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试行稿)
根据呼市xxx 教育局[2010]16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心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特定《xx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如下:
一、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奖励罚懒的原则; 2、坚持效率优先,公平兼顾的原则; 3、坚持绩效考核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资金与划分 学期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
教职工月平均奖励绩效工资(740元)×在编在岗教工数×4.5个月,寒暑假3个月按月平均数发放。
津贴划分:
(1)职务津贴:200元/平均每人每月 (2)师德津贴:100元/平均每人每月 (3)考勤津贴:100元/平均每人每月 (4)教龄津贴:100元/平均每人每月 (5)履行职责津贴:200元/平均每人每月 (6)奖励津贴:40元/平均每人每月 三、各项津贴具体分配办法 (一)职务津贴:(200元) 1、中心校正职:每月240元;
2、中心校副职,下属学校正职:每月230元; 3、中心校专职人员,下属学校副职:每月220元; 4、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每月210元;
5、任课教师(包括班主任)生活老师、食堂、公寓、校园的管理及服务人员等:每月200元。
(二)师德津贴:(100元)
1、学生家长满意率达80%以上,教育教学为零投诉者,发师德奖100元(每月)。
2、在任职期间,因工作失误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除按情节追究个人责任外,给予扣除学期到学年的师德津贴。
3、对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者,除负责医疗费支付外,属于非编教师的解除聘用,属正编教师延长试用期,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通报批评,扣除一学期师德津贴。
4、凡私自乱收费,向学生推销物品,开办有尝补习班(家教班)经发现扣除一月到一学期的师德津贴。
5、在学校组织的大型考试、竞赛及各类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包括监考、阅卷等),一律扣除全学期的师德津贴。
6、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和承担学校工作任务者,每有一次扣除师德津贴:区级扣100元,中心校级扣80元,校级扣50元,年级学科组的扣30元。
(三)考勤津贴 基数100元/每月
1、教职工全勤津贴为每月100元。
2、具体考勤按《xx 校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2010]》执行。 3、根据教职工缺勤情况,如月考勤津贴不够扣除时,可扣其它绩效津贴。
(四)教龄津贴
基数100元/每月
标准:1—5年,80元/月; 6—10年,85元/月; 11—15年,90元/月; 16—20年,95元/月 21—25年,100元/月; 26—30年,105元/月 31年以上,110元/月。
(五)履行职责津贴
按各类人员岗位工作量与履行职责情况,按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分类量化、打分考核,以分计算,个人履行职责津发放标准执行如下:
1、《专任教师履行职责津贴发放标准》;(附表一) 2、《行政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津贴发放标准》;(附表二) 3、《环节人员履行职责津贴发放标准》;(附表三)
4、《公寓管理(生活)教师履行职责津贴发放标准》。(附表四) 5、《食堂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津贴发放标准》。(附表五) (六)奖励津贴40元(业绩津贴) 基数40元/每月(按学期奖励) 1、教学成绩奖
(1)参加全区统考(以年级、学科计算) 前三名者分别奖:300元、200元、100元。 (2)参加中心校抽考(以班、学科计算) 前三名者分别奖:100元、80元、50元。 (3)期末统考达标奖(以班、学科计算)
执行以下标准,凡是均分、合格率、优秀率全部达标的每学科奖50元。 语文、数学、英语达标标准
2、教师业务竞赛奖
参加区级以上组织的论文、公开课、教案作业的评比基本功比赛,科研课题及其它专业比赛获奖者(以获奖文件和证书为依据),参照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3、各类荣誉奖
4、教学辅导奖
(1)体、音、美任课教师组织学生代表中心校参加区级、市级、蒙级以上赛事获奖(包括艺术节目及运动会等)
区级:第一名200元 第二名150元 第三名100元 市级:第一名300元 第二名200元 第三名150元 蒙级以上:第一名500元 第二名300元 第三名200元
(2)学校运动会获得团体总分前三名的班主任,分别得奖: 第一名100元 第二名80元 第三名50元 5、全勤奖(一学期全勤奖50元) 全勤指一学期无事、病假,无迟到早退者。 6、额外加班津贴
凡节假日或8小时以外,因工作需要,承担学校加班任务的老师,按其工作任务量及完成情况,酌情给予补贴。
后附:
1、《专任教师履行职责津贴发放标准》;(附表一) 2、《行政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津贴发放标准》;(附表二) 3、《环节人员履行职责津贴发放标准》;(附表三)
4、《公寓管理(生活)教师履行职责津贴发放标准》。(附表四) 5、《食堂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津贴发放标准》。(附表五)
2010.11.29
专任教师履行职责绩效考核表(附表一)
行政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绩效考核表(附表二)
环节人员履行职责津贴发放标准(附表三)
注:环节人员包括教务、政教、大队辅导员、总务部门的主任及工作人员。
公寓管理(生活)教师履行职责绩效考核表(附表三)
食堂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绩效考核表(附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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