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检举信

龙岩人民医院dsa采购项目举报信 尊敬的纪检委领导:

您好

一个城市的文明及发达程度,很大程度可以从该城市的医院体现出来。但龙岩人民医院

作为龙岩市一家老牌的国家三乙医院,在其此次dsa采购项目操作过程中却违法违纪,无视

国家采购法公平公正之精神,如此做法,实为给医院丢脸,给城市抹黑。此封信件就龙岩人

民医院dsa采购项目过程中医院相关负责人及中标品牌飞利浦团队的违理违法违纪进行举报,

期望得到相关部门的关注及处理。 第一, 在此项目启动期间,医院相关团队组织了dsa设

备考察,

考察的品牌对象并非飞利浦,并且考察的结果是完全符合标准,但是医院最终选择的是

了解相对较浅的飞利浦品牌,这是其违理之处。 第二, 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当采购符合以下几个 条件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

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政府采

购法》第30条和财政部18号令第43条明确规定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但龙岩

人民医院未能贯彻遵从《政府采购法》,协 同飞利浦团队操作更改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第三, 国家规定,竞争性谈判的谈判要点根据项目而不同,但第四, 第五,

第六,至少应当包含价格、技术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等主要内容。在谈判中,谈判的任

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但在此次竞争性谈

判过程中,龙岩人民医院项目相关人士与飞利浦团队互通消息,彻底违背了竞争性谈判的公

平精神。 《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当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时,采购人需从谈判小组提出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在此次谈判中,飞利浦报价最高,其他品牌皆比飞利浦报价低200-300万元以上不等,而且

在业界中,其余品牌的质量以及售后服务是不在飞利浦品牌之下,试问如此高价中标,直接

违反《政府采购法》的公正精神,相关人士是否应该为之负上责任。 在此次dsa项目竞争性

谈判过程中,在未定标之前,人民医院业已同飞利浦签订确定品牌协议,保其中标,实为本

末倒置,违法乱纪。 飞利浦团队通过贿赂承诺好处等各种方式买通相关领导 及临床医生以及谈判小组,所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标 书)实为出自飞利浦团队,招标参数偏离表九项指标全 为替飞利浦品牌量身定做,如其中要求赠送飞利浦品牌b 超机,以低价值赠品约束高价值dsa目标品牌,如此明 目张胆,实难服众。

感谢领导在百忙之中审阅此信件。以上举报句句属实,期望领导重视并介入处理,若让

其木已成舟,则人民医院所采购的dsa将产生高出正常渠道正常品牌的几百万且相对较差的

售后服务,而让违纪违法人士得益其中,中报私囊。其中产生的弊端最将又转嫁至政府至病

人头上,给紧张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给政府的形象涂抹灰色。 此致 敬礼 举报人 2013/3/3 junjun25389篇二:举报信模板

以亲身经历揭露。。。。。。。。。

1、医院太平间旁边设“肿瘤分子靶标高端特检实验室” 图 1 2 图3箭 头 所 指 处 医 院 太 平 间 图4医院太平间距离这家吴阶平医学基金会分子医学中心仅几步之遥

2、滥用名人头衔,盗用北京知名医院病理专家声誉忽悠数百家地方中小医院

3、荒唐的 “肿瘤基因高端检测”,自圆其说的所谓高端“医学检验报告”, 自订实验标

准,编造所谓正常参考范围,专业肿瘤医生都看不懂。

4、“我的实验室用稀释的试剂做染色体核型分析,结果也准确,还能降低成本。”——康

圣达、海思特创始人黄xx 报告质量真实状况:“北京一些公司用几张近似废纸的报告忽悠病人的钱,它(海思特)

