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乡消防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一、【总则】
1. 编制目的
本乡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职责,规范消防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2. 编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消防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消防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消防工作的决定》、等法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所有发生在全乡辖区内安全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消防安全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组织协调下,全乡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场所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消防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实行村(社区)书记负责制。本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场所应当与乡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乡领导和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场所负责人对消防安全事故灾难负有迅速、有序、高效、妥善处置的责任。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组织体系
乡人民政府设立应急指挥中心。由乡长担任总指挥,负责对事故应急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乡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乡人民政府全体干部职工组成。
乡人民政府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和安全保卫组、灾害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环境监测组、后勤保障组、资金保障组、新闻报道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乡长,副主任由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乡长。
2.乡人民政府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1)组织指挥和协调各方面力量处理消防安全事故,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统一指挥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态蔓延和扩大。
(2)负责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
(3)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消防秩序的工作。
(4)建立消防安全事故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信息。
(5)在本辖区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质、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并负责督促事故单位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6)办理乡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7)必要时,调集民兵预备役力量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3.各专业职责
(1)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消防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应急指挥中心有关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村(社区)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党委、乡人民政府关于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的指示和批示,组织召开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现场会议。
(2)安全保卫组:负责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周边地区道路进行警戒、控制和治安管理,确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抢险救援组:协助消防、交警等警力以及工程抢险、矿山救护等专业抢险救援。
(4)医疗救护组:协助有关医疗单位和专家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5)环境监测组:协助上级环保部门对事故发生周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6)后勤保障组: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物质保障和运输保障等工作。
(7)资金保障组:协助有关部门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8)事故调查组: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迅速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情况、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街道办应急指挥中心。
(9)善后处理组:乡人民政府责成有关人员负责,及时、妥善处理伤亡人员的各项善后处理工作。
4.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1.成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简称现场指挥部),作为指挥中心工作系统的组成部分。 现场指挥部设立指挥长,实行指挥长负责制。
乡长为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当指挥长没有到达现场前,出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暂时履行指挥长的职责。
指挥中心领导抵达现场后,现场指挥部随即接受指挥中心指挥。
2.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协调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领导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3.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各组人员进行抢险救援,明确各组人员的职责分工。
(2)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3)组织划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措施。
三、【信息报告与现场保护】
1. 报告主体
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在场人员应当用最快的方式报告事故发生情况,拨打公安110报警。并立即报告所在乡人民政府。紧急情况下现场有关人员和单位可越级上报。 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乡人民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紧急情况向县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2.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事故报告人在向上级报告消防安全事故灾难时,应提供以下情况: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
(2)事故类型; (3)伤亡情况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 (4)事故涉及的危险材料性质、数量; (5)事故发生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现场人员和附近人口分布; (6)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断; (7)采取的应急抢救措施; (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险的事宜; (9)事故报告人所在的单位、姓名、职务及电话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