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创享会活动细则(全民经纪人)

活动细则

1、活动细则:

1)经纪人身份认证:

合伙人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且合伙人需保证注册个人信息的真实性,不得以虚假信息注册,否则将被取消推荐资格,公司有权收回一切合伙人权益。

2)被推荐人身份认证:

Ø 由经纪人推荐的被推荐人,不得是经纪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

Ø 经系统筛查,被推荐人在2014年7月15日前无到访青岛小镇、红郡、大学里和福州路万科中心记录,否则相应的推荐行为无效。

3)信息传播的真实性:

合伙人需通过万科现场培训、网络培训等形式,实际掌握各项目资料、在售产品情况,并真实、准确传播项目相关销售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传播任何虚假信息。

4)推荐人身份认证:

本微信平台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青岛万科所有,用户完成注册程序,便成功加入万科创享会,成为万科经纪人(以下简称“经纪人”)。推荐人有享受青岛万科参与活动项目优惠信息的权力,经济人对利用楼盘优惠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因此所衍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青岛万科无法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2、活动时间:

2014年6月30日起,截止时间以通知为准

3、活动范围:

万科在售项目四个项目,分别为青岛小镇、红郡、大学里和福州路万科中心的商

铺和写字楼,以线上通知为准

4、推荐有效期限:

经纪人与被推荐人双方经身份认证后,被推荐人必须在被推荐后30天内到访指定项目,并登记个人基本信息;若被推荐后30天内未到访指定项目,则自动过期。

5、推荐人权利与义务:

1)推荐人需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相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2)推荐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资料,注册人的姓名、电话、身份证作为佣金结算的对象的凭证。若您提供任何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资料,导致不能成功结算佣金,青岛万科不承担任何责任。若资料的不实性为青岛万科所确知,或者青岛万科有合理的理由怀疑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青岛万科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账号,并拒绝您于现在和未来适用青岛万科微信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3)推荐人注册的用户名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能对他人名誉权造成侵犯。青岛万科有权收回对青岛万科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有侵犯嫌疑的账号。

4)推荐人可以通过青岛万科的微信公众账号或者现场培训(需要预约),了解各项目的资料、在售产品情况,并正式、准确传播项目相关销售信息,不弄虚作假传播任何虚假信息。

6、推荐人与推荐客户推荐关系的确立方式:

1)推荐人通过官方微信推荐有购买意向且未曾到访过项目的客户,客户必须为诚意客户,有意向项目,在被推荐后30天内到访指定项目,并登记个人基本信

息;若被推荐后30天内未到访指定项目,则自动过期。

2)青岛万科会根据万科销售系统“明源系统”的记录反馈推荐客户的身份是否成立,推荐不成立会反馈明源系统截图。客户记录以电话记录为首要的判断标准。推荐关系成功之后,推荐人可以获得现场对接的销售人员的电话。

3)推荐人不能把自己推荐为诚意客户。

4)推荐人可以选择带或者不带诚意客户到现场。

5)推荐人不能恶意推送诚意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虚假的电话号码、没有购买意向的客户,一经发现,青岛万科有权暂停或终止账号。

7、客户成交以及结佣:

1)客户到达销售现场后由青岛万科安排专人接待,客户到场、成交、签约的过程,推荐人可以通过青岛万科的微信平台查询。

2)被推荐人成功购买青岛小镇、红郡、大学里的住宅房源且房屋全款付清到账,合伙人可获得房屋最终成交总价1%的推荐奖励(税前)【特价房源除外】;被推荐人成功购买福州路万科中心商铺/写字且房屋全款付清到账,合伙人可获得房屋最终成交总价1%的推荐奖励(税前)【若最终成交总价的1%大于70万元,以70万元作为上限】。

3)客户认购并签约后,推荐人可以获得“佣金收益”。

4)推荐人的佣金均需要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劳务所得税,推荐人递交相关资料到青岛万科,由青岛万科代为到地方税局缴纳税费获取发票后,再把扣除税费后的佣金发到推荐人账户。

5)“佣金收益”的结算通过转账的方式结算,不直接支付现金。

8、奖励结算方式:

1)合伙人推荐成功后,合伙人和被推荐人需在2014年8月15日前到楼盘销售现场书面确认双方身份,否则双方不享受相应的推荐奖励。

2)结算条件:第一次为被推荐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完成网上备案并办理完毕银行按揭手续,奖励金额为总奖励金额的50%(税前);第二次为被推荐人房屋全款付清到账【包含一次性付清全款到账或按揭银行放款到账】,奖励金额为剩余的50%(税前)。

9、系统确认成立,但同享收益只计算50%的情况

1)推荐人推荐成交的客户,如在成交后7日内发现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曾经由现场销售人员接待并登记(以明源的登记记录为准,电话作为首要的认证凭证,登记的时间在推荐人推荐的时间之前),则推荐人最终只能获得“佣金收益”的50%。

2)推荐人推荐成交的客户,如发生联名购买,联名购买人在曾经由现场的销售人员接待并登记(以明源的登记记录为准,电话作为首要的认证凭证,登记的时间在推荐人推荐的时间之前),则推荐人最终只能获得“佣金收益”的50%。

3)诚意客户有多个电话号码,其中一个电话号码(不同于推荐平台确认的电话号码)在销售现场登记过(以明源的登记记录为准,电话作为首要的认证凭证,登记的时间在推荐人推荐的时间之前),则推荐人最终只能获得“佣金收益”的50%。

10、系统确认成立,但“同享收益”不计算的情况

1)拥有多个电话号码的客户,被不同的推荐人以不同的电话号码同时推荐成功,先确定推荐关系的推荐人获得100%佣金收益,后推荐的推荐人不能获得佣金。

2)诚意客户认购,但最终退房,推荐的推荐人不能获得佣金收益。

11、青岛万科对于客户的界定持有最终的解释权

合伙人获得的推荐奖励均为税前奖励,具体税费以政府相应规定为准,如有调整,按照政府最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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