出的报告只能蒙地方上的大夫。”——天津总医院血液科邵主任语。 海思特的染色体核型分型报告多为【46,xx】,【46,xy】正常结果,它的技术不稳定,

没有100%的把握的异常报告,它都报正常。因为正常结果让它风险最小。这类报告就像大多

数假药,无毒,吃了没效果,治不好病,但吃不死人,换句话说它是“谋财不害命”,所以邵

主任说它是“用废纸蒙人”。

5、“标本从病人身上抽取到我们实验室,都好几天了,标本质量大多很糟糕,能做出结

果就不错了,哪还能保证什么准确率呀!”——武汉康圣达实验室主任张平

6、 简陋医学标本运输工具:长途运输海鲜、易腐水果用的泡沫箱+冰袋

7、“我们做的jak2基因的阳性率为63.63%,与中国学术文献报道60-70%相当。”——海

思特负责人胡xx。高学历“海归”面对临床医生对报告结果质疑,给出的概率统计类文字游

戏解释。

海思特实验室从不告诉任何人它是怎么统计阳性率的?是随机取样,还是专挑支持所谓

“学术文献报道数据”的标本而排除诊断有误的标本。检验报告准确与否的标准应该是:1)

是否与临床其它诊断相符相承?2)是否经得起独立第三方重检。

7、 未经国家相关部门验收认证的孕妇产前诊断实验项目,风险等同三聚氰胺! 优生优育和唐氏综合症的检测关系婴儿出生健康,属于每个孕妇必检项目,也是国家出

生缺陷干预工程项目,通常都由各地妇幼保健院做检查。但康圣环球为了争取妇产科客户,

自己买来一套所谓“经过国家医药管理局批准的合法系统”、试剂就开始检测 海思特负责人胡xx说:海思特的服务范围是“临床体液、血液,临床生物化学,临床免

疫血清学”,表面看起来这个含糊的服务范围涵盖了几乎所有的医学检验项目。 更大的医疗

安全隐患还不是这些报高风险,复检却低风险的孕妇。那些被康圣环球检测为低风险,实际

是18-三体或者21-三体高风险孕妇。她们中生出的是低智儿或者先天愚的孩子,对国家,对

家庭才是巨大的危害,其危害不亚于三聚氰胺!

9、实验试剂来路不明,无医学资质、过期资质,却发医学检验报告;

10、无检验师资格的人员发医学检验报告 康圣环球80%检验报告签发人员无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11、挂羊头卖狗肉,打着“吴阶平”的名义对外宣传,误导医生和病人。 我在海思特工作了两年,只见过“吴阶平医学基金会”的证照和“海淀医院pcr实验室”

资质,从未见到“吴阶平医学基金会分子医学中心”任何医学检验资质。但却一直打着“吴

阶平”的名义对外宣传,很多医院会跟康圣环球合作,都是冲着这个所谓“吴阶平医学基金

会分子医学中心”来的。而事实上,“吴阶平医学基金会分子医学中心”根本就不是合法的医

学检验机构,严重误导医生和病人。

12、别人实验室的结果,套上海思特、康圣环球的检验标志宣称自己的报告。

13、检测结果与临床观察不符 “我们让医生参考检测结果而不一定以检测结果为依据进行诊断和治疗”。 ——海思特

负责人胡xx对保定患者刘思源血药浓度案件向工商局的解释。 这等同于算命先生似的检验报告:“你可能有病,也可能没病,让医生判断吧。”病人花

钱买诊断技术,但不一定买来正确的诊断结果。 海思特给自己起的英文名叫“high trust diagnosis”,意为“高信任诊断”,胡xx却说

“检测结果与临床不符是非常常见现象”, “不能依据检测结果来诊断和治疗”, 这听起来

就跟网传某官员“带套不算强奸”,中科院某准院士的 “私生女系捐精所生,确定不了血缘”

如出一辙,大概只有高学历海归才能给出这样的解释理由。 血药浓度检测目的:医生依据血药浓度数值监测、调整用药剂量,观察药物在体内代谢

正常与否,防止药物在体内积蓄中毒。胡xx说不依据检测结果来治疗,那还有其它什么检测

项目能指导医生调整用药剂量呢?胡xx忽悠工商局的同志不是医学人士。

14、胡xx说“关于检测结果与临床观察不符的现象:这是非常常见的现象。”这倒说出

了她实验室的真实情况。

15、不准报告,延误报告:司空见惯。

16、高额商业贿赂+无监管+独家行业垄断,稳坐不倒的法宝。 康圣环球沿用临床药品的营销模式,销售收入10%-20%以“科研费”或者“销售提成”、

“业务员提成”的名义按月兑付给与之合作的临床大夫(主要是血液科主任),2010年的商业

贿赂费用高达数900万元!这些都来自病人的救命钱。

17、面对正确率太低的项目突然停检,忽悠医生和病人: “公司在进行仪器的维护升级;对real-time pcr反应采用的探针进行优化及改进。”“我

们从事的检验主要是血液肿瘤方面、荧光免疫方面、以及遗传方面的专业高端检测。”——海

思特负责人胡xx

1)在医院太平间旁边盗用名人头衔,起名:“分子医学中心”,干着所谓肿瘤分子靶标高

端检测,出一堆连专业的肿瘤大夫都看不懂的所谓医学报告,就叫“高端”。

2)实验平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认证就开始给孕妇做产前优生优育、唐筛检测。胆子太大,

