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检察机关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防范对策

  【摘要】检察机关在日常工作中涉及到大量的国家秘密和检察秘密,严肃认真地做好保密工作,是检察机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保证。本文分析探讨了检察机关保密工作的特点和保密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并提出加强检察机关保密工作的对策。   【关键词】保密工作;监督机关;对策   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决定了检察机关是一个大量涉及国家秘密和产生国家秘密的重要部门,因此,保密工作在检察机关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随着社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新时期、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的保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检察机关顺应新时期办公办案自动化、网络化发展的新要求,围绕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做好各项保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不断增强保密意识,切实做好保密工作,是检察机关必须予以高度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检察机关保密工作的特点   (一)涉密人员广、容易泄密的环节多。在案件办理,特别是自侦案件办理过程中,从受理、初查、立案侦查、审查批捕到侦查终结审查起诉,需要经过几个部门,案件多次移送传递,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比较多,容易泄密的环节多。   (二)多层次、多机关涉密共保问题突出。有些案件在办理过程中,须向有关部门请示,从县院到市院、省院,甚至高检院之间,层层报批;有些案件要在公、检、法几个部门来回传递;有些案件还要向县委、人大、政府、纪检、政法委等部门汇报或沟通,这样就出现一个涉密共保问题。   (三)检察机关涉密事项的保密期限长,涉密等级高。在办理自侦案件中,一个案件从受理到最后审结少则一个月、两个月,多则一、两年,保密的期限长,且所有案件均有密级。一些重大贪污贿赂案件、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涉密等级更高,很多是机密级或绝密级的。   (四)泄密渠道增多,网络泄密突出。(1)无意识泄密。有的干警对工作中哪些事项应该作为秘密,哪些不应该作为秘密认识不足。实行检务公开后,有的干警对于"保"与"放"的尺度把握不准,个别干警甚至认为检察工作无密可保,有密难保,因而思想松弛,常常在不经意中泄露秘密。此外,还有一些干警对本职工作之外的秘密缺乏保护意识,如新闻宣传中加大对工作成就的宣传,因而间接泄了密;有的一味追求宣传内容真实性而间接泄密等等。(2)故意泄密。主要反映在个别案件特别是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极个别干警甘当"里外通",直接故意泄露案件秘密或工作秘密。(3)网络泄密。随着基层检察院开展科技强检工作的深入,几乎给每一名干警都配备了电脑,构建了局域网,全面推行网上无纸化办公,实行网上举报,这无疑增加了泄密的"通道"。   二、当前检察机关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保密意识不强。一些办案人员往往忽视自己是带密者,在与犯罪嫌疑人、证人及其他当事人谈话中,无意将部分案件秘密泄露出去;有的丧失警惕性,闲余时间与亲人、朋友、邻里谈论案情;有的用普通电话、手机谈论案情,或是询问证人、当事人等,或者用未加密的传真机传递案卷内容;有的简单认为无密可保,一些案卷、证据材料,甚至侦查终结报告等内部文件到地方打印室复印、打印;有的办公电脑、个人电脑混用,办公U盘随意存放,交叉使用,造成秘密外泄。   (二)办案过程中工作方法失当导致泄密。一些办案人员比较注意对文字材料的保密工作,但往往忽视在办案程序中的泄密隐患,如自侦部门在案件初查阶段,用印有检察机关字样的公函信封向举报人复函或转办举报信件;开警车或者制服去找举报人取证等。   (三)保密制度和保密设施不健全。有的制度和措施只是停留在纸上,没有发挥实际作用,使保密工作处于松散状态。有的文件保密等级定级不准,案卷和文件随意借阅、归档销毁不及时。案件线索无专人保管,保密设施不完善,一些单位没有必要的保密设备,未建立符合要求的档案室,甚至连必要的档案柜都没有,一些办案人员习惯于将档案顺手放进文件柜或办公桌内。   (四)原则性不强,碍于情面而泄密。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有的管不了自己的"嘴"和"手",吃了人家嘴短,拿了人家手软,挡不住诱惑,内外勾结,不顾党纪国法而向不法分子出卖秘密、泄密;由于职务犯罪主体的特殊性,社会关系的复杂多元化,一旦有风吹草动,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朋友、同事便纷纷来打听案情,他们当中有的本身也与案件承办人是亲戚、朋友或是老乡关系,情面难却,丧失原则,将应保密的案情说出,造成泄密事件。   (五)宣传不当而泄密。为了更好地推动检察事业的发展,有的检察人员、新闻记者利用报刊、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法制宣传,但在宣传过程中,有的未经有关主管领导审查同意,过早地将侦查行动、案情报道出去或报道一些不应报道的情节,造成泄密后果;有的利用互联网发表一些不应发表的消息,造成泄密。   