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区域旅游业发展与合作

泛珠三角区域旅游业发展与合作

周志红1,2 周永章1

(1.中山大学地球环境与地球资源研究中心;广州510275)

2.广东省旅游发展研究中心;广州510620)

旅游地之间加强联系、进行竞争性合作,是旅游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

果,也是实现旅游可持续发展的的必然选择。在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区域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我国旅游业在经历了景点竞争、线路竞争、城市竞争后,开始进入区域旅游协作时代,区域旅游合作呈现前所未有的发展态势。以合作促进发展,以合作应对竞争,成为世界各国和地区发展旅游业的重要选择。

2004年可以说是中国的一个旅游合作开创年份。全国各地都掀起了区域旅

游合作的热潮,积极寻求无障碍旅游区的建设途径。其中,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发展尤为引人注目。

回顾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发展历程,检视区域旅游合作条件下的旅游业发

展现状,对于明确泛珠三角区域未来旅游合作发展重点,促进泛珠三角旅游合作圈健康、快速、有序发展,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的提出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构想,是在粤港澳“大珠三角”区域合作不断深化发展

并取得丰硕成果的基础上,由广东省首先提出来的,并得到了珠江流域的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八省区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积极呼应。

2004年6月1日,首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在香港开幕。6月

3日,“泛珠”11省区政府领导共同签署《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机制的正式启动。这是我国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中,旅游

业被确定为落实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十大领域之一。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孙钢在首

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上,发表了题为《大力推进“泛珠三角” 的

旅游合作发展》的演讲,提出国家旅游局将全力推进“泛珠三角”的旅游合作与

发展,并希望即将建立的“9+2”最高行政首长会议制度、政府秘书长协调制度

和政府部门协调制度,能够把推进发展“9+2” 区域旅游合作作为一项重要议事

日程, 推进“9+2” 区域旅游合作不断向广度和深度进军。

“泛珠三角”区域所包括的11省区都是旅游发展较早、旅游产业较为成熟

的地区。这些地区都面临着如何实现旅游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泛珠

三角”区域旅游的合作发展将大力促进该区域内旅游产品的升级换代,提升区域

旅游整体竞争力。

二、泛珠三角区域旅游业合作发展历程

区域旅游合作取得巨大进展,已初步形成政府主导推动、旅游行业积极行动、

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局面。

1、政府部门主导推动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战略的落实,首先取决于政府部门的主导推动,尤其

在区域合作发展的初期阶段,政府的政策引导、规范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在11

省区的政府部门主导推动下,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正逐步走向规范、有序的

发展。

(1)《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使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正式启动。

2006月3日,“泛珠”11省区政府领导共同签署《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

议》。在“9+2”省(区)合作框架协议中,其中旅游合作方面确定为:各方支持

全面推进区域旅游合作,共同研究制定区域旅游发展战略和市场开发策略;建立

区域旅游信息库;构建区域旅游网络营销系统,创建旅游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共

同策划和推广区域精品旅游线路,树立区域旅游形象,打造区域旅游品牌。至此,

泛珠三角地区各旅游城市开始联手打造“泛珠三角国际级旅游圈”, 努力将这一

区域变成国内首个“无障碍”旅游区,努力实现区域市场的一体化,其中包括跨

区域旅行社的设立、区域内旅行社的组团业务、汽车旅游方面障碍的清除等等。

(2)《泛珠三角区域(部分)城市旅游合作协议》签订,初步明确泛珠三

角各城市的开发定位。

2004年7月17日,来自福州、长沙、广州、海口、桂林、贵阳等14个城

市旅游局长在深圳共同讨论并通过了《泛珠三角区域(部分)城市旅游合作协议》。

《泛珠三角区域(部分)城市旅游合作协议》通过之后,东部沿海城市在旅游资

源开发中以都市旅游业、会展旅游业、商务旅游业为主,西部省区着重生态旅游

资源、民俗旅游资源、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各方还将共同建立区域旅游信

息库,创建旅游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共同建设无障碍的泛珠三角大旅游区,逐步

取消泛珠三角9省区国内旅游地陪制、跨城市旅行社组团及其他旅游壁垒和进入

障碍。

(3)“两广六市无障碍旅游区”启动,成为泛珠三角首个无障碍旅游区,

使泛珠三角旅游合作迈出实质性开端。

2004年9月28日,两广六市即广州、佛山、肇庆、桂林、梧州、贺州六市

在肇庆共同签署了《无障碍旅游区共同守则》,并举办了“两广六市无障碍旅游

区”启动仪式,标志着泛珠三角首个无障碍旅游区正式启动。这是打造泛珠三角

经济区无障碍旅游区的试点和开端。两广六市协议共同构筑旅游信息合作平台,

每个月进行一次信息互通;建立六方旅游投诉和应急事件处理热线电话;建立

“黄金周”和重大节日的旅游预警机制和重大事件通报制度,及时向各方提供各

景点、饭店、交通等接待容量、安全服务情况。按照该守则规定,六市将取消由

当地旅行社接待游客的习惯做法,从2005年1月1日起,两广六市的导游可以

直接带团跨境旅游;旅行社可以在另一个省组团或招揽旅客,可以在另一个省开

设分支机构。为推动旅游车辆跨境无障碍通行,6个城市将在适当的地方设立醒

目的旅游标识,协调政府相关部门给予车辆停放便利。

(4)2005泛珠三角城市旅游发展(广州)共识,进一步明确泛珠三角无障

碍旅游圈的工作重点。

2005年11月27日,作为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的一项重要内容,2005年泛

