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红十字会文件
固红字[2015]6号
关于评选全县红十字系统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红十字会,县直团体会员单位: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红十字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红十字会的各项职责,广泛宣传红十字会的宗旨、性质和任务,不断扩大红十字会各项业务在社会中的知晓率和美誉度,为促进固始县红十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表彰先进,进一步促进固始县红十字事业发展,县红十字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县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顺利进行,县红十字会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对评选范围、表彰名额、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评选结果等进行确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固始县红十字会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二、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全县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县红十字系统。 2.全县红十字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全县红十字系统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表彰和推荐名额
1.表彰名额:全县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10个,先进工作者40名。
2.推荐名额:实行差额推荐,共推荐全县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35个,全县红十字系统先进工作者80名,具体推荐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2。
三、评选条件
(一)全县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作为全县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推动事业发展方面成效显著,成绩突出。
3. 领导班子重视红十字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红十字活动。
4.能够严格按照县红十字会要求,积极做好年度红十字会工作,按时上报各种材料。
4.宣传意识较强,积极撰写稿件或提供素材,上报活动信息。 (二)全县红十字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作为全县红十字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
字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当地红十字系统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3.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积极撰写稿件或新闻素材,引领媒体多角度报道红十字事业,发稿量大。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1.各相关单位要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主要为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2.各相关单位应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负责。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全县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全县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上报给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在县红十字会官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简要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各相关单位对推荐对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经全县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二)坚持评选标准,严把质量关。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推荐的对象要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各单位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杜绝带“病”表彰。各单位在审核、公示环节中被差额或筛除的名额,不另补报。
(三)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单位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按时、保质、按名额报送推荐对象有关材料,确保工作进度,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各乡镇、办事处红十字会和县直团体会员单位务必于2015
年5月22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全县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推荐材料包括:《全省红十字系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推荐登记表》(附件3)、《全县红十字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登记表》(附件4)、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其中,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要内容准确,突出业绩,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登记表内事迹简介字数在300字左右,另附详实事迹资料,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推荐材料均须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用A4纸,一式3份。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相关表格,不得随意改变格式。表格电子版可在固始县红十字会官方网站下载。
五、奖励办法
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来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县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工作者,授予“全县红十字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联 系 人:王秀军 范文松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376-6776508
通讯地址:固始县城关莲花小区院内
附件:1.固始县红十字会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
室成员名单
2.全县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
表
3.全县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推荐登记表 4.全县红十字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登记表
2015年5月18日
附件1
固始县红十字会评选表彰工作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
组 长:梅世民 副组长:梁玉梅
成 员:王秀军 汤 丽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梁玉梅(兼)成 员:王秀军 汤 丽
王峙凯 张子超 范文松 范文松
附件2
全县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3
全县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推荐登记表
推荐单位:(盖章)
附件4
全县红十字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登记表 推荐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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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红十字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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