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 则
1.0.1 为了在混凝土结构中采用钢筋锥螺纹接头(简称接头)做到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混凝土结构中,钢筋直径为16~40mm的Ⅱ、Ⅲ级钢筋连接。
1.0.3 用钢筋锥螺纹接头连接的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及《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的要求。执行本规程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2、术 语
2.0.1 钢筋锥螺纹接头 (Taper threaded splices of rebar)
把钢筋的连接端加工成锥形螺纹(简称丝头),通过锥螺纹连接套
把两根带丝头的钢筋,按规定的力矩值连接成一体的钢筋接头。
2.0.2 力矩板手 (Forque wrench)
连接和检查钢筋接头紧固程度的扭力扳手。
2.0.3 完整丝扣 (One complete screwthread)
连续一圈的标准牙形。
3、接头性能等级
3.0.1 锥螺纹连接套的材料宜用45号优质碳素结构钢或其他经试验确认符合要求的钢材。锥螺纹连接套的受拉承载力不应小于被连接钢筋的受拉承载力标准值的1.10倍。
3.0.2 接头应根据静力单向拉伸性能以及高应力和大变形条件下反复拉、压性能的差异划分为A、B两个性能等级。
3.0.3 A、B级接头的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7表3.0.6的规定。
3.0.4 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其接头应满足设计要求的抗疲劳性能。当无专门要求时,其疲劳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7第3.0.6条的规定。
4、接头应用
4.0.1 钢筋锥螺纹接头性能等级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4.0.1.1 混凝土结构中要求充分发挥钢筋强度或对接头延性要求较高的部位应采用A
级接头。
4.0.1.2 混凝土结构中钢筋受力较小对接头延性要求不高的部位可采用B级接头。 4.0.2 设置在同一构件内同一截面受力钢筋的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在任一接头中心至长度为钢筋直径的35倍的区段范围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4.0.2.1 受拉区的受力钢筋接头百分率不宜超过50%。
4.0.2.2 在受拉区的钢筋受力小部位,A级接头百分率不受限制。
4.0.2.3 接头宜避开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和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接头应采用A级接头,且接头百分率不应超过50%。
4.0.2.4 受压区和装配式构件中钢筋受力较小部位,A级和B级接头百分率可不受限制。
4.0.3 接头端头距钢筋弯曲点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4.0.4 不同直径钢筋连接时,一次连接钢筋直径规格不宜超过二级。
4.0.5 钢筋连接套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宜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中受力钢筋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的要求,且不得小于15mm。连接套之间的横向净距不宜小于25mm。
5、施工规定
5.1施工准备
5.1.1 凡参与接头施工的操作工人、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人员,均应参加技术规程培训;操作工人应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5.1.2 钢筋应先调直再下料。切口端面应与钢筋轴线垂直,不得有马蹄形或挠曲。不得用气割下料。
5.1.3 提供锥螺纹连接套应有产品合格证;两端锥孔应有密封盖;套筒表面应有规格标记。进场时,施工单位应进行复检。
5.2钢筋锥螺纹加工
5.2.1 加工的钢筋锥螺纹丝头的锥度、牙形、螺距等必须与连接套的锥度、牙形、螺距一致,且经配套的量规检测合格。
5.2.2 加工钢筋锥螺纹时,应采用水溶性切削润滑液;当气温低于0ºC时,应掺入15%~20%亚硝酸钠。不得用机油作润滑液或不加润滑液套丝。
5.2.3 操作工人应按要求逐个检查钢筋丝头的外观质量。
5.2.4 经自检合格的钢筋丝头,应按规定的要求对每种规格加工批量随机抽检10%,且不少于10个,并按规定填写钢筋锥螺纹加工检验记录。如有一个丝头不合格,即应对该加工批全数检查,不合格丝头应重新加工经再次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5.2.5 已检验合格的丝头应加以保护。钢筋一端丝头应戴上保护帽,另一端可按表
5.3.5规定的力矩值拧紧连接套,并按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待用。
5.3钢筋连接
5.3.1 连接钢筋时,钢筋规格和连接套的规格应一致,并确保钢筋和连接套的丝扣干净完好无损。
5.3.2 采用预埋接头时,连接套的位置、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带连接套的钢筋应固定牢,连接套的外露端应有密封盖。
5.3.3 必须用力矩扳手拧紧接头。
5.3.4 力矩扳手的精度为±5%,要求每半年用扭力仪检定一次。
5.3.5 连接钢筋时,应对正轴线将钢筋拧入连接套,然后用力矩扳手拧紧。接头拧紧值应满足表5.3.5规定的力矩值,不得超拧。拧紧后的接头应作上标记。
接头拧紧力矩值 表5.3.5
5.3.6 质量检验与施工安装用的力矩扳手应分开使用,不得混用。
6、接头型式检验
6.0.1 钢筋锥螺纹接头的型式检验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中第5章的各项规定。
7、接头施工现场检验与验收
7.0.1 工程中应用钢筋锥螺纹接头时,该技术提供单位应提供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 7.0.2 连接钢筋时,应检查连接套出厂合格证、钢筋锥螺纹加工检验记录。
7.0.3 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和接头进行工艺检验:
1.每种规格钢筋母材进行抗拉强度试验;
2.每种规格钢筋接头的试件数量不应少于三根;
3.接头试件应达到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表3.0.5中相应等级的强度要求。计算钢筋实际抗拉强度时,应采用钢筋的实际横截面积计算。
7.0.4 随机抽取同规格接头数的10%进行外观检查。应满足钢筋与连接套的规格一致,接头丝扣无完整丝扣外露。
7.0.5 用质检的力矩扳手,按表5.3.5规定的接头拧紧值抽检接头的连接质量。抽验数量:梁、柱构件按接头数的15%,且每个构件的接头抽验数不得少于一个接头;基础、墙、板构件按各自接头数,每100个接头作为一个验收批,不足1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每批抽检3个接头。抽检的接头应全部合格,如有一个接头不合格,则该验收批接头应逐个检查,对查出的不合格接头应进行补强,并按规定填写接头质量检查记录。
7.0.6 接头的现场检验按验收批进行。同一施工条件下的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 7.0.6 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应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试件作单向拉伸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性能等级进行检验与评定,并按规定填写接头拉伸试验报告。
7.0.8 在现场连续检验10个验收批,全部单向拉伸试件一次抽样均合格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扩大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