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毕业生就业手册

目 录

致2006届毕业生 ..................... 1

第一章 求职和择业 ................... 3

第二章 就业与签约 ................... 7

第三章 考研与出国 .................. 13

第四章 定向、委培毕业生和国防生 ..... 15

第五章 毕业离校 .................... 17

第六章 违约和改派 .................. 23

第七章 部分就业问题解答 ............ 26

附:北京理工大学就业工作时间安排 ..... 32

致2006届毕业生

2006届毕业生同学:

你们好!几年前,带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怀着对知识的深切渴望你们踏上了北京理工大学这片沃土。光阴荏苒,流年似水,转眼间你们即将结束难忘的大学生活,从大学这个小门走向社会的大门,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展现自我,建功立业。在学校的日日夜夜里,老师和你们一起遨游科学的海洋,探讨人生的真谛,看着你们从一个个懵懂少年变成祖国的栋梁之才,我们感到由衷的欣慰。但是,面对今年严峻的就业形势,作为就业指导教师,也为你们的前途充满了深深的忧虑和担心。

据教育部统计,2003年全国大学毕业生总数为212万, 2004年为280万,2005年为338万,预测2006年将超过400万;与此同时,我国城镇每年新增劳动力1000万,下岗登记800万,农村向城镇转移劳动力1000万,而每年新增就业岗位也不过700~800万左右;这些数字显示,劳动力无限供给与就业岗位有限增加的矛盾将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持续存在,过去那种“皇帝女儿不愁嫁”的时代一去不再复返。同时,毕业生数量的增加必然导致大学生不再是人才市场的稀缺资源,用人单位对大学生的专业基础、计算机与外语水平等各项素质的要求也在逐渐提高,各种层次的毕业生就业压力都在增大。2006年我校共有毕业生8899人,比2005年净增30.8%,其中因研究生学制调整,将有两届研究生都于今年毕业,总数高达4567人!而从目前的需求情况来看,人数没有明显增长,需求层次却明显提高。仅以航天科技集团为例, 2006年要求我校推荐的毕业生总数为40人,其中研究生35人,要求应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或存在关联性,并承担过某项实际课题的具体研究工作,学位课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本科生只有5人,除要求英语四级

成绩应在420分以上以外,在校期间综合排名必须在所学专业的15%以内,本科生的就业难度可想而知。

所以,写这封信的初衷,就是希望同学们能够认清形势、转变观念、抓住机遇、积极行动;希望每个人都能实现及时就业、满意就业。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在此,我们提出在如下建议仅供参考:

首先,要正确认识自我,明确社会需求,对自己进行合理定位,找到个人价值与国家需要的最佳结合点。同学们应该把眼光放得长远一点,看到基层、西部、国防单位和民营企业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积极到这些地方工作,展示自己的才华,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其次,要多渠道掌握就业信息,争取就业的主动权。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供需见面会,通过学校就业网站、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地利用家庭、朋友的人际关系为自己创造就业机会。再次,要不断充实自己,当今社会是学习型社会,古人云:“学,不可以已”。我们殷切地希望同学们坚持学习,不仅仅局限于巩固自己的理论基础,而且还要努力提高外语、计算机水平与职业技能,同时积极学习求职技巧,为求职打下坚实的基础。最后,找到工作的同学,希望你们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诚实守约。不做有损他人和学校声誉的事,塑造北理学子诚信的形象,为其他人营造良好的求职氛围做出贡献。

祝2006届毕业生同学都能拥有美好的未来!

北京理工大学就业办公室

2005年11月

第一章 求职和择业

一、求职择业的准备

1、择业时的心理准备

毕业生择业的过程既是一个竞争的过程,又是一个复杂的心理变化过程,要使自己在竞争过程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保持良好的竞技状态,就必须做好择业前的心理准备。

①培养积极主动的求职意识。了解自己所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及使用方向,注意搜集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关于本专业的用人信息,不断调整自己的就业意向或目标。

②树立竞争意识。大学毕业生在走向社会之前,要积极调整自己的竞争心理,树立竞争意识,以便在求职择业的激烈竞争中取胜,以利于实现自己的抱负和施展自己的才能。

③培养良好的自我意识。

④增强心理承受力。

2、择业时的思想准备

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大学毕业生来讲,改革在给他们提供机遇的同时,也给他们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大学毕业生要在就业前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①要做好自觉适应社会的思想准备。

自觉适应社会,一方面要了解改革给社会带来的巨大变化,了解改革给毕业生提出的新的要求,以使自己的思想能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另一方面,还要了解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趋势,以使

自己正确地选择就业目标,及时地调整工作意向。

②要正确地认识自己。

毕业生在选择职业前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能力和专业特长等方面有个明确的认识,然后在可供选择的职业或工作岗位之间寻找最佳的结合点。