报告准确性无法保证,留给社会和家庭巨大的出生缺陷风险。

3)用过期的资质,80%的实验员无证上岗,从事“高端”检测。

4)血液类疾病常用的骨髓活检,免疫分型,融合基因,染色体这四类本应该是相辅相成

的检测,共同诊断某一类血液疾病,海思特骨髓活检转送并不擅长骨髓病理的北医,免疫分

型自己做,但常常求助于北大人民医院血研所,融合基因设备太差,做染色体的人缺少经验,

东拼西凑的技术对同一患者常常做出相互矛盾的结果。

18、无物价监管,不正当收费,扰乱医疗物价,加重病人负担。 康圣环球在医院血液、肿瘤、儿科等科室直接收现金取标本的方式扰乱医院正常的医疗

秩序。医生常常收到患者家属质问:“你们医院自己怎么不开展这类检测,让我们交钱到别的

地方检测。”医生的回答通常是:“北京实验室技术好。” 康圣环球能在全国经营,一是盗用“吴阶平”名人头衔,其次是利用北京丰富的医疗资

源浑水摸鱼,让地方医生、患者辨不清真假。如果公司实验室在北京,技术就一流;那么从

国外回来的人都叫高学历海归。事实上“野洋鸡”大学的“假文凭”也不少。

19、“现在创业初期,我带着一帮农民打天下。”——康圣达、海思特老板黄xx。 所以他的企业可以对 “农民工”恶意欠薪、逃交社保、医保,无健康安全保障。在他这

类“海归精英”人士眼里,员工就是农民工,“给点儿钱就能招来一大批“。篇三:医院医疗

投诉科室反馈意见通知书 永安市立医院医疗投诉科室反馈意见书 篇四:医院信访投诉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信访投诉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信访投诉管理,方便群众信访投诉,规范信访投诉处置,提高工

作效率,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医疗服务社会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提升医院形象,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部《投诉管理办法(试

行)》等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访投诉,主要是指患者及其家属等有关人员(以下简称投诉人)

对医院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及环境设施等不满意,以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医院反映

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的行为。

第三条 医院信访投诉管理工作坚持依法、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以及“谁主管,

谁负责”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医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管理教育,

增强医务人员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医疗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努力构建和谐

的医患关系。

第五条 医院设立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投诉科),负责医院信访投诉管理工作。医院

设置信访投诉专用接待场所,配足必要的办公和安保设施设备,保障工作正常开展。信访投

诉管理工作实行“对口受理,集中接待,内部流转,归口办理”工作模式,以方便群众,提

高工作效率。

第六条 各科室负责人为信访投诉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配合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

(投诉科)履行职能范围内的信访投诉调查处理工作。

第七条 医院在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投诉科)接待场所的地点、

接待时间及联系电话等;同时在医院门户网站设立院长信箱、投诉举报、在线咨询等版块和

医疗服务监督电话,以畅通信访投诉渠道。

第二章 预 防

第八条 各科室应当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态度,改善服

务条件,简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医疗服务安全,提高群众满意

度,避免和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

第九条 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依法享有的隐私、知情和选择等权利,根据患者病情、

预后不同和实际需求,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沟通。沟通情况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入病历,

并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字确认。

第十条 医院制订《医疗纠纷防范预案》和《医疗纠纷处置预案》等制度,并定期组织

学习、培训、演练和考核,各科室(部门)应当建立常见纠纷矛盾应急处置小预案,全体工作

人员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履行相应职责,加强纠纷防范,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和效

率,努力把纠纷矛盾解决在本科室本部门。 第十一条 医院适时组织开展医疗服务争优

创先和“零差错,零投诉”等竞赛活动,并将经验和做法,转化为常态化管理手段,建立医

疗服务长效管理机制,以提高群众对医院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从源头上减少信访投诉问题的

