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贵州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焦点访谈]陈竺解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09.08.21)

http://news.cntv.cn/program/jiaodianfangtan/20100331/104500.shtml

http://news.cntv.cn/program/jiaodianfangtan/shipin/index.shtml

http://space.tv.cctv.com/video/VIDE[**************]4

解读《贵州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2010-03-04

关注一 虚高药价如何降

百姓问题:

贵阳市普陀社区居民魏大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价格能降下来吗?

方案解读: 公开招标+零差率销售 挤干药价水分

《实施方案》规定:完善和规范政府调控与市场作用相结合的基本药物价格形成机制。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健全基本药物价格监测管理体系。

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根据招标采购形成的统一采购价格、配送费用及药品加成政策,确定全省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具体零售价格。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

省发改委副主任、省医改办主任李路表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基本药物价格肯定会下降。

一是《实施方案》要求: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中标价势必低于国家指导价(已含配送费用)。

二是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药物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即购进后,不准加价,一律按进价卖出,真正做到让利于民。

新闻延伸:统计显示药品降价25%——50%

来自卫生部及其他省市区的统计数字显示,启动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的地区,招标价格平均降幅在25%到50%之间,内蒙古平均降幅32%,安徽平均降幅在41.32%,江苏平均是47.7%,湖南是53%。

关注二 药品目录如何定

百姓问题:

省直某事业单位职工袁莉莉:我妈妈高血压多年了,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能满足她的治疗需要,控制好血压吗?

方案解读:基本药物能满足常见病治疗需求

《实施方案》规定: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期,使用非目录药品的,需由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遴选,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备案。遴选品种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甲类)范围内选择,确因地方特殊病治疗必需的,也可从目录(乙类)中选择。

新闻延伸: 国家定期调整基本药物目录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行动态调整管理,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将进行定期调整完善,不断优化品种数量,满足城乡居民基本用药需求。

目前适用的为2009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共307个药品品种。作为基层部分的扩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其他部分)》将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制订出台。

高端声音:

国家卫生部部长陈竺说:基本药物制度是指预防和治疗常见病所必需的药物,其特点是质优价廉、剂型合适、数量充足、医保可以承受、人民群众能够公平得到。希望大家不要误解为国家基本药物是对付伤风感冒等小病的药物。

据悉,治疗糖尿病的胰岛素和治疗高血压等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白血病、神经精神疾病以及艾滋病等药物都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目录里。

关注三 基本药物优先用

百姓问题:

贵阳六中退休教师何老师:最近这些年,医生、药店都鼓励你用新药。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那些价廉物美的药品是不是又提倡用了?

方案解读: 制度设计+经济引导手段 实现优先使用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建立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并对医疗机构、医师和药店提出具体要求: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达到一定使用比例。医疗机构要加强合理用药管理,确保规范使用。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事管理机构,完善医师处方监督检查和审核制度,加强医师基本药物合力使用的培训,鼓励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规范基本药物临床使用。

零售药店必须按规定配备执业医师或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对处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审核,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

《实施方案》同时规定: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提高医疗保障对基本药物的支付水平,降低个人自付比例,引导广大群众首先使用基本药物。

新闻延伸: 稳定医院补偿机制 保证优先使用

卫生部药政司司长郑宏日前表示,稳定的医院补偿机制将可以保证基本药物的优先使用。

如何补偿医院由于使用基本药物出现的亏损,已经成为这一制度能否成功改变“以药养医”机制的关键。

据悉,近期财政部、卫生部等部委下发了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综合配套改革以奖代补的文件,主要用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通过相应指标的考核,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增加投入,以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

关注四 用药安全如何保

百姓问题:

驻黔某央企部门主管林晓婕:基本药物价格比较低廉,便宜药能保证疗效、保证用药安全吗?

方案解读: 四项措施确保用药安全

省发改委副主任、李路介绍,《实施方案》从制度上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一是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通过相关部门认真审查、把关,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品种都经过严格筛选,确保采购药品质量。

二是认真把关,选择具备配送能力的经营企业,确保药品在配送环节中的质量。

三是医疗机构严格按《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指导临床用药,规范用药行为。

四是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有效避免趋利行为,临床用药大处方、大包围、滥用抗生素现象会有所缓解;药品零差率销售后,也完全切断了以药补医途径,医疗机构除目录药品外,不再有购进非目录药品的积极性。因此,临床最终用上的是疗效确切、剂型适宜、安全可靠、优质优价的基本药物。

高端声音: 招标采购统一配送 确保用药安全

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教授吴永佩:“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等举措有助于强化对生产和经营企业的监管,提高和规范企业及其新药、仿制药、复方中药或西药制剂的准入标准以及加强和规范对药品质量的监管,这对减少患者用药风险十分重要。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政法司副司长许嘉齐:对基本药物实行招标采购,不仅仅是在药品价格上进行竞争,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更重要的目的是保证基本药物的质量。 (王邻)

卫生厅有关人士解读我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新华日报 2009-12-09)

我省推599种基本药物缓解看病贵

——卫生厅有关人士详解有关实施方案

“在医改近3年实施的五项重点改革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举足轻重,是缓解百姓看病贵的重大利好。”8日下午,在我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培训班上,省卫生厅有关人士对《江苏省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说。