③要有艰苦奋斗的思想准备。

艰苦奋斗既是一种传统,也是一种精神,更是一条成材的途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仍将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国家,就整体而言经济还不发达,许多单位的工作条件还不十分理想,工作环境也还比较差,因而毕业生在步入社会之前一定要做好艰苦奋斗的思想准备,并且要立志通过自己的智慧和辛勤的劳动来改变周围的面貌。社会,具体地说就是用人单位,并不喜欢那些只会享受而没有艰苦奋斗思想的大学毕业生。

④要做好"从大处立志、自小事做起"的思想准备。

大学毕业生在走向社会时,一定不能过于心高气傲,而要放下架子,甘心去当小学生,并且要正确对待专业对口问题,从普通的工作岗位干起,从平凡的小事做起,虚心地向年长者、有经验者学习,逐步去实现自己的远大理想。

3、择业时的知识和能力准备

用人单位在考核、挑选毕业生时,不仅重视应聘者的专业水平,而且还十分重视应聘者基础知识面的广泛性、计算机水平和外语水平,甚至还有应聘者的社会知识等。所以大学毕业生要想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获胜,就必须注重择业前的知识的积累、注重知识的结构化和系统化。

自己正确地选择就业目标,及时地调整工作意向。

②要正确地认识自己。

毕业生在选择职业前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能力和专业特长等方面有个明确的认识,然后在可供选择的职业或工作岗位之间寻找最佳的结合点。

③要有艰苦奋斗的思想准备。

艰苦奋斗既是一种传统,也是一种精神,更是一条成材的途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仍将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国家,就整体而言经济还不发达,许多单位的工作条件还不十分理想,工作环境也还比较差,因而毕业生在步入社会之前一定要做好艰苦奋斗的思想准备,并且要立志通过自己的智慧和辛勤的劳动来改变周围的面貌。社会,具体地说就是用人单位,并不喜欢那些只会享受而没有艰苦奋斗思想的大学毕业生。

④要做好"从大处立志、自小事做起"的思想准备。

大学毕业生在走向社会时,一定不能过于心高气傲,而要放下架子,甘心去当小学生,并且要正确对待专业对口问题,从普通的工作岗位干起,从平凡的小事做起,虚心地向年长者、有经验者学习,逐步去实现自己的远大理想。

3、择业时的知识和能力准备

用人单位在考核、挑选毕业生时,不仅重视应聘者的专业水平,而且还十分重视应聘者基础知识面的广泛性、计算机水平和外语水平,甚至还有应聘者的社会知识等。所以大学毕业生要想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获胜,就必须注重择业前的知识的积累、注重知识的结构化和系统化。

毕业生择业时的还应该注意自己的能力培养,主要包括:独立生活的能力、系统的学习能力、实际动手能力、社交与合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

二、求职推荐材料

1、毕业生的求职推荐材料一般来讲应包括:毕业生推荐表、求职信、简历、成绩单及各种证书、已发表的文章、论文、取得的成果等。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由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印制,是学校发给毕业生填写并附有学院及学校就业办公室书面意见的书面推荐表格。因为该表是学校正式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书面材料,所以具有较大的权威性和可靠性,毕业生应该认真、如实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整洁。

3、由于学校发给毕业生的推荐表每人只有一份,毕业生可自行复印,以便在参加各类供需见面会的过程中与其它材料一起送给有关用人单位。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再将盖有学校就业办公室印章的推荐表原件交给用人单位。

三、获取就业信息渠道

1、毕业生收集社会需求信息的主要渠道有:

①学校及各学院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从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得来的信息,一般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靠性,是毕业生获取社会需求信息的主要渠道。

②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体。

③人才市场和毕业生供需见面会。

④亲朋好友的推荐和介绍。

⑤通过网上获取社会需求信息。

2、我校就业信息的主要发布途径:

①学校就业信息网站——“京工英华网”。

“京工英华网”网址:http://job.bit.edu.cn

学校就业办公室在每年10月进行完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核之后,会将我校应届毕业生基本信息载入“京工英华网”学生数据库。

个人基本信息已载入学生数据库的毕业生,可使用本人学号作为登陆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登陆“京工英华网”,查询就业信息。

学校就业办公室获得的就业信息将主要发布在“京工英华网”的“信息快车”中,而学校举办的各种招聘会、就业讲座的同志将主要发布在“招聘日历”中,请毕业生注意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②学校就业办公室通过办公室外两侧的就业橱窗将每天收到的最新的就业信息进行张贴。

③各学院就业主管部门通过自行建立的就业论坛、网站和就业公告栏等发布得到的就业信息。

④其他组织或学生个人自发建立的信息发布渠道。

第二章 就业与签约

一、毕业生就业指导原则

1、建立“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校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进一步深化就业制度改革,自觉服务于国防,服务西部、服务基层,确保高的一次就业率。按照国家的就业方针和政策,由学校推荐和指导毕业生,通过供需见面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双向选择,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落实就业单位。

