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程序中的财产保全适用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http://hao.lawtime.cn 执行程序中的财产保全适用 核心内容: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执行程序中的财产保全适用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对哪些财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所谓限于请求的范围,指被保全的财物的价额应与财产保全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或者利害关系人的权利请求的价额大致相等,保全的范围既可以小于请求的数额,但不得大于请求的数额。因为小于请求的数额就会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完全的保护,而大于请求的数额将有可能侵害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给其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所谓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是指被保全的财物应是本案的诉讼标的物或者虽不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财物,但与本案的标的物有牵连的其他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若干规定》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只有在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范围内采用保全措施,又避免造成被申请人不应有的损失。”

二、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1、查封。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进行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或者异地封存。该措施适用于不动产或者不宜移动的其他财物。一经查封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移动或处分,即使是其他法院也不得将已经查封的财物借口是其他案件的抵押物、留置物或者另案的标的物,判决归本案以外的当事人。

2、扣押。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场所予以扣押,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被申请人动用和处分。该措施主要适用于便于移动的较为贵重的财物。对被扣押的财物应进行异地保管或者由法院直接保管,任何人及有关单位及法院都不得擅自动用。

3、冻结。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银行、信用合作涉及其他金融机构,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处分其存款的措施。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此项措施不仅能够及时地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同时也可防止被冻结财产的人以冻结的财产与他人进行经济交往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冻结措施既可以适用于个人的储蓄存款,也可以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www.lawtime.cn/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http://hao.lawtime.cn

4、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所谓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是指除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保全措施外,其他法律规定的保全措施应视为财产保全措施均可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的若干规定》中,对上述保全措施进行了补充规定,以适用审判实践的需要。

三、如何适用财产保全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严格依法正确适用财产保全措施的通知》指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慎重行事,严格遵守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保全条件和保全范围。没有使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况的,不应当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原则上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并可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确有必要时依职权保全要特别慎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依法作出裁定。

对于易损、易腐、鲜活物品采取保全措施后,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也可以交有关部门及时变卖,所得价款由人民法院继续保全。

对生产工具、经营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如车辆、船舶等)确需采取保全措施的,一般可只扣押有关证照,允许当事人继续使用、营运,控制其收入;必须查封、扣押实物的,查封、扣押后一定要妥善保管、处置。

因保管不善或处理不当给当事人或案外人造成损失的,法院依职权保全不当造成损失的,有关单位、法院和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和酌情赔偿。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www.lawtime.cn/


相关文章

  • 重磅:最新民诉解释下保全担保的43个操作规程(全文20**年)|法客帝国
  • [原题]最新民诉法解释:保全担保程序的43个基本操作规则梳理 [法客帝国(Empirelawyers)出品] 一.法律适用规则 1. 民事诉讼法中的保全,按照保全标的的不同,可以划分为财产保全.行为保全和证据保全:按照诉讼阶段的不同,可以划分为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和裁判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的保全, ...

  • 刑法诉讼试谈行政非诉讼财产保全规定的困惑和解决
  • 试谈行政非诉讼财产保全规定的困惑和解决 吴小洁 行政非诉讼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根据行政机关的申请,对行政机关在具体行政行为中的行政相对人.单位的物品.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提存等措施,以保证具体行政行为实现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若 ...

  • 2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 http://www.sikao300.com/   国家司法考试满分网2007-5-1  该文章被浏览2641次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基本要求: 了解民事纠纷.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的概念.特点,以及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任务和效力范围. ...

  • 如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
  • 郑 州 大 学 行政法论文 如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 --从暂时权利保护角度出发 院系:法学院 专业:法律硕士(非法学) 姓名:张雁男 学号:[1**********]9 2015年 6 月 3 日 摘要 我国<行政诉讼法>制定于1989年,构建了我国"民告官&quo ...

  • 财产保全引发的损害赔偿案
  • 北台钢铁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责任公司 与上海百鑫实业发展有限总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案号:(2005)沪二中民四(商) 初字第27号 论财产保全异议的审查与保全错误的赔偿 --兼析一起因财产保全引发的损害赔偿案 徐子良 ▲载<法学>2006年第12期 [摘要] 在财产保全中,根据物权公示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2011 (法[2011]195号) [发布文号]法[2011]195号 [发布日期]2011-05-27 [生效日期]2011-05-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关 ...

  • 对到期债权诉讼的保全
  • 刍议对到期债权的财产保全 盛维军 所谓对到期债权的诉讼保全,是指法院在案件审理.执行中,根据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已到期的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采取强制性措施,裁定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由于对到期债权的保全涉及本案的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超越了本案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若处理不当,会直接影响第三人的 ...

  • 浅析执行程序中的参与分配制度
  • 2010年9月 )(总第251期法制与经济 FAZHIYUJINGJINO.9,2010 NO.251)(Cumulatively, 浅析执行程序中的参与分配制度 张国军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金华321000) [摘要]执行程序中的参与分配制度由于司法解释规定 <规定>作出了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新)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 管 辖 ...

© 2024 范文中心 | 联系我们 webmaster# onjob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