三、加强检察机关保密工作的对策   (一)加强保密教育,提高检察干警的保密意识。保密工作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要紧密联系业务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保密法规的宣传教育,针对不同特点的涉密人员,分层次、有重点地进行。首先要重点抓好领导和专职保密人员的保密教育,认真掌握与保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其次要经常组织内勤人员、档案人员、机要工作人员等自查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杜绝隐患;再次要通过对保密工作进行组织讨论等有效形式,引导树立忧患意识,提高干警的保密意识,牢固筑起一道严防泄密的思想防线。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保密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重视保密工作的开展,对维护检察机关安全和利益,保障检察工作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领导是本单位的决策者和指挥员,干警的保密意识强不强,单位的保密措施到位不到位,落实不落实,关键取决于领导的保密意识,取决于领导对保密工作的重视程度。各级领导要强化对保密工作的指导,经常性地研究保密工作,对保密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保密工作责任,形成做好保密工作的大格局。   (三)严格程序、注重细节,杜绝各类泄密问题的发生。   1.认真做好公文、案卷等材料的保密工作。公文材料的保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文档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程序,加强对机密文件、材料的管理。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带的秘密不带;不在私人通信、网络中涉及秘密;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用普通邮电传递秘密;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不带秘密载体游览或探亲访友,时刻做到警钟长鸣。各部门每天午休或下班前都应检查文件、材料是否收好,文件柜、门窗是否关严锁好等,防止意外事情发生,确保文件资料的绝对安全。   2.加强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工作。随着检察机关信息化的深入和发展,保密对象(如计算机运用、计算机软盘、U盘、手机等)已经扩大到每一个干警。要重点加强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知识的教育,规范文件或材料上网的审查程序,严格把好上网关,切实做到绝密文件、信息不上网。规范涉密介质的使用和管理,建立有序领用、保管、归档、销毁制度,做到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   3.建立健全情报信息的保密制度。所有举报线索收归举报中心,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把好进、出口关,案件线索的分流严格审批。对线索的传递、保管等环节实行责任追究制,杜绝举报件流失、外泄。   4.严加防控,惩防并举,确保检察机关保密工作健康稳步发展。保守国家和检察机关的秘密是每个干警的责任和义务。检察机关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新时期的新要求,制订相应的保密制度和各项安全管理奖惩规定,严格贯彻落实。   (四)加强保密检查,严肃保密纪律   加强保密检查是保密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要重视开展保密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开展保密检查,要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把开展保密检查工作与宣传教育相结合,与指导工作相结合,与服务相结合,与调查研究相结合,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或组织自查、抽查等方式,找出薄弱环节,强化保密手段,配备必要的保密设施,使保密工作在硬件上得到保障,特别是对要害部门、重要岗位加强保密设施的建设,加强防范措施,杜绝失泄密事项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对查出泄密的人和事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严重的失泄密案件,尤其是那些意志薄弱,经不住金钱、物质的诱惑和人际关系的拉拢而故意泄密,甚至给犯罪分子通风报信,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要坚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从而加强检察机关自身的反腐拒变能力,加强检察机关的保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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