珠三角城市旅游发展高峰论坛召开了高层研讨会。包括福州、南昌、长沙、广州、

南宁、海口、成都、贵阳、昆明等省会城市和深圳、厦门、乐山、衡阳、桂林、

佛山、珠海、中山、肇庆、泉州、龙岩、吉安、郴州、眉山、自贡、韶关、湛江、

河源、清远、潮州等政府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部分旅行社和景区负责

人、相关方面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会议达成了2005泛珠三角城市旅游发展

(广州)共识,包括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区域旅游品牌的塑造、旅游资源和

产品的整合和保护、旅游信息的交流与一体化、区域旅游的便利措施等多方面内

容。明确提出近期的合作重点是:互为市场、互为腹地、互送客源、提高区域内

旅游的效益水平;共同开发旅游市场、共同策划和推广区域精品旅游线路、打造

泛珠三角旅游的整体品牌;开放市场和优化服务,推出旅游便利化服务措施,把

泛珠三角旅游区建成中国最大的跨省市的无障碍旅游区。共识认为,应该创造条

件,打造无界限的泛珠三角旅游圈。目前可先从取消区域内旅游地陪制、取消外

地旅游车入城、入景区的限制措施、允许其他城市的旅行社在本市开办分支机构、

在各入城口设置醒目的旅游指示系统等方面入手,逐步取消旅游壁垒和进入障

碍。

(5)《闽粤赣边区域旅游研讨会会议纪要》,为进一步落实泛珠三角旅游合

作奠定基础。

2006年2月13日,客家山歌旅游节闽粤赣边区域旅游研讨会在梅州市召开。

福建省的龙岩、三明、漳州,江西省的赣州,广东省的梅州、揭阳、潮州、汕头、

汕尾、河源、惠州等闽粤赣边区域及深圳、广州等珠三角地区特邀嘉宾,共13

市的旅游局有关负责人及旅行社代表、梅州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

旅游局长、主要旅游企业代表等共100多人参加会议,形成了《闽粤赣边区域旅

游研讨会会议纪要》,提出开展区域旅游合作,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纽带,以共赢为目标。

一是打破地域限制,逐步健全区域旅游经济圈合作机制,建立资源共享、客源互

迭、信息互通和旅游接待、咨询投诉无障碍的“绿色通道”;二是联合开展对外

宣传促销,大力推介“客家风情之旅”、“红色之旅”、“蓝色海岸之旅”,精心打

造区域旅游品牌;三是构建和谐统一、公平有序的旅游市场体系,消除地方保护

主义,推动旅游部门和企业在信息交流、景区建设、市场开发、业务培训等方面

的实质性合作。这次旅游研讨会的举行,为促进闽粤赣边区域旅游合作搭建了平

台。

2、旅游行业积极行动

泛珠合作,首先受益的是各旅游行业,尤其是旅行社行业。为加快推动泛珠

合作进程,旅游行业积极行动,采取各种实质性措施,力求把泛珠三角旅游合作

落到实处。

(1)“好邻居,大串门,百佳千品万众游”旅游活动开创了泛珠旅游合作

的新先河。

旅行社正扮演着“9+2”旅游合作先锋队的角色。从2004年6月份起,泛

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好戏连台,广东与江西启动“粤赣两省万人互动游”活动,

广东国旅假期率先为广东游客开辟更丰富的江西旅游精品线。2004年6月下旬,

广东与广西签署了建立“两广无障碍旅游区”的协议,两省区组织两地110家旅

行社举办了“珠江水两广情”产品专卖活动。

2004年7月14日,在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上,“珠洽会”组委会

举行了“好邻居,大串门,百佳千品万众游”旅游的首发式,并进行了授旗仪式。

这个区域旅游推广活动包含了近100条泛珠三角精品旅游线路,采取包机、包专

列、开辟自驾车线路等多种形式,基本实现“天天有包机,周周有专列”。其中,

广东的旅行社推出的“千车万人游湖南”线路首先启程。此外,广东省旅游局还

主办了泛珠三角“活力广东号”旅游专列活动,首批开行的4趟专列分别驶往江

西、安徽、湖南和广西。

(2)2005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泛珠旅游大促销活动为泛珠旅游合作创立了

一个新平台。

2005年11月26日,作为“2005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重头戏之一的泛珠

旅游大促销活动及广东国际旅游展览会在广州天河体育中心南门广场拉开帷幕。

共有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省(区) 以

及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以及来自芬兰、瑞士、韩国等国家的旅游局、旅

游企业、旅游协会和航空公司参加了展销活动,总参展摊位达600多个。此次泛

珠旅游大促销活动以开放互动的方式,采用户外展示与促销表演相结合的形式,

向公众展示旅游文化产品,有力的促销了泛珠三角区域旅游资源,为泛珠旅游合

作创立了一个新的合作平台。

(3)旅行社行业积极向上游产业扩展,向省外扩张,积极延长产业链条,

扩大市场网络。

随着泛珠三角无障碍旅游区的全面启动,广东各旅行社纷纷向上游产业扩

展,自主投资景区景点抢入上游资源,积极延伸产业链条。

早在2003年,广东著名的旅行社南湖国旅,与有着“中国燕都”美誉的肇

庆市怀集县燕岩景区签订了相关经营合作协议。2005年,南湖国旅又全面介入

了肇庆市德庆盘龙峡景区与金林水乡景区的开发、推介。2005年5月,广东封

开县将全县12个景点的开发管理和经营权打包给广之旅,同时该社还将拥有封

开新旅游资源的优先开发权。与此同时,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均安生态乐园于2005