发生。 第十二条 医院建立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等的信访风险评估的长效工作机制,认

真征求全院职工和群众意见,充分吸纳职工和群众合理的意见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

理性。

第十三条 医院建立信访投诉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纠纷矛盾定期排查制度、安全预警制

度、部门联动工作制度、定期沟通和通报等制度,确保信访投诉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 职责

第十四条 各部门职责 投诉科:对口受理信访投诉,承办上级行政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投诉事项;负责信访投

诉事项的调查、核实,及时答复投诉人,并向医院办公会议提出处理意见及建议;负责业务

性信访投诉事项的转交办工作;督促职能科室(部门)限期调查、办理和反馈。组织、协调、

指导全院的信访投诉处理工作;定期汇总、分析和通报信访投诉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

的意见或建议。

党 办:负责医德医风、行风建设、违纪违规等信访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办公室:负

责重大信访投诉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发生重大医疗纠纷时,负责与投诉人所在地政府和单

位的通报衔接和接待工作;发现新闻媒体介入重大信 访投诉事件,应当热情规范接待,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做好情况介绍和问题答复工作。 医务部:负责医疗纠纷调处工作,组织专家会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诉讼工作;负责

与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医疗纠纷理赔、调

解工作;负责医疗纠纷涉及的医疗业务安全评估工作,必要时组织专家会诊并提出会诊意见;

负责因医疗过失引起的病人救治工作,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负责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相关工作;负责按有关规定做好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的工作;做好医疗纠纷责

任追究及整改工作。 护理部:负责护理信访投诉和纠纷的调查、解释和处理等工作。

门诊办:负责门诊信访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稽核科:负责物价和收费等信访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财务科:负责医疗事故(争议)赔付和理赔核算工作。 总务科:负责重大信访投诉事件处置工作中的后勤供应和保障工作,负责后勤服务方面

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保卫科:负责重大信访投诉事件处置工作中安全保卫工作,发现投诉人违法行为应当采

取有力措施予以阻止,并负责向公安机关报警;负责医疗纠纷现场的证据保全工作,包括接

待场所视频摄像和录音装置的维护和整理存档工作。

第四章 接待与处理

第十五条 分类

按信访投诉事项内容和办理方式进行如下分类:

(一)简单事项:是指来访、来信、来电信访投诉,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投诉科)工作

人员能够口头解释答复和协调解决的,或有规范书面答复模版的信访投诉事项。

(二)重要事项:是指上级转送、交办的各级领导有明确批示意见的信访投诉事项;有关

重大政策重要意见和建议;工作人员违法乱纪等行为的重大举报;重大、复杂、疑难、集体

和越级上访等信访投诉事项。

(三)一般事项:是指简单和重要信访事项之外的信访投诉事项(含上级转送、交办的)。

(四)应急事项:是指需现场急办的信访投诉事项;投诉人拒绝等待,要求急办或投诉人

聚众闹事的投诉事项等。

(五)匿名重复事项:是指来信人的姓名(名称)及地址不清、反映问题不清和一信多投的

重复信件;多个上级部门交办的同一内容的信件,可合并办理,并告知来信人多个部门转来

信件的事实。

第十六条 信访投诉接待实行“首诉负责制”。投诉人向有关科室(部门)信访投诉的,工

作人员都应当予以热情接待,对于能够当场协调处理的,应当尽量当场协调解决;对于无法

当场协调处理的,接待科室(部门)应当主动引导投诉人到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投诉科)信

访投诉。

第十七条 工作人员应当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稳定投诉人情绪,避免矛盾激化,

并进行相关政策宣传教育,引导投诉人依法规范处理矛盾纠纷。 第十八条 医患关系协

调办公室(投诉科)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听取投诉人意见,核实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医院

投诉登记表》,记录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并经投诉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匿名投诉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接到信访投诉后,应当及时组织调查了解,核实情况,

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并反馈投诉人。涉及业务性信访投诉事项按

“归口办理”的原则,转交职能科室(部门)调查核实和处理反馈。 第二十条 各科室(部门)接到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投诉科)转交办通知后,应及时行

调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调查处理意见书面反馈给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投诉科)。医患关