缓解看病贵的重要“新药”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究竟有什么好处?对此,行业内外很多人都不很明白。据省卫生厅社妇处负责人介绍,其好处主要为:扭转基层医疗机构“以药养医”机制,是缓解看病贵矛盾的重大制度创新。

据其解析,长期以来,医疗卫生机构主要靠“以药养医”机制来维持运行发展,这个机制刺激不合理用药、过度用药,扭曲了医疗服务行为,加重了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也使药物滥用成为严重的卫生问题。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目的是从根本上改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补医”的状况,有效解决药价虚高问题,促进合理用药。目前,药品流通环节过多、营销成本过高的问题比较突出,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一方面将使企业得到合理回报,保证基本药物生产质量和足额供应,另一方面也将减少和规范药品流通环节,降低市场营销成本。“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某种意义上将成为评价医改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江苏增补数量在全国最多

“在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目录基础上,考虑到江苏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基层医疗机构及百姓的用药习惯,合理增补292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也就是说,江苏的基本药物是599种,增补的基本药物在全国是最多的。”

据了解,通过省辖市推荐、省政府确定,我省共确定37个县(市区)作为首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地区,今年12月底前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从现在开始,各地都要对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我省增补目录,认真清理目录外的药品,逐步停止采购目录外药品,严格控制药品库存数量,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实施45天后,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我省增补目录内的药品,同时不再使用其他药品。少数慢性病人的特殊用药,可由基层医疗机构通过与其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二、三级医院提供。

基层医院收入缺口财政补贴

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形成的“收入缺口”怎么办?回答是: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

“这是基本药物制度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所在。”省卫生厅规财处有关人士介绍,当前正抓紧三项工作:

一是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37个先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要按照相关规定在今年12月20日前基本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定编、定岗工作,为完善财政补偿机制奠定基础。

二是核定医务人员平均工资标准。我省对先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按照实行绩效工资制度的思路,采取核定收支、差额补助的财政补助办法。补助标准以省辖市为单位,不低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对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减少的收入,给予合理补助。

三是核定财政补助资金。在前两项核定的基础上,对已经确定今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政府补助经费测算,确保国家关于政府投入与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及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有效衔接的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观望很明显认知需补课

“从对医改督查的情况看,有些地方的政府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以及医务人员,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内涵、目标和政策还不太清楚,畏难与观望情绪比较明显。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省卫生厅有关人士在培训班上直言。

据其介绍,在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的医改推进情况调研中,下面有的部门负责人连医改文件都没有学,讲的全是“外行话”,听了让人发急。建议要在各个层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医改相关政策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应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性,理清改革思路,吃透制度实质。同时,要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具体执行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负责人及广大医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让他们全面了解这一制度,消除“利益受损、收入下降”的顾虑,从而自觉配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新华日报记者 蒋廷玉)

加快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

2009-03-10

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都明确提出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因此,应抓住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把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列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近期要抓好的五项重点工作之一。并且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卫生部成立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简称药政司),以推动国家基本

药物制度的建立与实施,保障群众基本用药,促进社会健康公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意义重大

“基本药物”的概念,是世界卫生组织于上世纪70年代提出的,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卫生保健需求,具有足够数量、适宜,人民能够公平享有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个国家药品政策核心,是国家为保障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安全有效与合理使用,对基本药物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筹资等多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

据介绍,1979年,我国开始引入“基本药物”的概念。 1982年,国家公布第一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到2004年共进行了四次调整。由于我国一直没有建立完整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政策,基本药物管理一直处于“有目录而无制度的状态”,群众基本用药不能得到有效保证。国内外实践经验表明,基本药物管理不仅仅是制订基本药物目录,更重要的是建立从基本药物生产、采购、配送到使用、报销、价格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和政策。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深化医药卫生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意义深远。”郑宏说,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不仅有利于优化医药资源配置、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所需,也有利于克服医药资源浪费与短缺现象,促进社

会健康公平;不仅有利于整顿治理药品生产供应保障体系,促进医药市场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引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降低患者医药费用。总之,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于促进和改善民生,体现社会公平,维护人民健康,推动卫生事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宏伟目标的迫切需要,必须坚持保基本、广覆盖的原则,保障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用药需求,以有限的资源取得最大的健康效益。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下,一定能够形成有利于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的良好氛围,我国的基本药物制度也一定能够不断完善和健康发展,在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

郑宏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的生产供应,规范基本药物的配送和使用,提高合理用药水平,有效控制药品价格,降低药品在医疗卫生费用中的比重,降低人民群众基本用药负担。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要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公平、及时获得安全、必需、有效、价廉的基本药物;坚持立足国情,统筹城乡区域经济发展,使基本药物制度建设与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水平相适应;坚持政府主导,落实责任,发挥

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基本药物生产供应的公平有序竞争,保障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做到整体设计,突出重点,把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与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让人民群众受益;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全社会参与,创新管理体制机制。

对于2009年的工作要点,郑宏指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版)。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和定期调整管理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成立国家基本药物委员会。 二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招投标管理办法,建立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保障机制。加强基本药物生产和配送合同管理,按照《合同法》规范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行为。完善基本药物的国家储备制度。

三是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的制度。制定不同规模、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开展医务人员使用基本药物业务技能培训。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使用监测信息系统和绩效评估制度。