年8月被特许授权给佛山市顺之旅经营30年。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广东省佛

山市三水区大旗头村则被广东活力环球旅行社入驻。

旅行社介入上游产业的开发,可以增强旅行社竞争力,增强景点资源采购优

势,降低门票采购成本,有利于培育更多的更大的经得起市场风浪考验的综合性

旅游企业集团。

总之,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对于旅行社而言,主要涉及的方面包括跨地

区设立旅行社、旅行社导游可跨地区带团、旅行社组团和地接实现无缝衔接、自

驾车旅游“路障”的扫除和给其它省的旅行社和导游人员以平等待遇等等。这种

“无障碍旅游”,将会对传统地陪制度产生冲击,对客源地和目的地旅行社产生

强大的冲击,靠地方政策保护生存的弱小旅行社将因实力有限受到冲击,而有实

力的旅行社则增加了机会,旅行社要面临重新洗牌的局面。

(4)高尔夫旅游、温泉旅游等旅游产品合作为落实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

提供了新思路。

中国高尔夫球场建设数量已达200多个,八成以上集中在“9+2”地区,广

东省球场数量几乎占了全国球场总数的50%。2004年首届“‘9+2’泛珠三角·高

尔夫旅游国际研讨会”由广东国旅假期策划组织,来自泛珠三角地区的旅游、高

尔夫界人士,以及日本、韩国旅游界人士参加。这次研讨会促进了泛珠三角地区

高尔夫旅游合作、健康有序发展。

2005年9月20—22日,由广东省旅游局、韶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第二届

泛珠三角温泉旅游高峰论坛”在广东韶关举行。来自泛珠三角各省区的旅游局官

员、旅游研究者、业界知名人士和60多家温泉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200余人出

席了论坛。论坛就“温泉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泛珠温泉资源保护开发及规划

建设”、“中国温泉旅游产业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这些论坛的召开,为落实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开辟了新思路,开创了区域

旅游产品合作的先河。

3、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旅游业是一个产业关联性很强的产业部门,区域旅游合作需要交通、宣传等

众多部门的密切配合。

(1)交通联系不断改善

为落实建设泛珠三角无障碍旅游区,便捷的交通条件、完善的交通网络是基

础和前提。2004年以来,泛珠三角各省区之间纷纷签订省际交通合作协议,明

确道路旅游运输一体化合作发展的具体措施和步骤。其中包括:采取平等不歧视

的政策,开放旅游客运市场,鼓励旅游客运企业跨省设立分支机构和组建跨省旅

游客运集团;通过允许一方单开等措施,鼓励企业开行中心城市直达旅游城市和

景区的跨省旅游客运班车、环线旅游客运班车、沿途旅游观光车和旅游包车。打

破旅游客运包车区域限制和景区限制,实现跨省旅游客运包车在承运旅游团队时

无障碍运输,允许跨省组织调度运力等。

(2)整合宣传力度不断加大

为进一步宣传“泛珠”区域的旅游资源、旅游形象品牌,推动“9+2”无障

碍旅游区建设,由中国视协、广州电视台策划发起打造的《9+2旅游大放送》节

目,在2006年元月在广州电视台开播。

合作宣传“泛珠”的电视台包括贵州电视台、广州电视台、四川成都电视台、

福建厦门电视台、广西桂林电视台、湖南长沙电视台、海南三亚电视台、江西赣

州电视台等,并特邀河北电视台作为北方范围宣传。《9+2旅游大放送》节目以

泛珠三角合作的要求为前提,整合区域各省市电视台的力量,真正从务实的态度

扩大“泛珠”旅游在全国的影响力,促进本区域旅游产业的发展有着重大意义。

三、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条件下的旅游发展现状分析

1、旅游接待人数持续增长,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十五”期间,泛珠三角内地9省区旅游高速增长,旅游接待人数不断攀高。

尤其是自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启动以来,各省区旅游业都显示了快速增长的势头

(图1)。其中2004年广东和四川两省区接待人数就已经超过1亿人次。

图1 泛珠三角内地九省区历年接待游客数量(万人次)

资料来源:泛珠各省区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旅游统计年鉴

从接待入境人数来看,2003年以来各省区均取得显著增长(表1)。其中广

东省接待量遥居各省区之首,反映了广东作为全国最重要的出入境口岸的重要地

位。其次是云南、福建、广西和四川。

资料来源:泛珠各省区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旅游统计年鉴

2003年以来,泛珠三角内地九省区旅游外汇收入均保持高速增长态势(表

2)。其中广东省2005年达到63.97亿美元,其次是福建和海南,分别达到13.05

亿美元和10.49亿美元。2005年,泛珠三角内地九省区旅游外汇收入合计达105.06

亿美元,占全国旅游外汇收入的36%。高于九省区在全国的面积比重、人口比

重和生产总值比重。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表2 泛珠三角内地九省区历年旅游外汇收入数据(亿美元)

资料来源:泛珠各省区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旅游统计年鉴、中国旅游统计年鉴2、旅游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接待能力不断提高。

2004年泛珠三角内地九省区星级饭店总数达到3884家(表3),占全国三分

之一强。其中五星级酒店总数达到88家,占全国总量的36.4%。

表3 2004年泛珠三角内地九省区星级饭店规模(家)

资料来源:泛珠各省区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旅游统计年鉴、中国旅游统计年鉴

从旅行社数量来看,2004年内地九省区旅行社总数达到3864家(表4),占

全国的四分之一。其中国际社481家,国内社3383家,分别占全国的32.9%和

25.1%。

表4 2004年泛珠三角内地九省区旅行社数量(家)

