](P3044),但大多数是虚妄的。对此刘少奇说,古代许多人的所谓修养,大都是唯心的、形式的、抽象的、脱离社会实践的东西。他们片面夸大主观的作用,以为只要保持他们抽象的“善良之心”,就可以改变现实,改变社会和改变自己。这当然是虚妄的。我们不能这样去修养。我们是革命的唯物主义者,我们的修养不能脱离人民群众的革命实践[4](P109)。刘少奇在这里特别强调共产党人自我修养所要坚持的唯物主义立场与人民利益的革命实践。党的各级组织运用自我批评这一纠错方式通常采取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形式:(1)在时间上可以随时反省和阶段性反省。随时反省可以使自己的不良思想苗头及时克服,避免积重难返而祸己误人。阶段性反省要求一个人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检验,对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反思后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2)在关键时刻反省和独处自省。这种反省是在某种场所表明一个人对重大原则所持的态度。它显现出每个党员的道德水准和党性修养的高低。独处自省就是在没有外力监督的情况下能够自省、自警。刘少奇指出,共产党员即使在他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他能够“慎独”,不做任何坏事[4](P133)。(3)在方式上可将自己的错误公之于众。这样将自己错误讲给别人听比之讲给“自己”听更有好处:它有利于将自己的错误在改正中受到群众的监督,也便于别人从自己的错误中吸取教训,还可以在公众中将错误所产生的不良影响消除或者挽回。例如,1962年中共召开“七千人大会”,针对1958年“大跃进”中所犯的错误,毛泽东在会上带头作自我批评。他说,凡是中央犯的错误,直接的归我负责,间接的我也有份,因为我是中央主席。我不是要别人推卸责任,其他一些同志也有责任,但是第一个负责的应当是我[5](P296)。由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央主要领导人在会上公开进行自我批评,使大会达成了共识,为国民经济的调整和恢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如何掌握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武器,我们要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使之更加完善。(1)防止两种极端:一是党内在开展批评时要防止“过火”的斗争。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曾出现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教条主义错误,对犯错误的同志,实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给革命事业造成了严重损失。二是与“过火”的斗争相反,不敢开展批评。有些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奉行庸俗的作风,批评上级放“礼炮”,批评同级放“哑炮”,批评下级放“空炮”。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从而助长党内的不正之风。(2)注重分析错误的原因。党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为了解决矛盾达到纠正错误的目的,因此找准错误的原因比单纯的组织处理更重要。为此要正确把握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注意区分个人错误与集体错误;二是着重分析产生错误的原因;三是总结历史、统一思想,一切向前看。列宁指出,一个政党公开承认错误,揭露犯错误的原因,分析产生错误的环境,仔细讨论改正错误的方法——这才是一个郑重的党的标志[6](P37)。(3)坚持原则、公正无私。作为批评者既要如实地指出被批评者的错误所在,同时也要与人为善地提出能让对方改正错误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而不是找茬泄私愤让人难以接受。毛泽东指出,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或者斗争使矛盾得到解决,从而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这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正确的方法[7](P210)。作为被批评者要本着“闻过则喜”的态度虚心地接受意见,做到闻“骂言”而不跳;闻“诤言”而不怒;闻“贬言”而不怒;闻“微言”而不弃。对于不实之词要心平气和的加以说明,更不要做“叶公好龙”似的人物。自我反省需要勇气也需要客观公正,一个人认识自我超越自我绝非易事,否则只给人一种“做秀”的感觉。

   二、重在思想教育整风的形式

   纠正党的错误的方法有多种处理形式,除从组织上对犯错误的责任人加以处理之外,要纠正某阶段具有全局性的错误,则需要集中一段时间从思想上加以教育,以分清是非、统一全党的认识。整党整风就是集中一段时间在全党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运用学习文件、检讨思想、总结经验的方法纠正缺点和错误。整党和整风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联系都是为了防御和纠正党内的错误,区别在于整风的侧重点在思想、作风方面的整顿,而整党除此之外,则侧重组织方面的整顿以纯洁党的队伍。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党曾经进行过多次整党整风,经党中央文件决定的在全党范围内进行的整党整风就有10多次。主要有1942年~1945年的延安整风;1947年~1948年的土改整党;1950年的整风;1951年~1954年整党;1957年~1958年整风;1959年庐山会议开展的反右整风;1963年“社教”运动中的整党;1968年~1971年的整党建党;1983年~1987年整党整风;等等。上述整党整风,有些取得了预期效果,如“延安整风”,有些则不然。