四是完善基本药物定价和医保报销政策,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

五是加强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管理机构能力建设。

开展全民合理用药舆论宣传与教育引导工作,提高公民对基本药物制度的认知度和对基本药物的信赖度。

六是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中国卫生》杂志2009年第一期)

卫生部门将稳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8月18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2009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标志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正式启动。为确保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起好步,开好局,卫生部门将全面落实,突出重点,注重细节,做好协调,稳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卫生部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2009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任务是: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核定并公布基本药物价格;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

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这位负责人指出,卫生部门将按照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结合已经公布的配套文件和目录,做好6项工作:

一是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相关配套政策。按照工作要求,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委陆续制定发布《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的若干意见(暂行)》、《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管理办法(暂行)》、《国家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等配套文件,配合有关部委制定并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完成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调整工作。

二是努力做好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工作。政府办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以政府为主导的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机构,通过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按《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实行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各省(区、市)要制定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的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评价体系,保证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对基本药物购销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和产品质量。

三是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实现基层医疗卫生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关键环节,这在制度建立初期尤为重要。各地应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范围和确保服务功能在目录内配备药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行为,确保基本药物的合理配备使用。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提供给患者,基本药物的使用要达到一定比例。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和公立医院试点改革,合理设定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可按基本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销售额比例的方法计算。

为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兼顾各地用药水平习惯差异,积极稳妥地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期,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需配备、使用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暂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确定,并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和规定。民族自治区内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民族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管理办法。患者也可以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非基本药物,纳入报销目录的非基本药物仍然可以得到报销。

四是加强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管。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全面加强对原辅料采购、投料、验证、仓储、运输等环节的管理;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GMP、GSP认证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管,加强对高风险品种生产的监管,加大重

点品种的监督抽验力度;明确行业自律管理履行程序和应当遵循的标准评价内容、方式、程序等共性准则,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

五是加强培训、指导和评估。卫生部、各地卫生厅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卫生系统内外相关单位和负责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合理用药舆论宣传与教育引导工作,提高全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价格和报销信息管理系统,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六是加强督导,明确责任,稳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涉及多个环节,影响到相关利益格局的调整,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要全面分析制度实施可能带来的影响,把握方向,注意动向,制定应对预案;要加强领导,精细管理,深入实际,加强督导,动态掌握各地制度实施运行情况,不断总结经验,稳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链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前期主要工作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于保证基本药物的足量供应和合理使用,改革医疗机构“以药补医”机制,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资源的进一步优化和整合。为稳步做好基本药物制度的建

立,2009年4月,经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批准,成立了由卫生部、发改委、工信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保部、商务部、食药局、中医药局等部门组成的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制定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相关政策问题,确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框架,审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办公室设在卫生部,承担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配套文件的制定情况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制度设计上需要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制定相关政策,以保证基本药物的科学遴选、生产供应、确保质量,提高群众基本药物公平可及性,促进合理用药,最终让群众得到实惠。

《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多次征求了有关部委、部内司局以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意见,反复进行了修改完善,也多次经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讨论,并经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后,于8月18日正式发布。

《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基本药物和基本药物制度的概念、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具体目标,阐述了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框架,包括对基本药物的遴选调整、招标采购、配送使用、定价报销、零差率销售、

投标的生产经营企业资格条件、购销合同管理以及基层增加使用非目录药品(民族药)做出了规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对基本药物目录的构成、组织管理、遴选调整的原则、范围、程序、工作方案、调整周期、监督评价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工作

2006年以来,按照原部委职责分工,国家食药局组织拟订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征求意见稿)》。2008年11月之后,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此项工作移交卫生部。

2008年12月初,按照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为确保《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相互协调,由卫生部、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保部、食药局、中医药局等七部委有关司局组成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工作协调小组,制定了完善《征求意见稿》工作方案。确定了基本药物遴选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程序,目录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剂)、中成药和中药饮片三部分。

根据基本药物遴选技术评审工作的需要,我们组建了包括医学、药学等方面3000余名专家在内的国家基本药物专家库。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收集整理了大量与药品有关的信息资料,包括药品的标准、批准文号、中药品种保护、药品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价格及日服用费用等方面的信息,为给专家评审提供客观依据。按照确定的遴选原则、范围、方法和程序,召开核心咨询专家组会15次、评审专家专业

组会20余次(随机抽取),对纳入遴选范围的品种进行了反复论证、评价,并组织来自31个省(区、市)的200余名专家进行了评审投票,于2009年4月拟定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送审稿)》,包括中西药共500多个品种。

为了突出近期医改重点,使目录能够更好地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公立医疗机构改革的需要,2009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分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先公布《药物目录〃基层部分》。据此,我们组织来自11个省(区、市)的200余名基层医药专家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送审稿中的品种进行了评价和投票,从中遴选出307个品种作为《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品种,其中化药205个,中成药102个。《药物目录〃基层部分》书面征求了有关部委和部分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意见,并经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议审核通过,已于8月18日发布。

在目录制定过程中,共有近千名专家参加了目录遴选评审工作。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工作协调小组、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共组织召开了11次会议,对目录遴选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协调。中药饮片首次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不列具体品种,用文字表述为“颁布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为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关负责人就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答问

2009-08-19

新华网北京8月19日电 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启动实施之际,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什么是国家基本药物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答:“基本药物”是世界卫生组织于上世纪70年代提出的概念,是最重要的、基本的、不可缺少的、满足人民所必需的药品。目前全球已有160多个国家制定了本国的《基本药物目录》,其中105个国家制定和颁布了国家基本药物政策。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要抓好的五项重点工作之一。在我国,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我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指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并与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

问:如何正确理解和认识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原则、目标和重要意义?

