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济南悠思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沛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 、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就济南悠思商贸有限公司的“十三亿人印网”项目(图文、印刷、广告类业务)在舜泰广场内的整体业务范畴进行商务合作并进行利润分配。“舜泰广场”指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的舜泰广场CBD。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
*关于合作内容涉及的经营事务,甲方具有唯一的经营决策权。 2 甲方的义务
2.1 甲方就合作内容涉及的经营事务建立独立帐套并于每个月的10号之前向乙方提交上个月的财务报表。
2.2甲方按照利润分配办法及时向乙方支付利润分成。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的权利
1.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公开合作内容涉及的帐套信息并进行合理性监管、质疑并要求甲方配合改正。
1.2 有权就合作内容涉及的经营事务进行建议,有权对合作内容涉及的管理费用支出或者分摊情况进行建议。
2 乙方的义务
2.1 有义务定时按照甲方的要求参加于合作内容相关的会议并对合作内容涉及的经营事务提出合理的建议。
2.2 保障舜泰广场广告资源输出的稳定性。内容如下: *舜泰广场内58部电梯的空闲广告位的使用。
*舜泰广场1号、2号、6号、8号、9号、10号、11号楼所有厕所的广告位的使用。(包括大便位门内、小便池上方、洗手池)
*舜泰广场1号、2号、6号、8号、9号、10号、11号楼所有大厅摆放2-4个门型展架。
*乙方所能控制并乐意输出的其他广告资源。
2.3 有义务配合甲方业务经营,提供必要的人力协助、舜泰广场内部的关系协调和其他对经营有价值的信息支持。
2.4 乙方不得在于合同有效期内与项目竟对单位(印刷、图文、广告行业)进行业务合作,保障竟对单位的广告不出现在上述广告位之内。收费的电梯广告除外。
四、利润分配办法
1 利润分配原则
*为了减少合作沟通难度,保障经营顺畅,双方需要保持“高度互信”的原则。
2 利润分配内容
2.1合作内容所涉及的经营利润。
2.2上述经营利润的核算方式为:利润=销售额-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分摊-双方共同认可下的必要再投入支出。
2.3 上方各有权利分得利润的50%。
2.4 利润分配仅限于分红,公司的股权、期权乙方不参与支配。 3 利润分配时间节点
*合同生效之日起,每半年结算一次;结算时间为半年周期结束的半个月之内;结算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利润,乙方需要出具“收据”。
五、协议解除与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对方违约金20000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2. 甲乙双方都具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甲方单方解除,需把解除之前未参与分配的利润分成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单方解除,默认放弃解除之前未参与分配的利润分成。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双份,甲乙方各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且合同解除之前长期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