2、我校毕业生主要就业范围是:国防科技工业各大集团公司(包括航空、航天、兵器、船舶、核工业、电子)及其所属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各总部及其所属单位、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及其所属单位、国防科工委直属各高校、部分军品重点配套单位,以及国家机关、国家企事业单位、三资企业、北京市属单位、以及经学校同意的其他单位。

3、国防科工委所属高校毕业生是实现国防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学校优先保证国防科技工业、国家重点单位对毕业生的需要。学校鼓励毕业生到京外地区就业、到西部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和国防科技工业所属单位去建功立业。

4、学校将积极推荐优秀毕业生到国防科技工业重点岗位就业,各学院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毕业生推荐工作,努力为国防行业输送更多更好的毕业生。各学院要加大政治教育和宣传工作力度,努力营造有得于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面向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军工企事业单位就业的舆论环境。

5、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应履行协议、信守诺言、讲究道德、遵守法律。

二、非北京生源在京就业

1、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京外生源本科毕业生留京就业的政策,教育部所属院校及进入“211”工程的学校留京比例不得超过30%。

留京比例计算基数为毕业生总数扣除北京生源毕业生、专科生、高职生以及考研、出国、定向、协培的人数。

2、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的具体情况,参照以上标准,在择优选择的基础上,使用本学院留京指标。

学校对留京指标实行总量控制,按签约先后使用,用完为止。

3、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及未取得四级英语证书的学生不具有留京资格。

4、到国防系统在京单位就业的外地生源毕业生优先保证留京。

5、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京外生源本科毕业生留京就业的政策,留京调控比例之外实行单列的做法,单列的单位有:机关、部队、教育系统、地处远郊区县的单位、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重点保证单位。

毕业生到以上性质的单位就业的毕业生不占用学校的留京名额,不受留京调控名额的限制。

6、非北京生源研究生在京就业不受留京调控指标限制。

7、非北京生源在京就业截止时间为2006年4月28日,截止日期之后原则上不再办理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留京就业手续。

三、支援西部和面向基层就业

1、学校鼓励毕业生响应国家开发西部的号召,采取积极措施支持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建功立业。对赴西部地区就业的非西部省区生源毕业生,北京市教委将颁发《赴国家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荣誉证书》。

2、鼓励北京生源毕业生到祖国各地就业,支援西部的北京生源毕业生可以将户口留在北京。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参加就业,由学校负责办理就业手续。

4、参加“首都大学毕业生基层志愿服务团”的毕业生,一年志愿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可按照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到学校办理就业手续,随下一届毕业生就业。

四、公务员考试

1、公务员考试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录用到政府公务员职务系列工作的,必须先通过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分为两种: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各省区直辖市的公务员录用考试。

2、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属于选拔性考试,毕业生按照《招考简章》中公布的职位进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10月中旬,11月底进行考试

3、北京市公务员录用考试属于资格考试,并不针对具体工作岗位,通过考试后由北京市颁发考试合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为2年。

4、我校所有在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除定向、委培生外,均可报考各类公务员考试,相关手续可到学校就业办公室办理。

五、签订就业协议

1、就业协议书是由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表,用以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校在毕业生就业中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书。就业协议书是学校编制毕业生就业派遣计划的依据,也是毕业

生办理到用人单位报到、接转档案、户籍关系和党团组织关系的依据。

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各持一份。

2、就业协议书的领取与使用

①根据北京市的有关要求,我校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由学校于每年10月底统一从北京市教委购买,11月初下发至各学院就业工作主管机构,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就业协议书的具体领取办法。我校应届毕业生到各自学院的就业主管部门领取就业协议书。

②就业协议书每名毕业生仅发一套,请大家妥善保管,一旦丢失,原则上不予补发。定向、委培毕业生没有就业协议书。

③协议书编号由学校就业办公室统一制定,毕业生可登陆学校就业网查询自己的协议书编号。毕业生不得随意更换、借用他人就业协议书,一旦发现学校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惩处。

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因特殊原因造成损毁无法使用的,请到学校就业网下载《更换就业协议书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好相关内容并由学院审核后,到学校就业办公室办理更换手续。

⑤毕业生协议书已经丢失又确需补发的,到学校就业网下载《补发就业协议书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好后交学院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学院经审核后,同意补发的由学院将申请表交至就业办公室审核备案,自就业办公室正式审核通过之日起满10个工作日(即两周)后,予以补发就业协议书。如果发现弄虚作假,除进行批评教育外,按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相关条款予以行政处分,并按违约处理。

