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吉林省民政厅文件 吉林省林业厅 吉林省旅游局

吉森防„2011‟16号

关于贯彻国家四部局文件精神 加强清明和 “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民政局、林业(管)局、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森林防火指挥部、社会管理办公室、环资局、旅游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民政局、林业局、旅游局,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省敦化航空护林站,省蛟河林业实验区管理局,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

为贯彻落实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民政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清明、“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森防„2011‟5号)要求,全面做好我省清明和“五一”(下称“两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两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

进入3月份以来,我省各地降水普遍明显减少,除局部高山阴坡留有残雪外,其他地方林内和林缘植被裸露多日,十分干燥、易燃,大部分地区森林火险将达到3级,局部阳坡林地将达到4级的高危状态。根据省气象台分析预测,我省清明节期间总的天气趋势是:降水少、风力大。清明节期间,是人们外出扫墓、上坟烧纸活动的集中多发期,由于冬季刚过,正是群众防火意识最为淡薄的时候,林内外用火活动分散,点多面广,管理难度较大;“五一”前后,全省备耕生产全面展开,农民开始清理焚烧秸秆,农事用火将进入高峰期,进山入林踏青旅游、采集山菜人员也将大幅增加,火灾隐患增多,是我省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全力遏制“两节”期间野外违章用火,是控制森林火灾发生、夺取春防胜利的重要保证。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民政、林业和旅游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特殊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防扑火措施,确保“两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不出问题。

二、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扫

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等媒体和宣传栏、警示牌、标语、门票等媒介,采取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宣传广告、发表电视讲话、散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以及村屯广播等形式,因地制宜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殡葬管理条理》等法规制度,总结推广家庭追思、网上 —2—

祭扫、社区公祭、集体公祭等现代祭扫方式,引导群众采取植树、送花等有益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各级旅游部门要贯彻落实《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森防发„2009‟7号)要求,重点加大对旅游景区野外火源的管理力度,确保五一旅游高峰期景区森林防火安全。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大力宣传殡葬惠民政策、新的殡葬理念、殡葬政策法规和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积极倡导文明祭扫,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要增设便民服务设施,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为群众祭扫活动提供便捷、温馨、周到的服务。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部门要广泛宣传因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案例,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加强火源管理,做好隐患排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8号)要求,加强森林火灾防范。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与民政、旅游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不间断地对群众祭扫、原始林区、森林公园、A级旅游景区、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等重点部位开展全面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演练、扑火机具装备配备等扑救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要利用电子监控、了望台了望、重点地段守候和地面巡护等火情监管机制,加强火情监测,及时发布高火险警报。要严格执行野外生产用火 —3—

审批制度,认真落实相关防范措施。要加大对重点地段的巡查密度,并派专人死看死守,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隐患排查工作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部位和薄弱环节,要立即组织整改,必要时要派出工作组蹲点督察,做到隐患不除,工作组不撤,确保“两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四、落实应急措施,做好扑火准备

“两节”期间,各地要高度戒备,切实做好扑火队伍和物资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门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森林部队要集中待命,航空护林飞机要加强巡护,遇有火情,第一时间集中优势兵力,快速实施重兵扑救,防止小火酿成大灾。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的特点,各相关部门要对群众祭扫活动范围、聚集规模、时间线路等进行科学评估和合理安排,制定清明节火灾扑救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监守岗位;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确保通信畅通和火情及时处置。对因工作不及时、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而造成森林火灾责任事故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

—4—

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吉林省林业厅

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旅游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 林业 森林防火 通知

抄送: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国家林业局驻长春森

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

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11年3月29日印发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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