系协调办公室(投诉科)会同相关人员,综合分析投诉信息,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

问题的建议,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投诉人。 第二十一条 对于涉及医疗质量安全、可能

危及患者健康的信访投诉事项,医务科应当立即采取积极措施,预防和减少患者损害的发生。 对于涉及收费和价格等能够当场核查处理的信访投诉事项,应当及时查明情况,立即纠

正。

对于情况较复杂,需调查、核实的信访投诉事项,一般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

馈相关处理情况或处理意见。 对于涉及多个科室,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的信访投诉事项,应当于l0个工作

日内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情况或处理意见。 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发生重大医疗纠纷事件,按《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处

理,各相关职能科室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当投诉人索赔要求超过一万元时,应及时向医疗

纠纷理赔处理中心报案,并积极引导投诉人依法规范处理医疗纠纷。 第二十二条 各科室(部门)各按职能履行投诉工作职责,对转送、交办职能范围内的投

诉事项及时进行办理、答复和反馈,不得无故推诿、敷衍、拖延;对转送、交办的信访投诉

事项有异议的应当说明理由,并由科室领导签名后及时返回;需各科室直接接待的信访投诉

事项,应通知相关科室派人参与接待。 第二十三条 信访投诉事项涉及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全面告知投诉人医疗纠纷争议处

理的相关途径、办法、程序和投诉人的义务权利,耐心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第二十四条 信访投诉书面答回复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简单事项的书面答复由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投诉科)接待人拟稿,负责人审核后

直接发出。

(二)一般事项的报告和答复由承办科室(部门)拟稿,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投诉科)校

稿,分管院领导审签后发出。

(三)重要事项的报告和答复由承办科室及其职能科室拟稿,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投诉

科)校稿,院办核稿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发出。 第二十五条 对信访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已经核查清楚,依法依规作出妥善处理,来访人

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可以结案,信访投诉人长期无理取闹的,医院有书面答复

的,可以认作结案。

第二十六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应当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告知相关处理规定:

(一)投诉人已就信访投诉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二)投诉人已就信访投诉事项向上级信访部门反映并作出处理的;

(三)没有明确的信访投诉对象和具体事实的;

(四)已经依法立案侦查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篇五: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对于发现不良因素、防范医疗事故、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

益是非常有利的,也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政策对各级医疗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

的要求。因此,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工作的基础和今后

的必然趋势。根据卫生部医政司指导下,由中国医院协会提出的患者安全目标具体要求,结

合我院实情况,特制定我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 建立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目的:

1、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可有效避免缺陷

2、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建立,是医院进行医疗责任保险的前提

3、医疗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有利于医疗管理部门对医院内医疗纠纷、事故和隐患有宏观

的认识,便于分析原因及处理的合理性,从而制定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二、 建立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原则: 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坚持行业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性。

1、行业性:是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临床医技、护理、服务、后勤保

障等相关部门。

2、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

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3、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 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医务处等专人专职受

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将严格保密。

4、非处罚性:本制度不具有处罚权,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

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不涉及人员的晋升、评比、奖罚。

5、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医疗相关部门公开和公示。通过申请向自愿参加的科室

开放,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分析结果,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公开的内容仅限

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需经认定和鉴定,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三、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性质

1、是对国家强制性“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系统”的补充性质的医疗安全信

息。

2、是独立的、保密的、自愿的、非处罚性的医疗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系统。

3、它是收集强制性的医疗事故报告等信息系统收集不到的有关医疗安全信息及内容。

4、是对《医师定期考核办法》的奖惩补充。

四、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的内容 医疗不良事件(medical adverse event)是指 其分为:潜在不良事件 无伤案

轻度伤案 中度伤案

重度伤案

极重度伤案

(详见附表)

五、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的处理程序 1 院感、药剂

) 决定实施 意见

六、 奖励机制

每年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不良事件报告中的突出个人和集体提出奖励建议并报请院

办公会通过。

1、定期对收集到的不良报告进行分析,公示有关的好建议和金点子,给予表扬。

2、对提供不良报告较多的科室给予奖励。

3、对个人报告者保密的前提下给予奖励,并给予不具名的公开表彰,在评优晋升时给予

优先和扣分。

4、定期对及时整改和持续改进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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