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文明办字„2010‟1号
关于对2009年县政府交办工作完成情况的
汇 报
县政府:
根据政府办泾政办秘„2010‟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办2009年县政府交办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政府工作报告》所确定事项(积极推进文明创建) 完成情况(第150号)
200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在市文明办的正确指导下,我县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展。城区创建得到加强,乡镇创建水平明显提升,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取得了新的进
步。回顾一年来工作,侧重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实施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人们践行文明礼仪,改变不文明行为,着力提高城乡群众的文明素质。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我县以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为载体,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和中小学生中深入进行革命历史和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理想信念和改革开放教育。同时,为了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关注创建,参与创建,共享创建成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为建国60周年献礼,我县在《泾县报》开设了“庆祝建国60周年,展示文明创建成果”专题宣传,一批省、市、县级文明单位积极参与,充分展示了各单位各行业的创建成果。按照上级部署,还组织开展了“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国土局、老干局等县直单位和各中小学校都积极响应传唱红歌。积极安排和部署,参加全国、省、市“祝福祖国”文明公益短信传递活动,并有一条自编的“祝福祖国”文明公益短信被省文明办评选为优秀短信。
2、进一步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此,我办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公民思想道
德建设。一是在交通路、稼祥路等设置文明创建公益宣传广告牌100多块,引导市民践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讲文明话、走文明路、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二是积极开展道德模范推荐和评选活动,广泛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今年五月份王直入选 “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榜,之后又制作了王直老人事迹的电视、广播宣传专题片,积极做好推荐王直老人参选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侯选的一系列宣传工作。由于准备充分和宣传到位,王直老人当选为第二届全国助人为乐类道德模范,发挥了典型人物引导示范、用身边事影响身边人作用。另外,在宣城市开展的首届道德模范评选中,我县的云岭镇水南村村民董三六荣获宣城市首届道德模范,蔡村镇小康村村民刘庆龙荣获宣城市首届道德模范提名奖。三是为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建设人民群众精神家园,在我办的布置下,各乡镇开展了“孝敬公婆好媳妇”和“五好家庭”评选活动。四是继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隆重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我办与县教育局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开展了 “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读书征文活动。活动历时三个月,共十五所中小学校参加,收到优秀征文89篇,并对征文活动中涌
现出的三十六篇优秀作品予以了表彰。通过这项活动的开展,使广大中小学生以写作文形式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倡导文明言行,表达热爱祖国和争做文明小公民的热情。五是精心组织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今年,我县被省文明办确定为全省“中华经典诵读”典型基地之一。为弘扬传统文化,切实落实省市文明办部署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任务,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活动筹备领导组,制订了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实施方案,为了将诵读活动的各项具体任务落实到位,县委副书记主持召开了两次筹备领导组会议,经过精心准备,圆满完成“中华经典诵读”任务,得到省文明办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同时,还积极组织节目参加市“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我的祖国》荣获一等奖,文明办荣获优秀组织奖。
(二)加大创建力度,着力提高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创建水平和城乡文明程度。
1、城区创建力度进一步加大。我县已连续两次荣获“全省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为了巩固“先进县”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文明县城创建水平。我县按照安徽省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先进县)测评标准要求,职能部门充分履行各项职责,抓好落实。主要是:
城管部门按照“既规范市容,又促进繁荣”的指导思想,不断探索城市管理社会化、市场化管理新思路,努力做到“三项提升、两项遏制”。一是提升户外广告管理水平。出台了《泾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规范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设置标准,按标准设置LED电子显示屏共24快,拆除过街横幅118条。二是提升流动摊点经营秩序管理水平。将花鸟市场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制作摊点蓬,对城区流动摊点基本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三是提升城区日常清扫保洁水平。进一步完善环卫设施,调整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对部分道路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添置一批环卫设施,在加强日常保洁的同时,积极改革,建立垃圾定时上门收集制度。四是遏制城市管理“顽症”——“牛皮癣”。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将清理城市“牛皮癣”与行政执法工作相剥离,采取对外发包、执法大队负责监管措施,此项工作运行效果较好。同时,加强夜间巡逻,查处乱涂乱画、乱张贴等不良行为。五是遏制违法建设。进一步加大宣传、巡逻、查处、强拆力度,有效遏制了城区违法建设的蔓延势头。六是加强“夜市一条街”建设和管理。聘请专人管理,严格规定出摊收摊时间,安排专人跟踪保洁服务。
公安(交警)部门针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占道乱停乱放,
行人车辆不守交规,横穿马路、闯红灯、乱调头等违规现象,公安交警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一方面运用宣传教育和行政处罚并举进行管理,另一方面采取110警车白天不间断巡逻,发现违章立即处置,有效地维护了城区交通秩序。
工商、商务部门按照集贸市场管理的规定各司其责,加强城区四个集贸市场的管理。一是加强文明经营宣传,提高经营户的素质;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市场管理人员经常巡视,促使经营户文明经营;三是加大配套设施投入,为经营户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投入五千元对太平湖市场自来水管道及厕所进行改造。投入1.7万元对中心菜市场和南门菜市场进行维修改造。四是开展专项集中整治,保证市场文明创建卓有成效。
文化部门切实加强网吧、娱乐场所和影像、出版物等管理。一是建立视频监控平台实行技术监管;二是建立了周巡查制度;三是建立守法经营责任制度,与网吧业主签订了守法经营责任书;四是健全现场检查记录制度,做到文明亮证执法、实事求是、规范处罚文书档案;五是积极调动协会职能,加强行业自律和互相监督。六是组织公安、工商对全县电子游戏机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七是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专项行动。对全县书、报、刊、音像、印刷品进行专项检
查,销毁非法出版物共900盘、册。
城建部门认真做好市政基础设施的日常管养。对部分背街后巷道路及给水管道进行改造,对城区的绿化带、公用设施、配套设施及路面等做到及时维护,给市民一个整洁美观安全舒适的城市环境。
2、文明村镇创建水平明显提高。村镇文明创建是文明创建的基础。我办坚持以争创“文明村(镇)”为载体,继续以市国省道公路沿线乡镇创建目标考核为抓手,通过“三项重点工作推进机制”有效推动,坚持月督查,月通报,狠抓了国省道沿线及乡镇集镇环境整治工作。在此基础上,我办坚持“四个拓展,六个提高”,将乡镇文明创建工作向下延伸到中心村和乡村公路等,从每月的暗访检查效果来看,着实提高了乡镇创建水平。
3、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水平得到巩固。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是基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引领文明风尚,推动基层创建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有效抓手。我办加强了对省、市、县三级文明单位的日常管理和创建指导,年初完成了对申报2007—2008年县级文明单位考核考评复查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110个单位以县委、政府名义命名表彰。按照市文明办的工作布置,认真组织开展第九届省级
和第六届市级文明单位的申报评选推荐工作,坚持择优推荐、动态管理的原则,做到严格执行公平、公正、择优完成该项工作,保证了文明单位的先进性和代表性,使文明单位成为我县“讲文明、树新风”的文明形象窗口。
材料撰写联系人:胡昌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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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月25日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