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精神病医院
2013年世界精神卫生日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是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2013年我国精神卫生宣传主题为“发展事业、规范服务、维护权益”,为动员全社会关注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现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精神卫生宣传活动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3‟1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发展事业、规范服务、维护权益
二、活动时间
2013年10月10日上午9:00至12:00 。
三、活动地点
公园广场
四、活动对象
社会公众、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
五、活动内容
(一)现场义诊咨询
10月10日上午,由县直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在人口密集的公园广场举行现场义诊咨询活动,悬挂活动主题宣传标语,散发精神卫生法和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分别在各辖区场镇的人口集中处摆摊、设点,开展现场义诊咨询活动,并悬挂活动主题宣传标语。
(二)移动展板宣传
以移动展板的形式,向公众介绍患者的住院及生活情况,让公众走近精神病患者、了解精神卫生中心的服务内容,逐步消除社会歧视。
(三)播放宣传音频
录制关于《精神卫生法》的法制宣传音频资料,于10月10日当天,在公园广场进行现场播放,引导公众关注精神卫生。
(四)电视台宣传
邀请中江县广播电视台,参与本次活动的宣传及相关报道工作,扩大《精神卫生法》的社会影响力。
(五)问卷调查
10月10日上午,在现场义诊咨询点开展关于精神卫生法律知识普及的问卷调查,并发放小礼品。
六、活动单位
中江县卫生局、县卫生监督所、各县直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中心)卫生院。
七、活动要求
希望各单位引起重视,积极参与本次主题宣传活动,做好活动记录并留下影像资料。
附件:2013年中国精神卫生宣传主题和关键点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3年中国精神卫生宣传主题和关键点
一、宣传主题 发展事业、规范服务、维护权益
二、目标人群 社会公众、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
三、宣传关键点
(一)精神卫生法旨在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精神卫生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填补了我国精神卫生领域的法律空白,是我国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精神卫生法对精神卫生工作的方针原则和管理机制、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精神障碍的康复、精神卫生工作的保障措施、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的维护等做了规定。
(二)用人单位、学校、社区、家庭要共同维护和促进心理健康。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精神卫生知识教育,配备或者聘请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人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社区心理健康指导、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创建有益于居民身心健康的社区环境。家庭成员之间应
当相互关爱,创建和睦的家庭环境,提高精神障碍预防意识。
(三)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住院、出院、康复和发病报告有严格的法定程序。诊断精神障碍应由精神科执业医师按照精神障碍诊断标准作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遵循精神障碍治疗规范制定患者治疗方案。精神障碍的住院和出院实行自愿原则,但诊断为严重精神障碍,并且已经发生伤害自身或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或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对其实施住院治疗。应依法建立向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康复服务的社区康复机构。国家实行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制度,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对患者个人信息及疾病信息应当予以保密。新闻报道和文学艺术作品等不得含有歧视、侮辱患者的内容。精神障碍患者同其他公民一样,享有人身权、财产权,以及教育、劳动、医疗、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患者本人、其监护人或近亲属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