⑥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协商达成一致后,可签订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应本着“把握机遇、理智抉择、谨慎签约、信守承诺”的原则,认真选择就业单位,签署就业协议书。

⑦协议书一旦交给用人单位,并签署接收意见后,学校就业办公室即认为协议书已经生效,学生不得以本人或学校管理部门尚未签字、盖章为借口提出违约。

⑧毕业生一律凭三方协议进行派遣。

3、毕业生签约流程

①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就业协议书。

②就业协议书由学生本人填好个人信息后,在应聘意见中填写明确的应聘意见,并将就业协议书交给用人单位。

③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单位信息、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交由毕业生送回学校签署意见。

④毕业生持用人单位已盖章的协议书到学院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时由学院负责老师完成毕业生网上签约。

⑤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到就业办公室,经过审核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信息无误,且与网上签约一致后,签署学校意见并盖章,同时正式列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完成毕业生签约。

⑥我校春季毕业研究生的签约截止时间为2006年3月1日;暑期毕业研究生和本科、高职毕业生的签约截止时间为2006年6月1日。

第三章 考研与出国

一、保送研究生

1、我校在读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毕业生)均可直接申请保送研究生,保送研究生的确定由相关部门确定。

2、获得保送资格的毕业生,在学校就业网资料中心下载《已录取研究生登记表》,填好要求内容并由学院审核盖章后,持登记表和与毕业生本人对应的就业协议书到学校就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手续办理截止时间为:2006年4月30日。

二、报考研究生

1、我校在读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毕业生)均可报考研究生。

2、毕业生被报考学校录取后,在学校就业网资料中心下载《已录取研究生登记表》,填好要求内容并由学院审核盖章后,持登记表和与毕业生本人对应的就业协议书到学校就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手续办理截止时间为:2006年6月1日。

4、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者,在考研结果出来之前,可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若被录取为研究生,且事先在就业协议书中写明的,在取得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的相关书面证明之后,学校可视为协议自行取消,不按违约处理,同时持《已录取研究生登记表》和单位书面证明到就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否则按违约处理(参见第六章)。未被录取者,应继续履行就业协议书。

三、出国留学

1、我校在读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毕业生)均办理出国留学手续。

2、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研究生的,须事先征得原定向、委培单位的同意,并由原单位出具书面证明。

3、我校应届毕业生在得到国外大学正式录取通知书后,在学校就业网资料中心下载《毕业生出国申请》和《毕业生出国证明》,填好并由学院审核,同时完成网上注册。

4、学院审核盖章后,学生将相关材料(包括国外大学正式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毕业生出国申请、毕业生出国证明)交至学校就业办公室。就业办公室对毕业生进行审核和备案后,每周一统一为毕业生出具出国证明,毕业生持证明到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借用户籍卡。

5、请毕业生妥善保管《毕业生出国证明》毕业生学生留存部分,毕业后凭此证明回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6、学校就业办公室按照学生申请确定毕业生就业计划。

7、已申请办理出国手续的毕业生不得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已签就业协议的毕业生申请办理出国手续,按照违约处理(参见第六章)。

8、申请办理出国留学手续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6月1日。

第四章 定向、委培毕业生和国防生

一、定向生、委培毕业生就业

1、定向、委培毕业生一律严格按照培养协议到原定向、委培单位(地区)就业。

2、定向、委培毕业生获得保送资格的,须首先征得原定向、委培单位的同意,并由原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毕业生在学校就业网资料中心下载《已录取研究生登记表》,填好要求内容并由学院审核盖章后,持登记表和原单位书面证明到学校就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3、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研究生的,须事先征得原定向、委培单位的同意,并由原单位出具书面证明。被录取后,须在学校就业网资料中心下载《已录取研究生登记表》,填好要求内容并由学院审核盖章后,持登记表和原单位书面证明到学校就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4、报考研究生但未被录取的定向、委培生,按照定向、委培协议到原单位就业。

5、定向、委培毕业生申请出国的,须事先征得原定向、委培单位的同意,并由原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取得相关证明后按照毕业生申请出国手续相关要求办理。

6、定向、委培毕业生申请出国后未能成行的,按照定向、委培协议到原单位就业。

二、国防生就业

1、国防生毕业时,应服从部队统一分配,安心部队工作,积

极为部队建设服务。

2、经部队和学校同意,国防生可以报考或保送军队院校或驻有军队培养办的高校研究生。

3、取得攻读军队院校研究生资格的,毕业当年直接到军队院校学习。取得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基构)连续读研究生资格的,毕业当年先分配到部队,办理入伍手续后,以军队干部身份入校学习,在校期间的管理按照军队现役干部到地方攻读学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未获得研究生录取资格的国防生按照原合同要求就业。

