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内容最突出特点
《品德与社会课》在修订中突出了品德教育的核心位置,并突出了国家和社会对青少年一代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课程内容始终贯穿了“德目结构”。其中所包含的品德素养,既包括通过直接或间接学习获得的认识、理解,在课内外交流活动、体验活动中获得的情感,也包括需要通过日常生活和实践活动形成的能力和行为习惯。其涉及的范围既包括自己的、也包括对他人的道德修养、道德意识、道德行为习惯,同时还包括对社会事物和现象以及对民族、对国家、对环境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等等。而且其中不乏体现时代精神的、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的公共道德修养的要求。
修订后的《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内容最突出的特点是:它们都以“回归儿童生活”为基本理念,都强调课程的内容和实施要贴近儿童生活,儿童通过积极主动地参与生活、体验生活、感悟生活、探究生活获得发展。这两门课程的设计中,都使儿童能置身于他们生活中所能遇到的各种自然、社会、文化因素之中的问题,并引导他们在各种环境因素、社会关系、社会生活的相互作用中形成和发展各种良好的品德。关注儿童正在进行中的现实生活。儿童有他们自身与成人不同的生活需要与特点,不从这种需要与特点出发,教育是不可能有效的,教育只有关注儿童的现实生活,才能做到有实效性、有针对性。实施让儿童学会营造一种属于他们自己的健康、积极、快乐、负责、有爱心、有创意、肯动脑的生活。
《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坚持以学生为本的理念,特别强调儿童生活基础和特有的生活价值。它们都以“回归儿童生活”为基本理念,都强调课程的内容和实施要贴近儿童生活,儿童通过积极主动地参与生活、体验生活、感悟生活、探究生活获得发展。《义务教育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2011 年版)》指出,课程要“以儿童生活中的需要和问题为出发点;以儿童的现实生活为课程内容的主要源泉”;而且“课程学习本身是儿童生活的组成部分,是儿童在教师指导下真实体验生活、主动参与生活、创造生活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