答: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应遵循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本国国情;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机制;突出改革重点,积极稳妥实施;创新体制机制,广泛动员参与的基本原则。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满足公众基本医疗用药需求、实现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为总体目标。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需要对涉及基本药物多个环节制定相关政策,保证基本药物的生产,提高群众基本药物可及性,促进合理用药。目前我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框架,主要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保障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合理制定基本药物价格和实行零差率销售、促进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完善基本药物的报销、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估等方面内容。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维护人民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是医药卫生领域重大的体制机制改革,对于保证基本药物的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改革医疗机构“以药补医”机制,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资源的进一步优化和整合。

问: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今年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今年工作任务是,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核定并公布基本药物价格;不迟于今年12月,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

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问:请介绍2009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情况。 答:2009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在充分考虑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保障能力的基础上,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的要求,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品种和数量。

为使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更好地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公立医院改革的需要,2009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在确定的原则基础上,充分听取和吸收来自基层、各级医疗机构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经过反复多次专家筛选论证、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形成了2009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确定了包括中西药在内的307个品种,已经以卫生部部长令形式对外公布。中药饮片的基本药物管理暂按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其他部分)》是目录基层部分的扩展,将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尽快制订出台。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行动态调整管理。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医疗保障水平、疾病谱变化、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科学技术进步等情况,并建立基本药物成本效益经济评价制度,不断优化

基本药物品种、类别与结构比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必要时,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适时组织调整。

问:哪些药品品种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 答:《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属于以下情况的药品将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易滥用的;非临床治疗首选的;因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的;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伦理要求的;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问:制定国家基本药物价格的基本思路和具体措施是什么?

答: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政府定价范围,基本药物定价既要考虑企业有合理的利润空间,鼓励企业生产基本药物,同时也要切实降低基本药物价格,让广大人民群众受益。

主要措施:一是基本药物由国家按通用名称制定统一的零售指导价,经营者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实际购销价格。二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零售指导价格,以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并考虑市场供求等因素。从严控制企业经销费用,适当放宽销售利润率。三是控制基本药物流通环节加价率,抑制流通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组织招标采购的基本药物,流通环节只加物流配送费用。四是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销售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逐步降低现有的加价率水平。

问: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基本药物价格是否会下降?

答:基本药物是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国家对基本药物将统一制订零售指导价格。省级人民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在国家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政府办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国家鼓励各地探索进一步降低基本药物价格的采购方式。同时,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通过这些措施,基本药物价格应得到合理降低,从而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

问:如何保障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

答:保证基本药物及时、足量、保质供应,是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保障广大群众基本用药的重要环节。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搞好生产供应:一是加强行业管理,了解掌握基本药物的生产现状,鼓励优势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能力。二是积极组织具备条件的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对中标企业的产销情况进行重点监控,规范生产秩序,协调其正常生产和供应中标产品。三是完善有关国家基本药物储备制度,有关部门共同协作解决临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确定、企业不常年生产的基本药物的供应问题。四是完善医药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推动医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提高基本药物生产供应的保障能力。

问:国家基本药物怎样进行采购配送?

答:政府办医疗机构使用的国家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以政府为主导的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机构,按《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实行网上集中采购,由招标选择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具备条件的其他企业统一配送。招标采购须直接面向全国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格药品,支持和鼓励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公平竞争。鼓励各地在确保产品质量和配送服务水平的前提下,探索进一步降低基本药物价格的采购方式。

国家将出台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工作指导意见文件,各地要进一步细化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的具体操作细节和管理办法。统筹兼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不重复设置招标采购机构,要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对基本药物购销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基本药物保质保量,及时配送到每个医疗卫生机构,做到不缺货、不断档。

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实现基层医疗卫生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关键环节。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提供给患者,基本药物的使用要达到一定比例。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和公立医院试点改革,合理设定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同时,医疗机构要按照国家制定的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及国家有关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规定,规范医生处方行为,确保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

问: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否配备使用目录外的药品?

答:鉴于我国城乡、区域之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平衡,各地用药水平、习惯存在差异,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期,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需配备、使用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确定,并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和规定。民族自治区内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民族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管理办法。患者也可以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非基本药物,纳入报销目录的非基本药物仍然可以得到报销。这样既使地方根据当地需要和承受能力有一定的调整空间,给患者一定的用药选择余地,也保证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框架不走样、不变形。

问: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之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且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不能通过药品销售获得药品加价收入,政府在投入方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何支持措施?

答:根据医改意见及实施方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后,医疗机构收入将减少。为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的同时,将严格限定其服务功能及使用的技术、设备、建设

规模,改革运行机制,完善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入,确保其正常运行。

具体讲,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主要用于四个方面: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支出。二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助。三是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支出。四是核定收支后的差额补助。差额补助的核定要充分考虑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和实行绩效工资等多种因素。

今年下半年国家将对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绩效工资。另外,在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同时,政府还要加大对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城乡医疗救助等基本医保制度的财政补助力度,使更多群众享受到医保,从而也间接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医保付费获得合理补偿。

我们相信,通过上述措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一定能得到有力、有效的保证。

问: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如何做好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衔接?

