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钟南生活广场
商品采购合同书
供应商编号:供应商类别:供方名称:
商品大类: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合 同 书
供方名称:
需方名称:
项目内容 供方编号: 商品大类:
一、商品
1、品名:
2、品牌商标:
3、生产厂家(原产地):
4、产品质量标准:
5、供货品项总数:
6、供方资料:
a、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标准计量合格证及相关商品的其他有效证件。 b、商标注册证、商标使用授权书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备案表。
c、如供方并非产品制造商,必须具备生产厂家特许经销商或代理商资格。
d、以上各证件必须在核证的有效期内。经年检更新、更换或变更的须到需方业务中心作相应的调整登记,如查实供方提供虚假、伪造,过期的证件或检验报告,需方将没收其全部货款,并责令清户。
e、供应商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提供样品明细
一般纳税人:□是 □否
二、价格
1、供方须提供报价单,并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供方法人印章后确认生效;
2、报价单价格含增值税(税率见右表),发票单价与扣除折扣单价相同,但每月销售提成不含在发票金额内;
3、供方价格变动,应提前30天(生鲜品15天)以书面报价单加盖供方法人印章通知需方,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次日生效;
4、供方确保供给需方商品价格为本埠零售渠道最低价,否则一经需方确认更低价则由供方补足需方全部差价,并给予需方5000元以上的经济补偿。
税率:□0% □4% □6% □10% □13% □17%
三、订单
1、需方要求供方供货应提供统一制作的订单(订单属本合同内容);
2、供方同意按需方订单的要求供货;
1
3、因不可抗力导致订单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可变更或终止订单,但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在订单规定交货前至少3--5天书面通知对方;
4、需方送达的订单,可在规定的交货期前至少1天可书面通知供方变更或撤销订单。
税率:□0% □4% □6% □10% □13% □17%
四、商品条码
1、供方商品必需有国内或国际条码,如需要用需方店内条码,供方需支付条码费。(每个单品_____元)
2、因供方错贴或漏贴商品条码而影响商品销售的,每次供方承担¥1000元以上赔偿。
赔偿支付:□货款扣除 □现金或支票支付
五、交货
1、供方收到需方订单后天内,送货至需方收货码头,并把商品送至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否则需方可拒收;
2、供方如有交货迟延,每1天按该订单进货金额的%赔偿需方损失;
3、供方商品如出现下列情况需方拒收:
a、规定保质期、保存期超过1/3以上商品;
b、包装不完整、不规范商品;
c、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赔偿支付:□当月货款直接扣除 □现金或支票支付
六、包装及随附文件
1、商品内外包装、标识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需方提出的特殊包装要求须经供方确认后执行;
2、商品随附文件应完整,包括质量合格证、原产地证明、进口许可证、商品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单等。
七、货款
1、 需方付款统一采取委托银行倒划拔方式(个别生鲜品除外);
2、 付款方式:月结(以需方收到供方税票单之日起计算),或货到天,并在需方确定的最近付款日期付款;
3、 合同终止须在停止下单90天后需方付清余款及质量保证金。
□ 支票 □ 汇票
八、返利及损耗补偿
1、无条件返利:供方同意支付当期结款的作为需方的固定返利,固定每月结算一次;
2、有条件返利:供方年销售额达到 ①、%;
②、达到 万,返年货款的 %;③、达到 万,返年货款的 %。
3、供方同意提供当期结款额的%或等值商品作为需方销售的损耗补偿。 返:。
返利支付:□ 货款扣除 □ 现金或支票支付
九、卖场管理
2
供方同意遵守需方卖场管理规定。若供方违反需方卖场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需方依照卖场管理规定收取违约金。
□ 货款扣除 □ 现金或支票 □ 等值商品
十、质量追诉
1、 因供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顾客损失(商品损失和间接损失)按该批进货额的3倍补偿需方,补偿额不低于2000元;因此导致需方被媒体曝光或有关部门查处等商誉损失,对需方的补偿额1次不得低于1万元,需方及有关部门处罚后的补偿额由供方按不得低于处罚额的10倍补偿。
2、 当月供方商品因质量问题导致顾客投诉,确认质量问题2次者,需方停止该品进货,并全部清退该品。
3、 当月供方商品因质量问题导运往顾客投诉,确认3次者需方停止与供方的合作关系,所交费用需方不退。
补偿支付: □ 现金或支票 □ 货款扣除
十一、退换货
1、供方愿意无条件退换货。
2、退换货商品需方书面通知供方后,10天内取走商品,逾期需方有权自行处理。
十二、商品管理费
1、进店费 ¥元/店(大写 );
2、新品上架费 ¥元/项(大写 );
3、新店陈列费 ¥元/店(大写 );
4、商品质保金 ¥元/店(大写 );
5、促销员管理费 ¥元/店/人/月(大写 );
6、其它费用 ¥(大写 );
注:新品上架费指此合同规定品项数外补充的新品项、新规格。
下第一单前一次性付清
□ 现金 □ 支票 □ 汇票
十三、节日促销费
元旦:¥ 元/店; 春节:¥ 元/店;
五一:¥ 元/店; 中秋:¥ 元/店;
十一:¥ 元/店; 店庆:¥ 元/店;
其它:¥ 元/店;
合计:¥ 元(大写 圆)。
□货款扣除 □现金或支票 □合同签订一次付款 □各节到期付款详细内容按“同意书”
十四、促销
1、有效期内供方至少提供期快讯促销(10天/期),每期承担快讯费¥元/店每个单品(需方视情况决定是否将促销品作特殊陈列);
3
2、供方只保每次促销商品折扣幅度不得低于20%。
3、节假日期间、店内促销场地紧张,特殊陈列费用另计;
4、场外促销费用、大型促销活动费用另计;
5、有效期内,供方要求在需方店内开展试吃或演示促销,共期(10天/期),支付需方水电卫
生费,¥ 元/期;
6、促销期商品折扣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促销进价生效期为促销期前7天;
7、由于供方商品的损耗,供方同意按需方盘点后给予库存量差异补偿。
□现金或支票 □货款扣除
十五、广告意向
为促进商品销量提升,供方可在需方店内租用需方的广告载体发布合法广告,详细内容见广告发布同意书。 □同意 □不同意
十六、 反商业贿赂
1、供方为从需方获取较其它合作单位更多商业利益或特殊商业待遇而给予需方员工个人的回扣、费用、购物折扣、礼品、馈赠、旅游、娱乐、招待、报销票据等价值超过50元视为商业贿赂;
2、供方给需方员工实施商业贿赂任一行为,一经查实,需方有权停止供方一切商业合作,供方并应按需方查实的贿赂金额的两倍向需方支付赔偿金;
3、供方举报需方员工索贿、受贿经查实的,需方按查实金额的50%奖励供方有关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供方更多的商业机会;
十七、附则
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加盖法人印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八、补充说明
需方名称
业务主管
业务经理
日 期: 年 月 日
供方名称
业务代表
业务审批
日 期
年 月 日 4
供方付款资料
名 称:
税 号:
开行名称:
帐 号:
发票地址:
电 话:
传 真:
业务电话:
邮 编: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