资料来源:泛珠各省区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旅游统计年鉴、中国旅游统计年鉴

3、“港澳自由行”对港澳地区旅游的拉动作用不断加大,港

澳和内地旅游联系更加密切。

2004年,访港旅客达2181.06万人次,较2003年增长40.4%。其中内地访

港旅客继续成为香港的最大客源市场,总数达1224.59万人次,增幅达44.6%,

占总数的56.1%。2005年1~6月的访港旅客人数则达1097.80万人次,较2004

年同期上升9.6%。内地访港旅客人数再创新高,达588.38万人次,占到港旅客

总数的54.1%;较2004年同期上升3.8%。

2004年澳门入境旅客总数1667.26万人次,比5年前增长124.0%。其中内

地旅客952.97万人次,增长4.8倍,占访澳旅客总人数的57.1%。旅游收入587.50

亿元,增长182.7%。同时,内地旅客也是澳门消费市场的主力,人均在澳消费

2991澳门元,同比增长5.1%,较旅客在澳消费平均水平高83.2%。2005年澳门

整体经济继续呈现出稳定增长的态势,1~9月澳门入境旅客1377.45万人次,增

长13.0%,其中内地旅客764.11万人次,增长9.8%,占55.5%。香港旅客418.41

万人次,增长10.6%,占30.4%。

内地“港澳自由行”政策的进一步扩展是带动港澳地区旅游业大幅增长的主

要动力。2004年5月1日“自由行”旅客扩大至广东全省,2004年7月1日开

始,“自由行”再次扩展。“自由行”的实施,带动了酒店、餐饮、零售、交通等

行业的快速增长。在2004年,香港接待“自由行”的旅客人数达426万人次,

占内地游客总数的34.8%;较2003年的134万人次(占总数27.9%)上升两倍

多。澳门2004年接待自由行的旅客达到351.88万人次,占内地旅客总数的36.9%。

2005年1~9月澳门接待“自由行”旅客392.12万人次,同比增长57.5%,占内

地旅客总数的51.3%。

港澳游客也是内地游客的主要境外市场。以广东和湖南为例,广东省2003年和2004年接待港澳游客分别占入境人数的93.9%和97.8%(表5和表6)。其中城市接待港澳游客分别占城市接待国际游客的67.8%和63.9%。2005年,湖南接待港澳游客在接待入境游客中的比重,无论是在人次数、人天数还是创汇能力上,均维持在7%左右的水平,显示了强劲的发展势头。

表5 港澳游客市场在广东旅游业中的地位

资料来源:广东旅游年鉴

表6 2005年港澳游客在湖南接待境外游客中的比重

资料来源:湖南省旅游局

2005年,香港迪斯尼乐园开幕,带动了香港新一轮的旅游发展热潮。其他景点与设施,如香港湿地公园、东涌吊车亦会于2006年相继落成。届时,香港的旅游景点与设施将更趋多元化,市场吸引力将更加强大。香港特区政府在2005年《施政报告》及《财政预算案》中首次明确提出“市场主导,政府促进”的更为积极的新政策,大力支持并壮大旅游业,继续巩固香港作为世界级都市及世界级的度假与商务旅游目的地的地位。

2005年7月15日,“澳门历史城区”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对澳门旅游业的影响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使澳门的旅游产品更加完善,来澳游客除了博彩

娱乐外,还可欣赏不同的文化与建筑,有助于改善旅客对澳门赌城的印象,逐渐形成“澳门是一个东西方文化交融的历史名城”的旅游形象。

在泛珠三角旅游合作框架下,内地与港澳地区的旅游交往和联系越来越密切。

四、泛珠三角区域旅游产业合作的前景预测

泛珠三角区域旅游产业合作的前景主要体现在共同的目标上。

1、交通无障碍

建立完善的交通网络系统、交通指示标识系统、交通信息查询系统,实现游客在旅游合作区域内的无障碍通行。

2、市场无障碍

消除市场进入壁垒、互相开放旅游投资市场;打造共同的市场推广和促销平台;建立旅游市场质量监控协调机制,实现合作区域旅游企业与本地企业的同等待遇,真正实现区域旅游市场一体化。

3、信息无障碍

建立统一的信息网络,建立固定的信息沟通渠道,互通有无,实现信息共享。构筑统一、开放、高效的旅游信息和电子商务平台。

4、管理无障碍

加强区域旅游合作管理机构建设,制定促进旅游合作的有关政策措施,取消各种体制性和行政性障碍,协调区域合作中的问题和矛盾。建立黄金周和重大节假日的旅游预警机制和重大事件通报制度;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督,规范旅游行业秩序,培育旅游诚信服务形象,建立旅游市场质量监控协调机制,共同打击跨境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为企业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的旅游合作创造良好

的外部环境。

五、泛珠三角区域旅游产业未来3年合作的重点

目前,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领域主要集中在旅游线路、旅游宣传促销方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未来3年,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将由重形式、重研讨、重宣言、重宣传,向重落实、重操作、重实际、重实效发展,区域旅游合作主体由主要集中在政府和专家学者层面向主要集中在旅游企业层面发展。旅游合作领域将由单一的政府宣言和市场推广扩大到规划、开发、管理、人才、信息、研究等全方位的合作。具体而言,未来3年旅游合作领域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1、旅行社的合作

进一步贯彻落实业已达成的各项合作协议,出台更加实质性措施,取消区域内旅游地陪制,取消外地旅游车入城、入景区的限制措施,允许异地旅行社在另一个地区组团或招揽旅客,允许其他城市的旅行社在本地开办分支机构。

对于旅行社自身而言,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是一次重新洗牌的机会。旅行社将乘此机会,采取兼并、重组、联合等多种方式做大做强,或者朝专业化、网络化、特色化、主题化方向发展。

2、旅游管理合作

(1)进一步加强旅游合作管理机制的建设。

进一步加强旅游协作联席会议制度。组建旅游合作秘书处,作为旅游协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常设机构,确定专门部门、指定人员进行专门的联系工作,编写工作简报,负责寄送有关材料。

(2)建立“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与发展论坛”

在“2005泛珠三角城市旅游发展高峰论坛”的基础上,将会建立“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与发展论坛”,并使之常设化、制度化。每届论坛可以就某一个

或几个专题进行研究,以切实解决区域旅游合作中的实际问题。

(3)进一步加强旅游管理经验交流。

建立旅游工作总结,旅游政策文件,统计资料和行业动态相互抄送制度。交流旅游业行业管理经验和运作规则,结合各自实际,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4)加强旅游人才交流。