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这就意味着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物将分别进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以减低群众自付比例。为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衔接,在国

家基本药物目录发布后,有关部门将组织按程序调整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和相关政策。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调整将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对外发布。

问:如何保证基本药物的质量,依法加强基本药物监管? 答: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基本药物将会呈现大生产、大流通、使用量大的特点,要强化医药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明确各级药监部门的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关键环节的质量监管。在生产环节建立质量受权人制度,在流通、使用环节对基本药物实行定期抽查检验,及时向社会公布基本药物的抽验结果等措施,加强对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 要依法对基本药物生产经营进行监管,提高基本药物质量标准,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保证用药安全。

问: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广大群众在哪些方面可以得到实惠?

答: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从我国实际出发,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同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问题,把减低群众基本用药负担、保障人民利益贯穿这一制度建设的每个环节,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具体表现在:国家统一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药品价格较前相比将下降;在招标采购配送环节,各省(区、市)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

格,其中包含配送费用,减少中间环节;在基本药物使用环节,国家要求基本药物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其他各类医疗机构须按规定使用并确定使用比例,必将促进医疗机构优先合理使用药物,规范用药行为,避免药物滥用,同时,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差率销售,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减少加成比例,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减低人民群众不必要的用药负担;在支付报销环节,基本药物报销比例要高于非基本药物,降低个人支付比例;在药品质量环节,国家对辖区内生产使用的基本药物品种实行定期抽检,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更安全。

最后,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难点,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生产、配送、定价、配备使用、报销以及零差率销售政策等各个环节,哪一个环节落实不到位、衔接不上都将影响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效果。因此,要充分估计制度实施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加强宣传引导,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争取全社会的理解、配合和支持,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

卫生部采取多项措施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以及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第十三次会议精神,卫生部近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会议要求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大力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一、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

2009年以来,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和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大力推进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均建立了政府主导的非营利性的网上采购平台,并以省(区、市)为单位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修订《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工作规范》再次强调集中采购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细化了技术要求。《工作规范》还要求在评审药品时,要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采用科学评价办法,选择“质优价廉”药品。文件近日将下发执行,卫生部等相关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推动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进行。

二、大力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

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深化医改的总体部署,今年在不少于6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遴选调整机制,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采购行为。对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并落实相应补偿机制。通过采取综合措施,努力减轻群众用药负担,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效果,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

三、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

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等制度,积极探索和推行阳光用药做法,加强对药品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处方行为。大力推进临床路径和单病种收费制度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提升院务公开质量和水平,重点抓好群众关心的医疗服务和药品、耗材价格的公开,认真落实费用清单和费用查询制,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和物价收费制度。

四、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继续深入扎实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对卫生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纪律法制和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牢固树立依法执业、廉洁行医的理念。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始终保持惩治商业贿赂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健全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并抓好重点制度的落实。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医药代表行为规范,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对查处的行

贿企业按规定予以公布,并在两年内取消其参加集中采购的资格,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卫生部将继续积极配合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工作,降低药品虚高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通过限制流通环节差价率等措施完善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同时逐步提高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格,理顺医药价格体系,完善补偿机制,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发展改革委发通知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

2009-10-02

近日,为配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的零售指导价格,共涉及2349个具体剂型规格品。调整后的价格从10月22日起执行。与现行规定价格比,有45%的药品降价,平均降幅12%左右;有49%的药品价格未做调整;有6%的短缺药品价格有所提高。

《通知》明确,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是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制定的,不区别具体生产经营企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

售药店及相关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基本药物,可依据市场供求情况,在不超过零售指导价的前提下,自主确定价格。

《通知》规定,原来针对具体企业定价或特定包装规格定价的药品,作为基本药物销售也要执行此次公布的统一零售指导价格。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市场购销价格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适时调整价格;各地要加强对基本药物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发展改革委就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并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的零售指导价格。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基本药物定价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一、请介绍一下这次基本药物定价的背景。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国务院确定的近三年五项重点改革之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实施这项制度涉及目录遴选、生产流通、招标采购、配备使用和定价报销等多个环节,各环节相互衔接,联系紧密。制定基本药物价格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按照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的要求,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省级人民政府需要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根据招标形成的统一采购价格、配送费用及药品加成政策确定本地区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具体零售价格。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范围内按照基本药物具体价格的规定比例予以报销。

为促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引导企业积极生产供应基本药物,指导地方合理确定采购及零售价格,让群众尽早使用上国家基本药物并获得实惠,国家需要根据企业成本、市场价格和供求变化等情况,合理制定公布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

二、这次制定国家基本药物价格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政府制定价格主要依据社会平均成本,并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及市场供求状况。制定国家基本药物价格也要遵循这一基本原则。

这次国家遴选的基本药物都是上市销售多年的药品,价格经过多次调整,总体上已相对低廉。在这种情况下,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主要遵循了以下三条具体原则:一是确保企业能够正常生产和经营基本药物,保障市场供应。基本药物价格要充分反映成本变化情况,合理补偿企业成本,正常盈利,有利于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二是充分考虑当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当前,我国不同

医疗保险制度的筹资和支付水平是有差异的。制定基本药物价格,要在企业获得正常利润的前提下,切实压缩不合理的营销费用,使基本药物价格总体水平有所降低,以适应现阶段医疗保障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三是结合市场实际和供求状况,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有降、有升、有维持”的方法调整价格。对于市场竞争不够充分、价格相对偏高的品种,加大降价力度;对于市场需求不确定性强、供应存在短缺现象的品种,适当提高价格;对于市场竞争较为充分且价格相对低廉的品种,中药传统制剂及部分国家规定需较大幅度提高质量标准的品种,少降或维持现行价格。

三、这次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与国家公布基本药物目录只差一个多月时间,价格部门制定价格经过了哪些程序?

