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实务
政府采购中
审查供应商资格的方式和内容我国《政府采购法》对供应为,对供应商的资格可以采取三应商的资格,然后再进行商务招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种方式,从两个方面的内容入手标,只有在资格招标中通过资格条件作出了明确而严格的规定,进行审查。评审且具备商务投标资格的供应在政府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采商才能参加商务招标的投标,这种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审查供应商资格的方式方式适用于对供应商有特定条件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可以要求的采购项目。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采取的三种方式为:三是在采购活动实施过程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一是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做中,要求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或谈并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法,采取集中审查和分散审查两判、报价)时将资格证明文件随投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及种形式。集中审查可以由政府采标文件(谈判文件、报价文件)一其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购管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的并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在评标(谈格审查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但由规定,制定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判、评价)时,先查阅其资格证明于《政府采购法》并未对供应商资再由执行机构统一对供应商进行文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或评审,格审查的方式和内容作出具体规资格审查,并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只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定,在政府采购实践中因采购主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可列入政府标(报价)进行评审,对条件不符体和采购对象不同,采购人对供采购供应商库,对列入供应商库的供应商的投标作废标(谈判资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的方法以及内的供应商可规定三年以下的有效格或报价无效)处理,不予评审。容也不尽相同。结合多年从事政期,在有效期内,采购人或采购代
府采购工作的实践经验,笔者认理机构在实施采购活动时可在供审查供应商资格的内容
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量的相关供应商参加政府可分为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基本
采购活动,而不必每次采资格审查和专业资格审查。
购都进行资格审查。分散对于基本资格,主要是审查
审查就是由各采购人或采供应商是否具备《政府采购法》规
购代理机构在实施具体采定的基本条件。在这方面,可以按
购活动时,根据采购项目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
特点和技术要求规定供应定逐项进行审查,同时还要结合
商的特定条件,自行对供供应商的注册登记情况、资信情
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况、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二是采用两阶段招标对基本资格的审查,主要包括以
方法,即先进行资格招标,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对供应商
通过招资格标专门评审供的注册、登记情况进行审查。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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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可审阅供应商提交的各类
是否有效、是否符证件是否齐全、
合采购项目的特定要求和采购文
件的具体规定,这些证件主要包
括:工商营业执照(原件)、企业法
人资格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
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
税)、生产和经营或办公场所证明
(原件)以及生产或经营范围以及
主要产品、商品目录等,通过对这
些证件的审查,以判定供应商资
格的合法性。二是对供应商的资
信情况进行审查。在这方面,可以
从其提交的基本资信情况证明文
件进行审查,如社会中介机构或
行业协会对其资信评审的证明文
件或出具的经年检的资产负债表
和损益表、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
结算账户和资金运行情况证明文
件等方面进行审查,以核实其资
信状况。三是对供应商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审查。在这方面,主要是
查阅其近几年的缴纳税收、社保
资金情况和执行环保等相关政策
的情况,以及在此三年前有无重
违纪记录等资料,以查明大违法、
违纪等情况。其有无违法、
对于专业资格审查,主要是结合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特定
要求,从供应商的资质状况及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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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可证情况、代理及授权情况和产品质量检测认证情况、经验和商业信誉情况、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机械设备以及财务状况和售后服务情况等方面,审查供应商是否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具体地讲,对专业资格的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资质状况及许可证情况方面,主要审查供应商的基本资质状况,查明其有无生产(制造、经营、安装)许可证,各类许可证的资质等级和有效性以及其它方面的相关情况等。二是在代理及授权情况方面,主要审阅供应商与有关方面签订的代理协议和有关方面出具的委托授权书,以审查其是否与生产厂家或销售总代理签订有代理销售协议、有无生产厂家出具的书面授权书、委托书或证明文件等。三是在产品质量检测认证情况方面,主要审查供应商生产、经营的产品及商品是否经过质检部门检测,是否有检测报告,是否有允许销售的质量许可证件,须由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或商品有无认证,是否经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以及其它需认证方面的认证情况。四是在经验和商业信誉情况方面,主要通过查阅供应商提交的合同、验收报告等,审查以往承担类似合同的业绩;查阅其获奖情况、客户意见反馈情况,审查以往承担类似合同的信誉;查阅其从事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情况和信誉证明材料,以审查其它方面的情况。五是在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方面,主要通过对供应商提交的人员名册及其资格证书的查验,审查企业的管理水平及基本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合同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等情况。六是在机械设备方面,主要通过对供应商提交的机械设备清单的查验,审查供应商为履行合同所配备的工程机械以及为履行本合同配备的相关配套设备等情况。七是在财务状况方面,主要通过审查供应商提交的财务报表,核实供应商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基本财务状况,审查其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相应的财务能力。八是在售后服务方面,主要通过查阅供应商提交的售后服务网点分布情况和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基本结构及专业技术水平等资料,审查其是否具有售后服务能力以及其在售后服务方面的其它情况等。(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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