   用整党整风形式开展思想教育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它往往和发动大规模的群众政治运动联系在一起。其主要机制是:(1)明确整风的性质。毛泽东首创以整风形式进行思想教育纠正党内错误的形式。如在延安整风时,中共中央政治局将“掌握思想教育”作为第一项业务,以解决党内存在的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党八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2)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序进行。延安整风时,中共中央政治局成立了以毛泽东为主任的中央总学习委员会作为领导机构。随后,中央直属机关、军委直属系统、陕甘宁边区系统、文委系统和中央党校都建立了学习委员会。整风分三个阶段进行,即准备阶段、普遍整风阶段、总结历史经验阶段。(3)注重总结经验教训达到思想上的统一。延安整风全面地总结了20余年来党的经验教训,在中共六届七中全会上通过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该决议在澄清党内重大是非问题的基础上,对若干重大历史问题作出结论,使党的思想空前的统一。以整风形式进行思想教育,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解决党内思想矛盾、纠正错误的一种创新。它对于提高全党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纯洁党的组织和作风,提高党的战斗力,增强党的团结与统一,促进全党的成熟,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运用整党整风形式开展思想教育,是中国共产党通过政治动员调动党内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党自身存在的不正之风进行专项治理的一种暴风骤雨式的有组织、有目的、规模较大的群众参与的纠错过程,因而在条件、时机上需审慎把握,如果不加分析,甚至把它作为一种常态的纠错机制,就难以达到目的甚至事与愿违。对此,列宁曾指出:靠广大工农的热情、冲击和英勇精神,可以解决革命的政治任务和军事任务,但是这个优点现在已经成为我们的最危险的缺点了。我们总是向后看,以为这同样可以解决经济任务。但错误也正在这里,因为情况改变了,不能企图用昨天的办法来解决今天的任务[8](P145)。政党的行为如同人的行为一样。一个人的缺点仿佛是他的优点的继续。如果优点的继续超过了应有的限度,表现得不是时候和地方就会变成缺点。党以整风运动的形式纠正错误,它发轫于革命战争年代,那时党只是在局部执政,为完成一定的政治任务而开展群众运动有其合理性,如果对此经验不分条件、环境加以沿袭,就容易演化为经常性的政治运动。在阶级斗争是主要矛盾的情况下,政治运动曾起过积极作用。当主要矛盾发生转变,党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时,我们还试图通过经常性的政治运动来纠正自身错误,就会走向历史的反面。

   我们反思这种运动式的思想教育纠错方式不难明白其特点:(1)纠错主体的权威性。运动式的纠错方式,通常是党的最高领导人以全党的名义发布命令,对全党产生巨大的影响,使其按照既定的轨道运动以达到预定目标,权威大且认识正确,就容易达到纠错的目的。反之,则不能。(2)纠错时间的短期性。运动式纠错方式是为了达到某种特定的目标而发动的,因此,纠错主体希望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取得显著的成效。为此,常常会最大限度地调配公共资源以协助专项治理的开展,这就意味着治理的时间越长,其成本就会越高,由此决定了它的短期效应。(3)治理结果的反弹性。运动式纠错结果的反弹是指在治理结束后,原先存在的问题又会故态重发,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因为运动式的整治方式,其实质是一种人治的机制,不从制度上建立长效的纠错机制,就难以避免错误一犯再犯。

   我们在健全用思想教育方法纠正党自身错误的有效机制时,鉴于历史的经验教训,应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1)正确区分进行思想教育要接受群众的批评监督与经常性的群众政治运动的关系。思想教育运用整党整风的形式来纠正其错误,固然要充分发动群众,但不能把坚持走群众路线与“群众运动”看成一回事,群众运动是中国共产党在战争年代创造的贯彻群众路线的一种特殊方式,但在和平建设年代,对它不适当的应用就会给我们的事业带来负面作用。邓小平对此深刻地反思道,我们过去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仍然搞这个运动、那个运动,一次运动耽误多少事情,伤害多少人[9](P251)。他总结我党的历史经验教训特别是“文革”的经验教训时,一方面强调要思想教育方法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则把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提到了全党的面前。他说,历史经验证明,用大搞群众运动的办法,而不是用透彻说理、从容讨论的办法去解决群众性的思想教育问题,而不是用扎扎实实,稳步前进的办法,去解决现行制度的改革和新制度的建立问题,从来都是不成功的[9](P336)。(2)正确区分党内矛盾与阶级斗争的关系。在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基本建立,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任务的条件下,党内的意见分歧更多的是认识和处理方法上的分歧。对于这种分歧,必须慎重地分析,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而绝不能不加分析地把它都看成是社会上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从1959年的庐山会议批“彭德怀反党集团”到“文革”批“刘邓路线”,搞运动,打棍子,进行上“纲”上“线”使之成为政治问题,再以组织手段加以惩处,其教训尤为深刻。(3)重视党内民主与领导人的权威的关系。纠正错误往往会出现矫枉过正的问题。这种问题产生是因为犯错误的是人,纠正错误的也是人。尊重主要领导人的权威,但不能以牺牲党内民主为代价。因为对错误的认识带有很大的主观性,纠正“右”的错误又容易产生“左”的错误,这已为历史反复证明。因而我们要高度重视党内民主的作用,尽管在民主条件下纠错的结果不一定都是正确的,靠某个领导人和少数人的权威作的决策不一定都错误,但是民主机制要求按一定程序办事,比之个人或者少数人要可靠,因而建立和健全一种民主法治的纠错机制更重要。

