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闲散等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服务和管理,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按照《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预防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桂综办通【2010】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区综治办、区预防办计划在全市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为核心,以全面摸清社会闲散等重点青少年群体底数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其就学、就业和教育管理为重点,大力开展帮扶救助和权益保护工作,预防和减少社会闲散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专项行动,进一步摸清我市重点青少年群体底数,建立信息档案,系统掌握社会闲散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基本状况和规律,分析这一青少年群体违法犯罪的特点和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促进各项教育帮助、服务和管理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效。

三、排查范围

重点排查6周岁以上(含)25周岁以下(含)的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

1. 不在学、无职业的闲散青少年,即处于失业、失学状态的青少年(无职业只统计16岁〈含〉以上青少年);

2. 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规定;

3. 受救助的流浪乞讨青少年,即离开家庭或监护人、流落社会时间较长、造成基本生活条件失去可靠保障而陷于困境、受到民政部门救助的青少年;

4. 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即其父母一方或双方服刑在押或劳动教养的未成年人;

5. 农村留守儿童,即父母双方外出打工一年以上,自己留在农村生活的未成年人。

在汇总相关数据时,按照6周岁(含)至14周岁、14周岁(含)至18周岁、18周岁(含)至25周岁(含)三个年龄阶段划分。各项目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31日。

四、主要任务和工作方式

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专项行动由各县区综治办预防办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通过依托各县区综治部门,协调预防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实施,排查摸底工作采取集中排查的方式进行,以社区(村)为基本统计单位,由乡(镇、街道)综治办、团委具体组织实施;各社区(村)组织治保主任、调解主任、派出所民警、

团支部书记以及其他相关社区(村)干部共同参与排查摸底工作,逐一排查登记重点青少年群体情况;社区(村)、乡(镇、街道)、县(市、区)、市逐级审核、逐级上报统计报表,各县区预防办要对辖区内重点青少年群体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各级法院、检察院、教育、公安、民政、司法、劳动保障等预防小组成员单位是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主体,要按照具体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并加强对基层的工作指导,对相关数据逐级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可靠。

五、实施时间和步骤

1. 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0月15日前,对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专项行动进行专题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

2. 排查摸底阶段:2010年10月15日—10月31日,各社区(村)组织治保主任、调解主任、派出所民警、团支部书记和其他相关社区(村)干部共同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填写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工作调查表、情况一览表各一式2份,1份留存用于建立信息档案,1份逐级上报至区预防办;

3. 数据汇总和分析阶段:2010年10月31日—11月15日,各县区预防办牵头做好统计数据的汇总整理工作,认真填写统计报表,并形成相关数据分析材料后报市预防办。

4. 完善工作机制阶段: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建立重点青少年群体基础台帐资料,半年更新一次,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深入开展不同群体的分类帮教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切实预防和减少重点青少年群体违法犯罪。各县区综治办、预防办要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深入分析重点青少年群体权益保护和

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及规律,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预防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综治办、预防办要从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全区治安大局出发,提高对开展深入开展重点青少年排查摸底专项行动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地预防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在重点青少年群体管理、教育、帮扶工作中的主导地位,积极配合预防办组织开展排查摸底工作。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作,狠抓落实。各县区综治办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预防办牵头做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具体安排,立足部门职能,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落实好此次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

(三)加强指导,严格奖惩,推动工作的扎实开展。各县区预防办要切实摸清青少年重点群体的底数,掌握重点青少年群体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基本状况,分析重点青少年群体违法犯罪的特点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重点青少年群体违法犯罪的有效措施和政策建议,加强对各县区开展督导检查,建立责任制。市预防办将此项工作上报区综治办并纳入年终综治维稳考评内容,对工作开展情况要进行总结和通报。

共青团柳州市委员会

2010年9月2日


相关文章

  • 司法局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总结
  • xx年,我局平安建设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五中全会和hjt总书记来闽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履职,为我县持续开展“平安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我局参与创建“平安xxx”的工作目标。 一、加强领导, ...

  • 街道基层组织建设综治工作方案
  • 为切实维护长城中路街道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全力促进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深化"平安金凤"建设,按照自治区综治办<关于印发的通知>(宁综治办[2014]11号)文件的总体要求,现就加强基层综治维稳组织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 ...

  • 乡镇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 XXX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 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切实解决当前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全镇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平安XX 建设,根据西双版纳州综治办<关于迅速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西 ...

  • 平安建设半年工作总结
  • 2011年上半年我镇平安建设工作以社会和谐为目标,以群众利益为根本,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以完善打、防、控、管一体化工作为抓手,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 ...

  • 20**年综治工作总结
  • 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居民法律意识 联系社区律师,举办法律知识讲座,范围涉及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房屋拆迁、合同纠纷、等各类相关法律知识。今年共举办法律讲座4次。通过广场活动,设置宣传点,向社区居民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宣传法律知识,讲解相关政策,接收居民群众咨询,今年共计发放3000余份资料,接收居民咨 ...

  • 司法局综治工作总结
  • 一、强化法制宣传工作,为做好综合治理工作打好基础。 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xx年西乌旗司法行政系统综合治理工作要点》,认真加强了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继续深入推进“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制定“五五”普法依法治旗年度计划,认真做好教材征订发放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全旗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并对旗各中 ...

  • 县司法局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 xx年上半年,贺兰县司法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区、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区、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把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社 ...

  • 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方案
  • 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方案 建国60周年大庆,是全党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根据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方案》(石教字〔2012〕18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信访稳定工作的意见》的要求,8月20日-10月10日为国庆安保特殊时期,安全保卫、信 ...

  • 开展"平安乡镇"创建活动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 在Lj区开展“平安乡镇”创建活动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平安XX”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蓬委发[20xx]3号)和XX县综治委《关于“平安XX”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蓬综治委[20xx]02号)文件的安排部署,现就在Lj区开展“平安乡镇”创建试点工作,提出如 ...

© 2024 范文中心 | 联系我们 webmaster# onjob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