5、国防生不得申请办理出国留学手续。

三、其他享受定向奖学金的毕业生就业

我校享受定向奖学金的毕业生,应按照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办理就业手续。

第五章 毕业离校

一、毕业生建议就业方案的形成和核对

1、我校毕业生建议就业方案(以下简称就业方案)以毕业生生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为依据,用于确定我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式、就业单位、档案关系转寄单位、户口迁移地址、组织关系转移等信息,并指导我校各部门为毕业生顺利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2、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学校规定日期内签订就业协议的,经学生本人和用人单位同意,学校可酌情以用人单位出具的毕业生接收函为依据,确定毕业生就业方案。

3、取得研究生录取资格的,就业方案按照毕业生在就业办公室登记信息上报;申请出国留学的,就业方案按照毕业生出国申请的相关信息上报。

4、学校就业方案在上报主管机构前,将就业方案下发至各学院就业主管部门,由各学院组织毕业生进行前后三次核对,请毕业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实核对相关就业信息,以确保就业方案的准确、有效。

5、京外生源在北京市属单位就业者必须持有北京市人事局的进京接收函,在中央在京单位就业者须持“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在京中管企业毕业生接收函”,方可列入就业方案。如果在上报就业方案时没有上述证明,必须由接收单位开据证明,否则不得在京就业。

6、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之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京外生源毕业生,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按照回省待就业的相关规定,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就业主管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7、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对于毕业离校时想就业而无需求的毕业生,可以向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申请将户口和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两年。两年内学校继续负责为其办理在京外就业的相关手续,但不得申请办理出国留学和报考研究生,以及其他与就业无关的手续。

8、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拟申请考研、出国的,应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就业手续。

9、毕业后无就业意愿的北京生源毕业生,可向学校申请不就业,根据《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及退学学生转为城镇失业人员的档案转移问题的通知》京劳就发[1998] 129号文件精神,办理相关手续后,纳入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管理范畴。

10、我校春季毕业研究生于2006年3月初上报就业方案,具体时间以上级文件通知的时间为准。

11、我校暑期毕业研究生和本科、高职毕业生于2006年6月上报就业计划,具体时间以上级文件通知的时间为准。

12、学校上报就业方案的上级主管机构为国防科技工业委员会、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就业方案上报后,无特殊情况不得进行更改。

13、毕业生毕业前,学校将统一组织毕业生进行体检。因病不能坚持日常工作的,应回家休养。一年内治愈的(经学校制定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随下一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但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不得在京就业;一年后仍未治愈的,将其户口和人事档案关系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待业人员有关规定办理。毕业生报到后,发生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按在职人员有关

规定处理。

二、毕业生办理就业离校手续

1、学校依据上报主管机构的毕业生建议就业方案,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规定时间内为毕业生集中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为报到证)。

2、毕业生离校前,学校就业办公室会将毕业生全部离校材料发至各学院,由各学院统一整理,待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发给学生本人。离校材料应包括:离校材料清单、毕业生报到证(本科生蔚蓝色,研究生为粉色)、户口迁移证或户籍卡、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费通知单、其他由学院发放的离校材料。

3、毕业生持毕业生离校手续条到学校各有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各部门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届时学校的相关通知为准。

4、毕业生离校前,应按照毕业生离校清单中所列内容检查自己的离校材料,如有材料缺失请尽快与本学院负责老师联系。

5、毕业生离校前,应认真核对报到证,如有问题请尽快到就业办公室办理更正手续。

6、毕业后户口迁往外地的毕业生请认真核对户口迁移证上的户口迁移地址,如有问题请尽快到学校就业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后,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更改手续。

7、我校应届毕业生到京外地区就业的学校发放派遣费,毕业生凭报到证、派遣费通知单到学校财务处领取。委培生、自筹经费研究生不发放派遣费,出国、已录取研究生的毕业生不发放派遣费。

8、毕业生应尽量在报到证规定时间内到单位办理报到手续。超过报到期限三个月仍无故不到单位报到的毕业生,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三、毕业生户口和档案

1、已签署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户口档案

①已签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其档案按照就业协议中所填档案转寄单位由北京市机要局进行投递。

②到在京用人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持报到证和常住人口登记卡(即户口卡)到就业单位报到,并办理落户手续。

③到京外用人单位就业的,学校按照就业协议中所填的户口迁移地址为毕业生办理户籍迁移卡,学生凭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落户手续。

④到部队就业的,文职人员户口按照就业协议要求前往就业单位;军职人员户口应持相关证明由学校迁回家居地,然后在当地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⑤户口在学校集体户管理的北京生源毕业生,毕业后应持户口卡到就业办公室开具“北京生源毕业生办理入户证明”,到入学前家庭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

2、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毕业生户口档案

①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毕业生,按照其在学校就业办公室登记信息的内容,办理档案转寄和户口迁移手续。