制定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是严格按照《价格法》、《药品管理法》及《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的,并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这次能够比较快地公布零售价格方案,主要得益于我们着手较早,前期准备工作比较充分。

一是从年初开始就着手进行成本和市场价格调查。今年上半年,在国家有关部门遴选基本药物的时候,我委即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政府定价药品进行了成本和市场价格的调查,掌握了大量成本价格数据。这些数据涉及4000余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上百家医疗机构。同时,我们还就基本药物定价涉及的一些政策问题提前进行了研究,听取了专家和相关部门意见,及早确定了工作方向和基本原则。

二是目录公布后即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公布后,我委根据前期调查基础数据,对国家基本药物成本价格信息进行了整理分析,对价格的合理水平进行了测算,并组织召开了专家会议进行评审。参加评审的专家有350多人,主要包括质量标准、生产技术、医疗保险以及医疗机构等方面的专家。其中来自基层医疗机构的专家占了40%。

三是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在成本价格调查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我委就价格制定的有关情况,通过不同形式征求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地方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听取了行业组织及消费者代表的意见。社会各方面就基本药物定价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对于我们完善基本药物定价方案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是实施集体审议。根据专家评审和社会各方面意见,我委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价格制定的原则和方法,经过集体研究讨论,最终确定了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方案。

总的看,这次制定的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是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努力的结果,凝结了各方面专家和人士的辛勤劳动和智慧。

四、请详细介绍一下基本药物价格的调整情况。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年版,基层医疗机构使用部分)公布的品种共307种(类)。此次制定公布零售指导价格的药品共296种,2349个具体的剂型规格品,涉及3000多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个别

品种没有公布价格,主要是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公共卫生类用药,以及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和一类精神用药。这些药品执行的是政府定价,与这次公布的基本药物指导价的管理形式不同,且我委以前已制定公布过价格。因此,这次没有再重新调整其价格。

此次公布的价格与现行政府规定的零售指导价比,约有45%的品种价格作了适当下调,平均降价12%左右;约有49%的品种价格未作调整,继续按现行价格执行;还有约6%的品种适当提高了价格。需要说明的是,提价品种都是各方面普遍反映因价格低廉出现短缺的药品,提价的绝对额较小,目的是鼓励企业生产,保障供应,满足临床需要。

五、这次国家公布的零售指导价格就是群众购买基本药物的实际零售价格吗?

国家公布的零售指导价格与市场实际零售价格并不完全相同。公布的零售指导价格是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制定的最高限价,主要依据的是社会平均成本,并兼顾市场供求等各种因素。它反映的是全国范围内不同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平均成本和价格变化情况,不区分具体生产经营企业。

市场实际零售价格是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不同企业生产的同种药品在市场中的实际交易价格,不仅与企业产品品牌、质量相关,还与购销双方的交易方式、购销数量,货款回收时间等因素密切相关。

不同企业根据市场竞争和不同交易条件确定的实际交易价格是不同的。有些品种销路好,价格就高一些;有些品种销路一般,价格就低一些;有些品种销路差,也可能亏损经营。市场实际价格的形成情况复杂,与国家规定的零售指导价格会存在一定差异,这是正常现象。 政府制定零售指导价格,允许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确定交易价格,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作用,促使企业不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生产出更多质优价廉的药品,减轻患者负担。这是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一种具体体现。政府根据市场变化,也会适时调整政府指导价水平。需要指出的是,在市场竞争中,产品质量永远是第一位的,价格必须服从于质量,企业不能以牺牲药品质量换取价格下降。否则,这种降价不仅没有意义,而且还有损消费者利益,也不符合基本药物安全有效的原则。

六、国家调整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后,对减轻群众负担有何作用?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项措施综合配套,整体推进,才能取得实效,群众才能受益。合理调整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是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这次国家调整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一方面是要使基本药物价格总体水平有所降低,以减轻群众负担;另一方面是要合理引导企业保质保量生产供应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调整后,价格总水平降低,

会对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群众不用再支付原来需要承担的15%加价部分。同时,国家还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善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施,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明显提高基本药物报销比例,等等。这些措施会使得广大群众在享受质量更好的服务及药品同时,实际负担进一步减轻。

卫生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进展情况通气会

 宋树立:

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媒体通气会,在这里给大家拜个晚年。首先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媒体会的领导,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的郑宏司长。我是卫生部新闻办公室主任宋树立。今天通气会的主题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近期进展情况。首先请郑司长做情况介绍,随后欢迎大家围绕这一主题提问。