建立泛珠三角各省区、各城市人才交流开发合作机制,形成人才互通互用、合作共赢的格局。进一步推动人才市场的统一开放,加快推进旅游人才市场信息联网。将实现相互之间的导游人员交流制度、旅游教育与培训制度、中高层管理人员相互挂职锻炼、对口支援制度等。尤其是内地九省区和港澳地区,在人才教育与培训方面合作的空间更大。与香港和澳门相比,泛珠内地省(区)在旅游人才教育培训方面还有相当距离。港澳可以利用旅游人才培训的丰富经验,与内地省(区)增进各层面的互动交流,把旅游人才的资格认证和行业管理结合起来,提高行业队伍素质。

3、旅游产品合作

在现有高尔夫产品和温泉产品合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产品合作力度、广度和深度,包括森林旅游产品、滨海旅游产品、乡村旅游产品、红色旅游产品等各种产品。

在产品投资建设方面,粤港澳地区的资金与技术优势,将更多进入泛珠内地旅游市场,包括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各类旅游区(点)的开发规划及旅游资源开发 、参与酒店项目的设计、管理及设备供应等。

4、旅游线路的合作

2005年9月,肇庆联合广州、梧州,推出了广肇梧三点一线“岭南最美的地方”黄金旅游热线,为区域合作共同开辟专题线路提供了一个范例。今后,将进一步共同研究专题线路,塑造和提升区域旅游形象,特别是和旅行社结合起来,提高市场推广成效。

共同出版旅游地图和专题的旅游手册。现在的旅游地图基本上都是以城市为单位,以后将联合做跨区域旅游地图和专题的旅游手册,例如文化之旅、生态之旅等跨区域的旅游手册,方便旅游者作出旅游决定,安排旅游行程。

建立旅游交易会、推广会互邀制度,尽量地给对方城市提供宣传推广的机会。

5、旅游信息交流与共享

建立固定的信息沟通管道,编写《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工作简报。在区域内部建立统一的信息网络和营销网络。通过这个营销网络用一个声音说话。各地方旅游局、景区、旅游企业的网站要相互实现无缝链接。

建立旅游信息互通平台,及时发布泛珠三角各省区旅游、交通等各方面政策法规、办事信息和动态信息,以泛珠三角各城市门户网站的形式面向企业和公众提供一站式的信息服务,实现跨省区的信息互动与合作。逐步建立全方位的、统一的旅游行业管理协作服务平台和旅游电子商务应用平台。

6、旅游规划合作

建立规划信息互通制度。泛珠三角各省区相互报送已经完成的旅游规划,帮助那些正在做的和即将做的地区、城市和景区景点,把旅游规划进一步地做好,进一步地着眼大区域,来开发资源、开发市场,以形成区域旅游特色,避免在规划阶段就出现内部竞争、项目雷同的混乱局面。

启动《泛珠三角区域旅游规划》,以及泛珠三角区域各专题产品、专题线路的专项规划,如《泛珠三角区域滨海旅游发展规划》、《泛珠三角区域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泛珠三角区域度假产品规划》等等。

(以上资料主要来源于泛珠各省区国民经济统计资料以及各省区旅游统计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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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泛珠三角九省区旅游大合作温泉先行信息时报2005-09-23

9、建闽粤赣边大旅游圈 13市研讨区域旅游合作2006-02-15 09:25:46 梅州日报

10、苏默、经济点评:打造泛珠旅游品牌香港商报2006-2-25

11、开放九省区旅游市场构建区域旅游品牌2005-07-26 09:42:25 泛珠三角合作信息网

12、杜家元泛珠三角旅游合作及前景展望 珠江经济2005·05

13、(宗河) 泛珠三角温泉旅游高峰论坛在广东韶关召开。旅游学刊 2005年第6期

14、国家旅游局提出推进“泛珠三角”旅游的发展建议[OB].新华网,2004—06—02.

15、泛珠三角首个无障碍旅游区启动 旅游无须地陪信息时报2004年09月19日

16、泛珠范围地陪可取消 旅游高峰论坛达成共识。南方都市报 2005-11-30

17、泛珠三角区域电视台联合推动“9+2”旅游 2006-01-18 南方网

18、旅游成为泛珠合作急先锋 将建旅游城市联席会议 2005-11-28 南方日报

19、旅游合作推进 “无障碍”提升泛珠旅游竞争力2005-11-25 南方日报

20、整合各市资源 泛珠30多城市共商无障碍旅游规划 2005-11-28 新华网

21、向粤旅游节借东风:泛珠城市积极推介当地旅游业 2005-11-29 中国新闻网

附录一、《泛珠三角区域(部分)城市旅游合作协议》

为贯彻落实《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以旅游业一体化为先导,实现泛珠三角区域各城市旅游业的共同繁荣和发展,推进泛珠三角经济一体化,2004年7月17日,泛珠三角区域福州、厦门、九江、长沙、张家界、广州、深圳、珠海、桂林、海口、三亚、成都、贵阳、昆明14个城市旅游局负责人和香港旅游业议会负责人聚首深圳,参加“泛珠三角区域(部分)旅游城市旅游局长联席会议”,就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城市旅游合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形成以下共识:

一、进一步加强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形成和不断提升泛珠三角区域旅游

城市的整体优势,是泛珠三角区域各旅游城市的共同愿望和现实选择

1、努力打造“泛珠三角国际级旅游圈”。泛珠三角区域总体来看是内地旅游业比较发达的地区,9省区旅游总收入、旅游外汇收入、接待过夜入境游客等主要旅游经济指标占全国近4成,旅游业总体发展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加上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泛珠三角区域旅游业在全国的重要地位更为突出。泛珠三角区域旅游资源丰富、类型多样、结构完整,且各地旅游资源互补性强。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具备良好的基础。粤港澳“大珠三角”的旅游合作机制于1988年启动,目前已经形成共享信息、联合促销、协调发展的格局,为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经验,将成为发展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的核心和前进基地。泛珠三角的其他8省区与粤港澳在三地互为主要旅游目的地和客源输出地的合作发展格局也已形成。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合作加快发展特别是《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正式签署、实施的大背景下,进一步加强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是泛珠三角区域各旅游城市的共同愿望和现实选择,按照《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的总体要求,泛珠三角区域各旅游城市(以下简称" 各方" )将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和特色,自愿参与、市场主导、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为原则,大力推进区域合作,拓宽合作层面,形成资源共享、客源互动、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形成和不断提升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城市的整体优势,努力打造" 泛珠三角区域国际级旅游圈" 。