②取得单证研究生资格的毕业生其户口档案的处理办法另行通知。

3、申请出国留学的毕业生户口档案

①已申请出国留学的毕业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毕业后户口迁往家庭户口所在地。

②已申请出国留学的毕业生,档案可根据本人意愿转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留学中心),或转往生源地区就业主管机构。

③申请将档案转往留学中心的,在毕业离校之前,应持相关证明到留学中心办理存档手续,并将由留学中心出具的“调档通知单”交至学校就业办公室,以便办理转档手续。逾期未交的毕业生,其档案转往生源地区就业主管机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联系电话:(010)82301015、82301006/1007/1009转327或318,

网址:http://www.cscse.edu.cn。

④申请将档案转往生源地区就业主管机构的,毕业时学校为其办理报到证,毕业生凭报到证到生源地区就业主管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⑤申请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回生源地落户需要出示报到证的,应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之前向有关部门申明。学校在毕业前为其办理报到证,其档案应转往生源地区就业主管机构。

⑥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完成签证手续,且已在留学中心办理存档手续的毕业生,凭留学中心相关证明可将户口迁往留学中心集体户管理。

4、定向、委培毕业生的户口档案

①定向、委培毕业生毕业后,其档案一律发往定向、委培单位

档案管理部门;户口在学校管理的,迁往定向、委培单位户籍管理机构。

②定向、委培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应随学生档案一并寄往定向、委培单位。

5、国防生的户口档案

①国防生毕业后,其档案按照有关部门统一分配结果,由学校学生档案室转往具体工作单位。

②国防生毕业后,其户口应迁往入学前家庭所在地,并在当地办理注销户籍手续。

6、未就业的毕业生户口档案

①北京生源毕业生毕业时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其档案转至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管理,两年内由指导中心帮助推荐工作和办理就业手续。档案存放超过两年的,按社会失业人员处理,档案移交其户籍所在地区劳动保障部门。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14 号北楼 205 室(北京师范大学东门对面),联系电话:62033585

②申请不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按照京劳就发[1998]12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批并签订有关协议等手续后,在毕业时将其人事档案移交其户籍所在地区劳动保障部门。

③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毕业时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其户口档案应关系转往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就业主管机构。

④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其户口档案保留时间为两年。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其在户口及档案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第六章 违约和改派

一、毕业生建议就业方案上报之前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原则上不得违约。

2、毕业生在未经过学校就业办公室同意,擅自同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的,学校不受理其违约申请,毕业生回生源地自谋职业。

3、因毕业生个人原因提出违约的,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毕业生本人一再坚持,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可按照回生源地就业原则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4、如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按照原就业协议书要求落实就业的毕业生,可申请办理改签手续。毕业生在就业网资料中心下载《毕业生改签就业协议书申请表》,填好相关内容,并由用人单位和所在学院就业主管部门分别审核盖章后,与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交到学校就业办公室,经就业办公室复核批准后,为其办理违约手续。

5、毕业生办理违约必须符合国家就业政策导向。

6、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之前要求就业的,原则上不得在京就业。

7、已签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考取研究生后,必须取得原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证明,并将证明和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交学校就业办公室备案。无法出示者,学校依然按照原就业协议上报就业方案。

8、已签就业协议的毕业生申请出国留学的,必须取得原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证明,并将证明和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交学校就业办公室备案。无法出示者,学校不予办理出国留学手续。

9、2006年5月1日后,学校不再受理毕业生违约申请。

二、毕业生建议就业方案上报之后

1、学校就业方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以后,原则上不予调整。

2、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就业单位的,在毕业后一年之内由学校提出调整意见,经市教委同意,为其办理改派手续;超过一年的,按在职人员流动办理。

3、毕业生在就业网资料中心下载《毕业生改派申请表》,填好相关内容,并由用人单位和所在学院就业主管部门分别审核盖章后,由学院主管部门将申请表与其他改派材料一并交到学校就业办公室,经就业办公室复核批准后,为其办理违约手续。

4、毕业生办理改派必须符合国家就业政策导向。

5、有下几种情况的改派申请原则上就业办公室不予受理: ①已派遣京外单位就业,又想在京就业的;

②外地生源毕业生已经派遣至在京单位,又提出在京改派但不符合国家就业政策导向的;

③已派遣毕业生申请跨省市改派,但不是回生源地就业的; ④上报就业方案为回省待就业,又申请跨省市就业的;

⑤毕业生毕业后无故不到用人单位报到的;

⑥未经学校允许,擅自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要求办理改派手续的。

6、申请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后,因种种原因未成行的,学校负责为其办理回生源所在地就业的改派手续。

7、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毕业生,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后要求就业的,应回生源省区就业;中途退学的研究生回生源省区就业。