   三、接受来自民主党派的监督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长期革命斗争中的历史,在总结苏联实行一党制的经验教训后,提出了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思想,用以帮助中国共产党克服各种可能出现的错误。

   中国共产党执政主导着社会政治生活,如没有外部力量制约就容易犯错误。在中共“八大”前后,毛泽东鉴于苏联的经验教训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10](P733)。所谓“互相监督”自然是双向的,因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所以强调,“首先是对共产党起监督作用”[11](P158)。其好处如毛泽东所说,这是因为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很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大家知道,主要监督共产党的是劳动人民和党员群众,但是有了民主党派,对我们更为有益[10](P790)。邓小平也明确指出,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犯了错误影响也最大。因此,我们党应该特别警惕。宪法上规定了党的领导,党要领导得好,就要受监督[12](P270)。他还说,民主党派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出主意,这样反映问题更多,处理问题更全面,即使发生了问题也比较容易纠正[12](P273)。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长期的合作中,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民主监督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也同这一制度经过了跌宕起伏的曲折历史。在不断总结实践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于2005年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意见》对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等作了明确的规范。其运行机制主要有:(1)执法监督检查与特约人员制度。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和人民政府邀请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参加其组织的各种监督检查活动,民主党派人员以党派名义,对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廉政情况提出批评和建议。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条件特聘学有专长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检查员、特约审计员、教育督导员、土地监察专员、税务监察专员、政府立法顾问等,便于民主监督。(2)情况“通报”和谈心交友制度。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向民主党派通报对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要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守纪律、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中国共产党和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与民主党派、工商联的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交朋友,按照各自的分工,不定期地与所联系的对象开展谈心活动,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3)对口联系制度。这一制度要求凡是与民主党派建立联系的有关政府部门,召开重要会议,组织重要活动,可视情况邀请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加。这些机制构建及其运行对防御和纠正中国共产党的错误是极为有益的。这种监督机制在实践中所体现的优势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它和中国共产党纪检、上下级领导关系所构成的同体纠错机制相比较是一种异体纠错力量。它既有互相平等的党派优势又有高层次的协商优势,这样有助于克服执政党自我纠错存在的“上级监督太远,下级监督太险,纪委监督太晚,同级监督太软”的弊端。其次,它和司法、监察、审计等权力纠错相比是一种民主说服监督。它既有咨询的前瞻性、批评的警示性优势,又有参政议政形式多样性的优势。它把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三者有机结合,能够为执政党提供资料信息、分析利弊,从而纠正决策中的失误;能够对各种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提出批评,以期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防止问题积重难返而引发社会危机。最后,它和西方国家政党制度不同,民主监督纠错的目的不是取代执政党而是共同服务于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是一种团结合作的新型政党关系,它与西方国家多党轮流执政在监督的出发点和归宿上有着本质的区别。民主党派的监督最终目的是为了加强和改善执政党的领导,而不是取代执政党的地位。党际之间互相团结合作,致力于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有人形象地概括为“协商不代替,监督不对立,风雨都同舟,同唱一台戏”。这种运行机制既是执政党纠正错误的需要,也是各民主党派的政治职责所在。然而,在现实实践中,无论是执政党还是参政党,面对新的历史条件和任务需要对这一机制进一步地健全与完善。