二、加强旅游发展战略和资源规划开发方面的合作,全面促进泛珠三角区域旅游产业的优化与升级

2、各方定期商讨区域旅游产业发展状况,共同研究制定有关协同发展的战略。各方联合促进和推动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编制。区域规划的编制中应淡化行政区划的观念,防止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倾向,实现资源有效共享和区域合作的有序进行。各方在编制本地旅游规划过程中应对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予以充分考虑,各旅游城市旅游规划要相互借鉴和沟通,合理布局和进行产业分工,强调各地旅游业比较优势的充分发挥,舍弃暂时的、局部的利益,着眼区域合作所带来的整合效益、集聚效益和长远效益,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努力达成区域内的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3、各方在旅游资源开发中加强联合与合作,实现区域优势互补、地区互动、凸现泛珠三角区域旅游的整体优势,推进泛珠三角区域旅游业的整体协调发展。东部沿海城市在旅游资源开发中以都市旅游业、会展旅游业、商务旅游业为主,西部省区着重生态旅游资源、民俗旅游资源、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各地在旅游资源开发中应避免孤立开发、重复建设,注重提升泛珠三角地区旅游开发的整体效益。泛珠三角区域的旅游合作应以项目开发为载体,通过具体项目将合作落到实处。合作项目应以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开发为首要,同时加强重点旅游设施建设的合作。各方在重大旅游项目引进和开发建设中应定期进行协调和沟通,充分考虑区域内重大旅游项目的结构和布局,加强项目的客源定位、市场细分等的规划论证,避免区域内同类项目过多和恶性竞争。

三、构筑统一、开放、高效的旅游市场和信息、电子商务平台,进一步提升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城市在国内、国际旅游市场上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4、各方共同打造" 泛珠三角" 整体旅游形象,提升区域旅游品牌,形成区域市场合力,不断提升在国内、国际旅游市场上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各方开展联合宣传促销和推介活动,联合编印旅游宣传资料,共同开发旅游市场;联合举办大型旅游节庆活动;联合打造和推介泛珠三角区域精品旅游产品和精品旅游线路;互送客源,积极鼓励本地居民到区域内其他城市旅游,不断扩大区域内各旅游城市之间的双向旅游规模。

5、各方共同建立区域旅游信息库,创建旅游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与发展需要各城市间建设一个统一的旅游信息交流平台,各方应从各城市的政府旅游网站、旅游企业网站的链接开始,互享泛珠三角区域旅游信息。各方建立本地合法旅游企业的网上数据库以及本地旅游市场信息和动态数据库,为区域内其他城市的旅游信息资料进入本市创造条件。各方逐步建立区域内各旅游城市的旅游集散中心和咨询中心的相互链接和信息互动,并在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点上免费摆放其他城市的信息咨询服务和信息资料,实现信息共享,为旅游者提供方便。各方加强旅游黄金周期间游客信息通报和疏导协调,做好信息预警工作,建立黄金周旅游团队疏导联动应对机制。

四、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方面的协作,联手整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共同培育泛珠三角区域旅游业界诚信服务形象,建设无障碍的泛珠三角旅游区

6、各方定期开展旅游行业管理和市场监察方面的工作经验交流活动;相互通报旅游市场监查信息及违规、非法企业及个人名单;建立区域内跨城市的重大旅游投诉处理和联合执法检查机制;联合打击" 零团费" 、" 负团费" 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违法旅游经营行为;共同查处并妥善处理因团款纠纷引发的“甩团”、“扣团”等侵害游客权益的行为;探讨建立各方旅游企业诚信经营机制,各方相互通报诚信旅游企业和优秀旅游企业名单,积极促进旅游企业间开展业务往来和合作。

7、加强在旅游景区管理上的合作。东部沿海城市利用旅游业企业化、市场化程度较高、旅游景区管理经验丰富的优势,向西部等自然旅游资源丰富的城市和地区输送人才与管理技术,促进区域内旅游景区整体水平的提高。具有资金优势、技术优势的城市积极参与区域内具有资源优势城市的旅游开发,共同投资建设旅游景区,推动旅游景区企业的连锁化经营。

8、共同致力于建设无障碍的泛珠三角大旅游区。各方都要积极推出旅游便利措施,为区域内其他城市提供便利。建设无障碍旅游区要与泛珠三角区域旅游

的整体发展步伐相适应,目前可先从允许泛珠三角9省区内其他城市的旅行社在 9省区内各地开办分支机构,鼓励优秀旅游企业跨城市连锁经营等方面入手,逐步取消泛珠三角9省区国内旅游地陪制、跨城市旅行社组团及其他旅游壁垒和进入障碍。

五、建立和逐步完善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城市合作机制,推进各项合作意见的落实

9、建立各方旅游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按照" 联合主办、轮流承办" 的方式 ,每年举办一次联席会议。每届联席会议决定下届的举办地。联席会议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推进各方合作的意见,决定各方合作中的重大事宜。建立由各方旅游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的协调机制,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当届联席会议举办方的旅游部门内,负责各方旅游合作的日常协调和组织工作。

10、各方在加强合作的基础上,通过双方或多边形式,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其他区域旅游城市间的合作,在更大范围内推进区域旅游合作和旅游经济一体化进