8、定向毕业生应严格按照定向协议到原定向单位(地区)就业,原则上不予改派。原定向单位因破产、撤销等原因已不存在的定向毕业生,可以调整到原定向单位所在地区内国防单位就业。具体调整改派程序如下:

①毕业生向学校和定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出具单位破产、撤销证明;

②经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毕业生领取《国防科工委委属高校本专科毕业生调整改派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

③定向单位同意解除定向合同的,出具书面材料;

④拟接收单位出具同意接收毕业生的书面材料;

⑤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审核,经审核同意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⑥学校审核,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⑦学校于8月底将有关材料报送国防科工委人事教育司审批。

9、占用学校国防生招生名额招收的国防生不予受理改派申请。

10、从在校生中选拔的国防生,原则上不予办理改派手续。毕业后不服从统一分配的,须经学校及部队上级领导批准、交回国防奖学金、并按违约处理,一律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就业。

11、未经学校允许,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将学生退回学校。

12、学生档案已经不在学校的毕业生,须待学生档案退回学校后,方可申请办理改派手续。

13、已办理“回省待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学校原则上不再为其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第七章 部分就业问题解答

一、毕业生如何确定自己的生源地区?

毕业生的生源地区是指我校毕业生个人户籍在迁入学校集体户口之前,被当地户籍管理部门作为常住人口户籍进行管理的地区名称。本科毕业生的生源地区一般是其参加高考的地区;毕业研究生的生源地区是报考研究生时个人户口所在地区。

毕业生在校期间,父母双方工作单位和户口迁往另一省份的,可持相关证明到学校就业办公室办理生源变更手续。证明文件应包括:

①父母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调出证明,无工作的应由原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管理部门出具类似证明原件。

②父母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调入证明,无工作的应由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管理部门出具类似证明原件。

③由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现户籍管理情况的相关证明原件。

④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的父子(母子、父女、母女)关系证明原件。

⑤家庭户口本复印件。

二、什么是“推荐表”,它的作用有哪些?

“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是由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印制,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正式毕业生推荐材料,简称“推荐表”。

“推荐表”是毕业生经北京市教委毕业生资格审查合格,具有就业资格的唯一凭证,是确定毕业生就业范围的有效证明,也是毕

业生申请各种毕业生接收指标(包括用人单位接收指标、户口指标等)的重要材料。根据有关规定,“推荐表”每名毕业生仅有一份。

三、什么是“就业协议书”,它的作用有哪些?

就业协议书势头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订,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的,用以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校在毕业生就业中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书。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也是毕业生办理到用人单位报到、接转档案、户籍关系和党团组织关系的依据,对签约三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各方均须严格履行就业协议内容:毕业生在自己正常毕业后,应按时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应按照合法的程序接收毕业生,并妥善安置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就业协议具体内容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

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完接收录用手续后,自动终止。协议终止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应尽快签订劳动合同书,以确立劳资关系。

四、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有何区别?

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两种协议都与劳动就业相联系,并在时间进程上相互衔接,一般就业协议书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毕业后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双方对于各自的基本条件、工作内容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和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同意、见证,学校按照就业协议书进行毕业生派遣;劳动合同则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明确双方劳动关系中权

利义务的协议,其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是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以及劳动纠纷处理等方面的依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

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有:

①主体不同:就业协议适用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学校是就业协议的签订方或签约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没有规定,适用任何单位;而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无关。

②内容不同: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方案,而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到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面,劳动权利义务更加明确。

③时间不同: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前,劳动合同往往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才签订。但是现在很多协议和合同合二为

一。即在就业协议中增加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生效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切实保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不受伤害。

五、什么是“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的作用有哪些?

报到证是由北京市教委根据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凭证,是毕业生就业时的重要凭据。其作用主要包括:

①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

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

③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

④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重要依据; ⑤用人单位为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⑥毕业生干部身份证明。

就业报到证的报到期限一般只有一个月,一旦由于某种原因,如生病,外出遇灾未归等特殊情况造成不能按时报到,应及时与接收单位取得联系,说明有关情况并办理请假手续。如毕业生无故不在报到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而造成与用人单位的纠纷,后果应由学生本人承担。

六、报到证遗失后能否补办?

如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因故就业报到证遗失的,可向学校申请办理报到证遗失证明,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写明丢失原因,由用人单位遗失的需附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文字说明并加盖公章。书面申请由院负责就业的教师签字后,交学校就业办公室。

2、就业办公室核查毕业生名册,核实无误后填写北京市教委统一印制的《关于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申请》,学校就业部门负责人签字,学校统一编号后,加盖就业部门公章。

3、申请人持以上申请,到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换取《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遗失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证明》。

4、办理费用由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按相关规定收取。

七、户口迁移证有什么作用?丢失了如何办理?