   一方面,从民主党派对执政党外部进行监督而言,受到自身素质和监督水平进一步提高的挑战。改革开放以来各民主党派队伍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目前全国各民主党派总人数已达到70多万,许多成员担任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负责人、政府有关部门的特约监督员等等。随着民主党派队伍的发展壮大,带来了成员结构、思想状况的新变化。有些成员虽然是某一学科领域的专家权威,但政党意识、自我修养、思想教育相对滞后;有的虽然有较强的民主意识,但缺少实践考验,参政议政水平亟待提高。作为民主监督的主体,既要具有鉴别是非能力的专业水平,又要具有提出纠正错误正确的方式和方法。因此,民主党派要按照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内涵和原则,在制度、思想、组织和机关建设等方面加强自身建设,否则,就难以当好执政党的诤友,其功能也难以发挥。

   另一方面,从执政党对待错误的态度而言,受到监督途径堵塞的挑战。新中国建立后,中国共产党虽注重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对其职能和性质进行过卓有成效的探索,但终究没有摆脱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的事实。特别是1957年反右斗争以后,把民主党派当作敌对阶级的代言人加以斗争,伤害了他们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民主监督的渠道一度被阻塞。为此我们必须加强民主监督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一是扩大知情权。保障民主党派对重大方针政策、重大问题的知情和发表意见的权利。二是加强政治沟通。要保障民主党派的建议批评等信息在传递中不受阻滞、不失真的前提下,还要营造一个让人敢于发表意见的环境。三是健全采纳与反馈机制。对于民主党派的意见能采纳的要充分予以采纳,不能采纳的要及时反馈说明。凡侵犯民主权利尤其是对批评意见打击报复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毋庸讳言,中国共产党在历史上犯过错误,也不能保证在未来的征途中不犯错误。正如胡锦涛在中共十八大报告中强调的,党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13](P52)。勇于承认错误是党自信和成熟的表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是党对民族担负的责任所在。受诸多条件的限制,政党和个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不可能时时事事都正确,关键在于纠错机制的构建与完善,只有如此,中国共产党才能永续执政。

作者介绍:尹业香,长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湖北 荆州 434023


相关文章

  • 共青团中央召开改革动员会
  • 共青团中央召开改革动员会 部署团中央直属机关深化改革工作 2016年04月20日15:35 来源:中国青年报 原标题:共青团中央召开改革动员会 今天,共青团中央召开机关改革动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照中央关于共青团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团中央机关改革工作.共青团中央书记处 ...

  • 县交通局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   我代表局党委对省市纪委领导来我局检查指导、警示训诫防线暨党风廉政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和热烈欢迎!下面我就交通局党委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各位领导作一汇报:   近几年,交通基础设施快速发展,极大的改善了投资环境,带动了地方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但是交通建设规模大、投资多,交通行业成 ...

  • 在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发言
  • 力抓质量评查  强化审判监督 构建四个结合  深化内部管理 近年来,我院强化审判监督和案件质量管理的工作先后被上级法院总结、推广后,促使我们更坚定地认识到,案件质量是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也促使我们按照审判工作的内在规律,在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的基础上,努力构建“强审监”的格局 ...

  • 党支部组织生活材料
  • PPT3 [实现依法治国总目标要坚持五个原则]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PPT4 [完善全国人大及 ...

  • 多党合作制度建设
  • 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必然要求完善改革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应明确内核目标,从政治发展战略高度把握多党合作制度:创新体制设计,从制度和文化构建层面提升多党合作制度:提高制度效能,从科学执政科学参政方面发展多党合作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 ...

  • 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各项要点
  • 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各项要点 #四中全会<决定>#[实现依法治国总目标要坚持五个原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 ...

  • 全国人大质询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 学号:[1**********] 姓名: 韩韬 全国人大质询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摘要:以建设质询制度为核心,树立全国人大的质询核心制度,并将质询过程纳入人大议程中.并在常委会下设立质询委员会,使质询制度固定化,质询主体专业化.并详细阐述了学术界对质询制度的建构设想和对此些设想的看法与可行性进行分析.并 ...

  • 检察工作一体化语境下
  • 检察工作一体化语境下如何构建上下级制约机 制 沈威 郑昱 对于检察机关而言,在依法治国大局下如何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依法行使检察权,有赖于检察内部上下一心,形成担当负责之精神.高尚公正之品德与诚恳豁达之态度.现行的检察工作一体化模式作为强有力的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在规范司法行为.防止司法腐败等方面发挥着 ...

  • 十里岗乡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的自查报告
  • 十里岗乡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 策机制的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全面掌握和完善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把执政为民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使各项决策更加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十里岗乡就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情况如下: 一 ...

© 2024 范文中心 | 联系我们 webmaster# onjob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