程。

福州市旅游局 厦门市旅游局 九江市市旅游局

长沙市旅游局 张家界市旅游局 广州市旅游局

深圳市旅游局 珠海市旅游局 桂林市旅游局

海口市旅游局 三亚市旅游产业发展局 成都市旅游局

贵阳市旅游局 昆明市旅游局 香港旅游业议会

二00四年七月十七日

附录二、《两广六市旅游协作协议书》

签约方:广州市旅游局、佛山市旅游局、肇庆市旅游发展局、桂林市旅游局、梧州市旅游局、贺州市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9+2”《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广西壮族自治区与广东省旅游交流与合作协议书》的要求,充分利用和发挥两广六市各自的优势,进一步密切六市联系,加强旅游交流与合作、共同促进六市旅游经济的发展,各方经过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各方同意建立六市旅游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旅游发展战略研究,协调有关交流和协作的具体事宜。

(一)联席会议成员包括六市旅游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及旅游协会主要负责人。

(二)联席会议由六市旅游局领导为轮值召集人,六市轮流承办,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第一次联席会议于2004年在肇庆召开。

旅游协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由轮值召集人负责。

(三)六市旅游主管部门、重点旅游景区、主要旅行社、酒店之间建立对口联系、加强经济交流和人员友好往来。

二、各方共同打造跨境无障碍旅游区。

(一)机构旅游信息合作平台。成立信息交流和交换协调小组、每月进行一次信息互通、实现资源共享。

(二)以六市目前的旅游质监投资电话为基础,建立六方旅游投诉和应急事件处理热线电话,电话号码力求相同或近似,该电话起码确保可允许二组人同时通话、在节假日确保24小时开通。

(三)建立“黄金周”和重大节假日的旅游预警机制和重大事件通报制度,成立领导机构的工作小组,及时向各方提供各景区、饭店、交通等接待容量、安全情况和服务情况。

(四)建立旅游市场质量监控协调机制,通过质量监控协调小组互相提供情报和执法技术支持,来协调各方的执法行为,共同打击跨境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五)保障导游的跨流动工作和带团服务工作,取消必须由当地旅行社接待的习惯做法。

(六)保障六地的旅游车辆跨境无障碍通行,在各市入口处设立醒目的旅游标识(查询)系统,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在车辆行驶、停放时给予便利。

三、共同推介六地精品旅游特色线路,共同打造区域旅游品牌。

(一)六市旅游主管部门确认“同饮珠江水、共游两广地”为六市旅游宣传共同用语,统一发布使用。

(二)构筑旅游客源市场平台,联合挖掘、开发、推介连接六地的若干条旅游精品线路(产品),促进两广六市旅游大板块。

(三)广东三市利用毗邻港澳的地理优势,将到广东的海外游客引到广西。广西三市发挥桂林的国际客源优势、将从桂林的国际游客的游客推介到广东。

(四)由六地旅游部门牵头、各指定一家有实力的旅行社、联手开展六市联游专线的策划、组织和推广活动。

(五)由六市旅游部门具体组织,共同制作一部六市都适用的旅游宣传片、由六市对外进行宣传。

(六)六市旅游部门委托有关设计和生产企业,合作开发和推介体现六市特色的旅游商品。

(七)六市旅游部门相互提供旅游景区(点)导游培训的支持和协助,将对方的旅游资料编入导游培训计划,编写有六市特色的共同旅游导游词。

(八)六市旅游部门组织指导所在地的旅行社、以协作城市为目的地开展旅游团队组织工作,各方对互访旅游团及游客提供特别的优惠政策。

四、各方同意推动六市旅游企业间的横向经济联合,协作和信息交流。

(一)互相开放旅游投资市场,提供投资优惠政策、支持、鼓励公民和旅游企业参与旅游资源、旅游工艺品的开发、鼓励、支持公民和旅行社通过参股、并购、租赁等形式跨境设立法人分支机构。

(二)建立六市旅游景区、饭店、旅行社“三互动”的优惠价格协作体系。

五、各方的旅游资源开发项目、民族风情表演节目、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安排给对方的旅游企业。

六、尽快促进六地旅游协会结成友好协会。

七、六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据此协议,制订具体工作方案。

八、未尽事宜,各方另行协商解决九、本协议一式六份,各方各执一份

广州市旅游局

佛山市旅游局

肇庆市旅游发展局

桂林市旅游局

梧州市旅游局

贺州市旅游局

2004年7月26日签于肇庆市

附录三、2005泛珠三角城市旅游发展(广州) 共识

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

打造泛珠三角无界限旅游圈

—一2005泛珠三角城市旅游发展(广州) 共识

我们,参加“2005泛珠三角城市旅游高峰论坛”的代表们,包括:福州、南昌、长沙、广州、南宁、海口、成都、贵阳、昆明等省会城市和深圳、厦门、乐山、衡阳、桂林、佛山、珠海、中山、肇庆、泉州、龙岩、吉安、郴州、眉山、自贡、韶关、湛江、河源、清远、潮州等政府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部分旅行社和景区负责人,相关方面学者、专家,于2005年11月26日至27日聚首广州,就泛珠三角旅游城市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并在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区域旅游品牌的塑造、旅游资源和产品的整合与保护、旅游信息的交流与一体化、区域旅游的便利措施等方面达成共识。

一、加强区域合作,打造泛珠三角无界限旅游圈。

(一) “泛珠三角”的提出和实施,是中国区域合作与协调发展的新尝试,也是中国东、中、西部经济互联互动的新突破。泛珠三角区域包括福建、江西、湖

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9个省区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简称“9+2”。9省区的区域面积为全国的1/5,人口占1/3,经济总量占1/3。加上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泛珠三角在全国的地位十分突出。这一区域所建立起来的共生共赢型经济体系,将成为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高速增长极。