2010-02-26 15:50:04

 郑宏:

各位朋友,上午好,借此机会向大家通报一下按照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的工作方案,到今年2月底前,全国30%地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最新进展情况。去年8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启动以后,社会各界给予了很高的关注,在这里我要感谢媒体朋友所做的大

量的宣传报道,使社会和公众对于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不断提高。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医改五项重点任务之一,2009年12月份以后,许多省市陆续启动了这项工作。

一、各地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实施机构、协调机构,预计截止到2010年2月底,全国有28个省份将在本省内3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从现在进展情况看,这个制度推进得还是很平稳的。

全国31个省份均已经确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覆盖了1020个县,包括县级市和市辖区,占全国总数的35.7%,涉及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8万个,占全国总数的38.7%,其中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7907个,占全国总数的92%。政府办的乡镇卫生院1.0万个,占全国总数的3.079万的26.6%。

2010-02-26 15:55:43

 郑宏: 二、国家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的情况。北京等27个省份启动并完成了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工作,确定了基本药物的品种品规,启动招标采购的地区,招标价格平均降幅在25%到50%之间,比如内蒙古平均降幅在32%,安徽平均降幅在41.32%,江苏平均是47.7%,湖南是53%。

三、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28个省份通过召开现场会、电视电话会、下发文件等形式,明确在2010年2月底前落实实施任务。

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显成效。国务院医改办在安徽召开了现场会,推广安徽的经验。安徽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后,应该讲基层的老百姓明显得到实惠。如湖南武陵源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降幅比例达到50%以上,群众看病负担得以减轻;宁乡县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半个月,为患者减轻药品负担费用122万元,乡镇卫生院门诊药品费用、住院日均费用较2009年12月份分别下降了57.8%和29.3%。江苏省37个先行实施制度的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总量已达到当地总量的45%以上,减轻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40%以上。

2010-02-26 16:05:05

 郑宏:

基层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将改变“以药养医”机制,为了保证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相应的补偿机制要建立起来。为此,部分地区出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经费补偿政策,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进行多渠道补偿。有些地方采取预拨与结算相结合的方式,落实财政补助资金。

还有如云南按照服务人口和区域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综合改革后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给予补助。辽宁建立四种渠道的补偿机制,例如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医疗保障资金补助,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报销比例,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湖南省的财政还采取了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偿,等等。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启动以后,在农村还涉及到村卫生室如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地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如何补偿,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有益探索。比如,江苏对每一个行政村卫生室补助一万元,这就使乡镇卫生院在实施制度的时候所覆盖的村级卫生室也同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保证了村卫生室正常运行。

2010-02-26 16:08:27

 郑宏:

从工作进展情况看,按照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规定的目标,在今年2月底前,30%地区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任务是应该能够落实的,进展是有序稳妥的。另外,各地为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稳步实施,前期也做了大量的调研和准备工作。比如乡镇卫生院要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同时,原来有些药品不在基层用药目录里要逐渐退出去,有一个过渡期,各省规定了过渡期限。比如,有的省规定45天、60天等,但从实施开始所有药品都要实行零差率销售,让利于民,让老百姓得实惠。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任务艰巨、难点突出的系统工程,单靠一个部门是很难完成的。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国30%地区展开以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责任,落实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和督导,督促相关政策措施按时、按要求到位。

要建立长效的财政补偿机制,基层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综合的改革配套措施要相应跟上。此次医改的重点,特别是近三年的工作是要保基本、打基础、强基层、建机制,增加的投入要与机制的建立相结合,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

2010-02-26 16:09:53

 郑宏:

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支持各地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培训、监测和评估。我们注意到各地在制度实施时,已着手培训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使他们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整个制度框架相关的政策有一个比较清晰的了解,发挥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同时更要向社会上做广泛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什么是基本药物,基本药物能给日常的看病就医用药能带来哪些益处,如何改变一些不良的用药习惯,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另外,对制度的实施也要进行监测评估,看看这些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以确保这个制度实施的有效性、稳定性、持久性。

2010-02-26 16:13:15

 宋树立:

谢谢郑司长的介绍。下面欢迎记者朋友围绕郑司长介绍的情况,就所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之前请先通报所代表的媒体。

2010-02-26 16:15:23

 北京电视台记者: 请问在对于这些基本药物定价的时候采取了什么措施来平衡老百姓获益和不影响企业生产积极性这两者之间的利益,采用了什么样的措施?第二,关于增补药品,在增补药品这块有人提出可能会出现经济发达地区可能增补的是一些新特药,而欠发达地区可能增补的就是一些常见的药,请问您如何看待这种可能存在的医疗保障水平差异的现状?目前对于增补药品有没有制定出相应的标准?

