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BFD
四 川 省 能 源 投 资 集 团 盐 边 新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Q/YBFD-YW01-00.11-2014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试 行)
2015—01—30 发布 2015—02—01 实施 四 川 省 能 投 盐 边 新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发布
目 录
1 目的 ............................................................................... 1
2 适用范围 ........................................................................... 1
3 生产安全事件范围 ................................................................... 1
4 生产安全职责划分 ................................................................... 1
5 生产安全目标 ....................................................................... 1
6 目标控制 ........................................................................... 1
6.1 电站设立专职安全监督员,建立由公司、部门、班组负责人组成的三级安全网络,实行安全生
产目标三级控制 ..................................................................... 1
7 安全管理基本职责及范围.............................................................. 2
7.1 电站第一负责人负责组织制订、落实本站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 ........................................... 2
8 工作管理 ........................................................................... 2
9 反事故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 2
10 安全例行工作 ...................................................................... 3
10.1 班前会和班后会 ................................................................ 3
10.2 安全日活动 .................................................................... 3
10.3 安全分析会 .................................................................... 3
10.4 风险评价 ...................................................................... 4
10.5 隐患排查与治理 ................................................................ 4
10.6 安全简报 ...................................................................... 4
10.7 安全通报 ...................................................................... 5
11 安全检查 .......................................................................... 5
12 教育培训 .......................................................................... 5
13 发包工程 .......................................................................... 6
前 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能投盐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标准化领导小组提出。
本标准由四川省能投盐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标准化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能投盐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 XX,XX 。
四川省能投盐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1 目的
明确生产安全目标,明晰生产安全职责以及例行工作,规范生产安全管理。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四川省能投盐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风电场升压站(以下简称“风电场”)各部门。
3 生产安全事件范围
生产安全事件包括电力生产或从事与电力生产相关的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火灾、交通以及环境保护等事件。
4 生产安全职责划分
工程运管部分管领导负责生产安全的监管工作;工程运管部是生产安全责任主体,对本部门生产安全负责。
5 生产安全目标
5.1 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
5.2 不发生严重人身设备事故(造成2-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5.3 不发生全厂停电事故。
6 目标控制
6.1 电站设立专职安全监督员,建立由公司、部门、班组负责人组成的三级安全网络,实行安全生产目标三级控制
6.1.1 电站控制轻伤和事故,不发生目标控制事故。
6.1.2 电站控制未遂和障碍,不发生轻伤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到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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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工程运管部控制异常,确保不发生任何人身不安全事件和设备障碍。
7 安全管理基本职责及范围
7.1 电站第一负责人负责组织制订、落实本站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
7.1.1 各级负责人应定期检查、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7.1.2 电站第一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本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本站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7.1.3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制订、实施本站安全培训计划,组织或配合《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的考试和安全活动。
7.1.4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或配合进行生产现场事故调查、处理。
7.1.5 工程运管部部长负责安全生产检查与监督考核工作,参与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及有关科研成果鉴定工作。
7.1.6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站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8 工作管理
8.1 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四川能投集团公司以及风电公司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运营管理制度体系目录的要求制定电站相关实施细则。
8.2 各级人员在执行有关制度中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安全管理人员,汇总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在年度制度修订中统一安排完善。
8.3 每年由工程运管部部长组织对现场运行及检修规程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不需修订的,也应出具复查人、批准人签名的“可以继续执行”的文件。
8.4 工程运管部部长组织对现场规程每3-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审定并印发,现场规程的补充或修订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8.5 严格执行“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和设备缺陷、事件管理等制度。
9 反事故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9.1 电站每年应结合年度生产工程计划,由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编制年度的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双措”计划)。
9.2 反事故措施计划应根据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以及本企业事故防范对策进行编制,反事故措施计划纳入检修、技改计划。
9.3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行业及相关的标准,从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等方面进行编制。
10 安全例行工作
10.1 班前会和班后会
班前会:接班(开工)前,班(值)长要结合当班运行方式和工作任务,作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代作业中的注意事项。
班后会:班(值)长应总结讲评当班工作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并做好记录。
10.2 安全日活动
工程运管部每个轮班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活动由负责人主持,内容应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并做好记录。兼职安全员应随机抽查工程运管部的安全活动。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工程运管部安全活动并检查活动情况。
10.3 安全分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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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每轮班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综合分析安全生产趋势,及时总结事故教训及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对上月例会布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价与考核,形成闭环管理。
10.4 风险评价
电站应根据危险源查找、风险评价和控制程序进行日常、定期和不定期的风险评价。应结合季节特点、设备更新改造和事故规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或应急处置方案并积极落实。
10.5 隐患排查与治理
电站应结合安全生产日常工作,每月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隐患排查应从人员、设备、管理各方面,“全员、全面、全过程、全方位”地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10.6 安全简报
10.6.1 安全简报报送时间及程序
10.6.1.1 安全简报每月5日前编发一期新闻稿。
10.6.1.2 安全简报的程序由兼职安全员起草;工程运管部负责人审查;分管领导审批。 10.6.2 安全简报的格式与内容
10.6.2.1 编发安全简报的单位、第几期、编发日期、简题。
10.6.2.2 简述上月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10.6.2.3 不安全事件分析:简要说明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发展以及处理情况,事件的定性。 10.6.2.4 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分析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主要问题。
10.6.2.5 下阶段安全工作安排。
10.6.2.6 安全指标统计:人身、设备事故、一类障碍、二类障碍、异常及人员轻伤的当月与年累计次数;双票数据及合格率;连续安全运行记录。
10.7 安全通报
安全通报一般是对某一个事件作详细的报导。如报导某一个事故调查分析的情况;报导安全生产上某一个突出的先进事迹等。
10.7.1 编写安全通报的一般格式
10.7.1.1 编发安全通报的单位、第几期、编发日期。
10.7.1.2 安全通报的简题。
10.7.1.3 事件经过和处理过程。
10.7.1.4 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
10.7.1.5 事件原因分析。
10.7.1.6 事故责任分析和处罚。
10.7.1.7 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对策。
10.7.1.8 事故调查有关附件。
11 安全检查
电站应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定期进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分为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等方式。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限期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措施,制订整改计划,分期实施。
12 教育培训
12.1 新入厂的生产人员(含实习、代培人员),必须经厂、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工作。
12.2 运行人员必须经过现场规程制度的学习、现场见习和跟班实习,检修、试验人员,必须经过检修、试验规程的学习和跟班实习,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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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特种作业人员,严格执行“资格准入”制度,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12.4 在岗生产人员应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考问、反事故演习、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
12.5 所有生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触电现场急救方法,所有员工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3 发包工程
13.1 对外发包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四川省能投集团公司以及四川省能投风电公司的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合同,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并由发包方审查同意;各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按照四川省能投盐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有关条款执行。
13.2 承包方施工人员在生产区域内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所有人员应予以制止并报告发包方安全监督人员,发包方安全监督人员在调查核实后应视情况采取对应措施,包括对相关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训诫、培训,停止承包方的工作,扣除安全保证金,直至终止承包资格。
13.3 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发包方设备事故,由发包方负责调查、统计上报,并由上级公司对发包方进行内部考核。发包方根据合同对承包方进行考核。因承包方负主要责任造成的人身事故,定为承包方的事故,由承包方负责调查、统计上报。
13.4 生产现场不得采用临时工顶岗或混岗作业。
13.5 电站外包工程管理按《临时用工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