(二) 旅游业是我国重要的经济产业,是世界公认的朝阳产业。改革开放后,我国旅游业已经从初创时期互为独立的市场开发和以满足简单的观光需求为目的的初级阶段,逐步进入到以区域资源整合、联合开发市场、品牌运作和以满足观光与休闲需求为特征的发展高级阶段。泛珠三角各旅游城市资源丰富,服务设施完善,交通方便快捷,旅游业发展水平在中国处于领先水平,是我国旅游业最发达的区域之一。因此,顺应旅游业发展的趋势,加强泛珠三角旅游城市的联合与合作,实现区域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打造泛珠三角无界限旅游圈,凸现泛珠三角旅游城市的整体优势,在世界旅游业的发展中抢占先机,推进泛珠三角旅游业的整体协调发展,是泛珠三角各旅游城市的共同认识和共同心愿。泛珠三角各旅游城市一衣带水,地域相近,人缘相亲,具有合作的良好愿望,在此基础上,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对发展旅游业、强化区域旅游合作的重要性的认识,从政策、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加强合作与交流,大力促进泛珠三角区域旅游业的持续高速发展。

二、深化合作内容,拓展合作方式,共同打造泛珠三角无界限旅游圈。

(三) 以粤港澳为中心的泛珠三角旅游经济圈以中国南部地区发达的经济环境为背景,融合了各种地域文化、兼具现代都市风貌和历史文化底蕴,丰富的旅游资源、良好的旅游服务和方便的旅游交通,构筑了中国最具吸引力、发展潜力最大的旅游经济圈。泛珠三角各旅游城市要充分利用本地区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经济优势和服务优势,以互补、互动、互利、互赢为原则,共同打造泛珠三角旅游区域品牌,树立区域旅游整体形象,使之成为中国乃至世界最具知名度、美誉度、号召力的世界级旅游圣地。我们对此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和信心,并愿意开展长期的旅游合作,为实现上述目标而作出不懈努力。

(四) 泛珠三角旅游城市加强旅游合作,打造区域旅游品牌,近期的合作重点

有:

——各方支持全面推进区域旅游合作,共同研究制定区域旅游发展战略和市场开发策略;

——互为市场,互为腹地,互送客源,提高区域内旅游的效益水平; ——整合资源,发展泛珠三角区域航空旅游,构建以粤港澳为中心的泛珠三角旅游经济圈;

——共同开发旅游市场,共同策划和推广区域精品旅游线路,打造泛珠三角旅游的整体品牌;

——开放市场和优化服务,推出旅游便利化服务措施,把泛珠三角旅游区建成中国最大的跨省市的无障碍旅游区;

——开展旅游从业人员特别是导游人员的培训,实现泛珠三角旅游服务标准的相互接轨;

——研究世界旅游业发展趋势和方向,积极融入世界旅游业体系。

三、积极推进跨区域旅游规划,整合泛珠三角旅游资源。

(五) 泛珠三角各旅游城市旅游资源丰富,富有特色,要在大区域背景下实施资源整合。

1、促进和推动泛珠三角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编制;

2、各旅游城市旅游规划相互借鉴和沟通,合理布局和进行产业分工,避免重复建设;

3、各城市根据各自的资源特点和交通条件,联合相关城市推出特色旅游线路和产品;

4、探索品牌共创,城市与城市间就共同的资源联合打造共同的品牌。

四、加强旅游信息交流,构筑统一的旅游信息平台。

(六) 泛珠三角旅游业的发展需要建设一体化的旅游信息服务体系,建立区域旅游信息库,实现旅游信息的交流、沟通与共享;构建区域旅游网络营销系统和旅游网络质量标准,实现泛珠三角各旅游城市网站互联互通,创建旅游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各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和旅游咨询中心也要相互联系,共享资源。

(七) 泛珠三角各旅游城市要加强旅游信息交流,各城市应为其他城市的旅游

信息资料进入该市创造条件,并在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点上免费提供其他城市的信息咨询服务和信息资料,以方便游客在泛珠三角地区进行的自助旅游。

(八) 创造条件,打造无界限的泛珠三角旅游圈。泛珠三角无界限旅游圈的建设,是关系到泛珠三角旅游整体发展水平的重大系统工程,我们认为,打造无界限旅游圈要与泛珠三角旅游的整体发展步伐相适应,目前可先从取消区域内旅游地陪制、取消外地旅游车入城、入景区的限制措施、允许其他城市的旅行社在本市开办分支机构、在各入城口设置醒目的旅游指示系统等方面入手,逐步取消旅游壁垒和进入障碍,建设中国最大的无界限的跨省市旅游区域。

五、泛珠三角城市旅游高峰论坛制度化。

(九) 泛珠三角城市旅游高峰论坛是履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的具体体现,是顺应旅游业发展趋势而产生的,它必将为泛珠三角区域旅游的发展创造新的机遇,注入新的活力。

(十) 为办好“论坛”,使其逐步制度化,我们共同决定:

1、建立旅游城市主管领导联席会议制度。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区域合作规划,协调推进区域合作的重大事宜。

2、建立部门衔接落实制度。协议各方加强相互间的协商与衔接落实,对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提出工作措施,制订详细的合作协议、计划,落实本协议提出的合作事项。

3、广州市作为首届论坛的发起者,将在每年举办的“广州国际旅游展销会”的基础上,增设“泛珠三角旅游城市展区”及相应网站服务,为泛珠三角区域的旅游一体化作出贡献。

我们认为,以粤港澳为中心的泛珠三角旅游经济圈,将在世界迅速崛起,为泛珠三角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不可多得的机遇。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打造泛珠三角和谐的无界限旅游圈,实现小康社会,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我们坚信,在这次论坛上达成的共识,定能成为整个泛珠三角旅游界的共识,成为泛珠三角旅游业整体迈向新阶段的里程碑。

今天,我们已经迈出了第一步,明天,在我们共同努力下,泛珠三角区域一定会成为世界级的旅游目的地!

二OO 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资料来源:《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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