2010-02-26 16:17:32

 郑宏: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公布以后,国家价格部门对基本药物价格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各地在招标采购过程当中,基本药物价格还有相当的降幅,我们注意到这个情况。价格既牵动着老百姓,也牵动着生产和流通厂家的利益。应该说我们在制度设计的时候,也充分考虑到如何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既要保证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降低老百姓用药负担,同时也要保证我们的生产企业有继续生产药品的积极性,换句话来讲就是给他们留下合理的利润空间。处理好价格、生产量、质量的关系也是我们面临一个很重要的挑战。前不久我们也邀请了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的代表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有些企业反映希望招标采购时能够建立更科学合理的价格质量的评价体系,这样使招标产生的采购价格既能够考虑到企业的合理赢利,同时也能够使老百姓在原来用药的水平上降低用药的负担。我们要对上述问题进行调研梳理,采取完善措施。

2010-02-26 16:18:02

 郑宏:

关于第二个问题,增补药品的事情,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公布的是基层版307种,其中西药205种,中药102种。从各地反映来看,用药确实存在比较大的差异。因此,各地为了满足基层用药,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基础上增加一些符合当地防治需求的药品。关于地方如何增补药品,我们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中也做了明确规定。有些地区已着手做了这方面工作,增加了一些基层药品,还有些地区准备看一看,把目录里涉及到的药品先在基层推行一段时间,根据需要再进行相应的增补。但是有一条,无论哪个地方增补了药品,都要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来执行,那就是招标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不能增加老百姓的用药负担,而且要最大限度满足老百姓基本用药需求。

2010-02-26 16:19:16

 《健康报》记者: 我有三个问题,第一,您谈到我们30%的目标2月底之前可以实现了,也提到在2010年我们要实现60%的覆盖目标。我注意到现在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机构中社区占90%,乡镇占26%,可以说在第一批里面,试点地区都是条件比较好的,这就意味着我们在今年覆盖的目标群里可能有更多的条件更加艰苦或者农村基层地区,是不是意味着今年要完成60%的任务目标任务更加艰巨?第二,刚才您提到江苏对乡村医生进行了补偿,这是不是关系到近百万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也将要考虑被纳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畴?第三,关于补偿的问题,我发现在基层现在有很多地方都把补偿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划成了等号,您对此怎么看?

2010-02-26 16:20:12

 郑宏: 按照工作方案,到2010年底要实现60%地区的覆盖目标,任务还是很艰巨的,关键是在制度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配套措施要跟上。我们有信心通过上下一致努力,按期实现60%的目标。我们全国有100多万乡村医生,为当地老百姓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所在辖区的村卫生室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就会形成“两张皮”,老百姓就会舍近求远去乡镇卫生院看病就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启动以后,各地也在探索如何使村卫生室也能够纳入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范围,许多地区都采取了政府专项投入的办法,推动村卫生室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现在有些地方已经做了一些探索,比如实行乡村一体化,通过乡村一体化的建设来稳定村卫生室。在补偿形式上也进行了探索,给乡村医生每个月定额补助,同时通过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通过调整门诊支出、支付方式,使村医也能得到相应的收入,比较安心地为村里的老百姓看病就医提供服务。

对于刚才你讲的补偿,总的来讲提倡多渠道补偿。要通过综合配套改革措施,包括政府投入、绩效工资、公共卫生服务、扩大医疗服务、调整医保资金支付方式等等,来保证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行。

2010-02-26 16:21:29  北京电视台记者:

请问现在我们怎么能保证基本药物的优先使用呢?有什么样的方式?使用情况如何,有没有具体的数字?

2010-02-26 16:22:43

 郑宏: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启动的时候,不只是媒体很关心,老百姓也很关心。基层版的基层药物目录里药品主要用于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应该说基本能满足基层用药需求。但要改变长期形成的“以药养医”的机制,一是要进行宣传培训,使我们的广大医务人员,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能够按照前不久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来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同时也要向社会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使大家能够接受基本药物理念,转变长期以来养成的不良用药习惯。基本药物多数价格比较低廉,有些人总觉得这个药太便宜了,就担心它的疗效,所以在这方面有一些误区,要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三是落实相应的补偿

政策。在实施地区老百姓通过使用基本药物得到了实惠,但是部分基层医疗机构也有一些担忧。因为制度启动以后,当地的政府确实给予了很大的投入,预拨了资金。但如果不能形成一个稳定的补偿机制,两三个月以后资金不到位,会出现反弹。所以我们一方面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对社会上的广泛宣传,同时要把补偿的机制作为一个长效的机制建立起来。最近财政部、卫生部等部委下发了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综合配套改革的以奖代补的文件。这个文件主要是用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通过相应指标的考核,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增加投入,以保证这些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推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010-02-26 16:23:52

 中国中药报社记者:

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之前中药饮片的价格是最高的,零差率以后是不是意味着中药饮片的降幅也是最大的?老百姓从中获益也比较大,这对中医药在基层医疗机构的使用是不是一个利好呢?

2010-02-26 16:25:24

 郑宏:

中药饮片纳入到基本药物目录,这无论是对生产还是对临床使用都是很大的利好,媒体和百姓对此表示赞赏。中药饮片,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汤药,这是传统医药用于防病、治病的十分重要手段,有着几千年的历史。因为疗效肯定,价格低廉,被老百姓所接受,在基层得到广泛使用。在制度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也出台了相应政策,进一步提高了中药饮片的报销比例,促进了中药饮片的使用。当然,也要从源头上提高中药饮片质量,确保质量和供应,更好的为基层服务。同时还要加强这方面的人才培养,使基层医务人员掌握更多的中医药方面的技能,能够有效运用中医传统药方,为当地的老百姓防病治病服务。

2010-02-26 16:28:55

 宋树立:

感谢郑司长,感谢到会的各位记者。今天的通气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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