我国目前仍实行较为严格“人户合一”的户籍管理制度,户口迁移证就是户口在变更期间的户籍证明,毕业生应在户口迁移证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完成落户登记手续。

在报到期限内,如果户口迁移证丢失,可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本人尚未落户的证明向学校就业办公室和保卫处户籍室申请补办,如果超过报到期限,学校则无法办理丢失补办的手续。

八、未就业的毕业生毕业后如何办理就业续?

1、按北京市教委规定,北京生源未就业毕业生的户口转回家庭所在派出所,档案由学校统一转至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就业中心)。

毕业生须持单位接收函到学校签订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到就业中心办理就业手续。办理就业手续时,须带上已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调档函(调档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就业服务费。毕业生的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仍在各院领取。

就业中心提供的就业服务内容有:办理就业手续、档案转递,提供政策咨询、培训指导,各种公证(出国留学、旅游、探亲、定居等)、报考研究生证明等服务,同时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以及接待用人单位政审等。

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14 号北楼 205 室(北京师范大学东门对面北京市教育系统老干部活动中心院内),联系电话:010-62033585。

2、对于非北京生源未就业毕业生,户口档案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后两年内由学校负责办理京外就业手续;户口档案关系转

回生源地的,原则上到生源地就业主管机构办理就业手续。

九、毕业后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毕业生毕业后申请变更就业方案的(即办理改派手续),如符合学校关于办理改派的相关政策规定,且学生档案已经过学校就业办公室同意退回学校的,可将相关改派材料交至本学院就业主管部门。各学院经认真审核,同意办理改派手续的,各学院应于每周一报送学校就业办公室,然后由就业办公室到北京市教委统一办理改派手续。待办好新的报到证之后,毕业生应将就业报到证下半联交至学校学生档案室,以便办理档案重新转递手续,同时持上半联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更改户口迁移证手续。

改派材料应包括:毕业生改派申请表、原就业报到证、原工作单位的退函(即原单位同意毕业生改派的书面证明)。重新落实工作的,须同时提供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

不符合学校改派规定的,不予受理改派申请。

十、毕业生的档案如何递转?毕业生的档案能否自带?

我校毕业生毕业离校后,毕业生档案由学校学生档案室负责统一递转。

毕业生档案原则上一律由北京市机要局统一发送。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通过机要局递转的,毕业生须持由与学校就业方案一致的用人单位出具的调档证明,到学校学生档案室办理转档手续。用人单位人事档案由人才代理机构代理的,除须提供人才代理机构调档证明以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相应的用人单位档案委托管理证明。

毕业生毕业后档案转递情况可向学校学生档案室查询,联系电话:68913785。

附:北京理工大学就业工作时间安排

北京理工大学就业工作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相关文章

  • 闽南师范大学20**年届毕业生就业指导手册
  • 闽南师范大学2014届 毕业生就业指导手册 漳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4年10月 目 录 一.毕业生就业程序 ................................................................ 1 二.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 ...

  • 北京邮电大学20**年就业政策问答手册(new)
  • 目录 1. 毕业生毕业去向分为哪几类?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的作用 3. 毕业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有关注意事项说明(签约毕业生请务必仔细阅读) 4. 报到证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5. 何为干 ...

  • 北京化工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13-2014学年度北京化工大学 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 ...

  • 就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 就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1.中心职责 (1)、根据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上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意见,制订并完善本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牵头制定本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方案及计划,组织开展对各院系就业指导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检查各院系毕业生就业工作; (3)、负责毕业生 ...

  • 2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相关问题
  • 201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相关问题 2010-01-11 国家依法推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促进残疾人就业,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文明成果. 一.国家和本市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 ...

  • 山东省20**年选调生条件
  • [2012山东选调生]山东省2012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 简章 为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年轻干部培养选拔链,培养造就高伍,更好地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中央组织部有关要求,山东省2012年继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

  •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手册
  •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手册 题目: 院系:专业:学号:姓名:指导教师:成绩:(2011届)年产20万吨甲醇的工艺设计化学系制药工程[1**********]徐海保佘启明职称:助教 黄山学院教务处制 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兹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指导老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本人在论文写作中参考的其 ...

  •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贯彻落实全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自查报告
  •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贯彻落实全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自查报告 中共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 佛科院党〔 2006〕9号 佛 山 科 学 技 术 学 院 贯彻落实全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工作会议精神的自查报告 2004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 ...

  • 20**年级大学新生入学教育方案
  • 各系、继续教育学院: 入学教育是学生大学生涯的第一课,是新同学尽快了解大学,适应大学学习和生活,树立新的奋斗目标的重要一环。为了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和生活,顺利、平稳有效地实现从中学到大学的转变。现结合我院实际,就xx级新生入学教育制定如下方案。 一、教育主题 积极适应,科学规划,做奋发有为大 ...

© 2024 范文中心 | 联系我们 webmaster# onjob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