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方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明确和规范配方数据库的管理权限、更新周期、保密方式、配方操作人员的职责,及对网络版配方软件及数据库的管理,确保配方的保密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范。
2. 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产品配方制定、传递、执行、保存以及销毁全过程的管理内容和要求。
3. 管理职责
3.1 集团技术部负责全部产品的配方管理。 3.2 技术部、营养师或授权人员制作和调整配方。
3.3 网络版配方软件及数据库由青岛中心技术部配方软件与数据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管理。委员会主任由股份公司技术部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青岛中心各技术线路高级营养师、高级品控专员、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外聘专家。委员会下设配方数据库管理员(以下简称“管理员”)一名,负责配方软件及数据库的管理。
3.4 青岛中心网络版配方软件及数据库施行分级权限管理。权限分为管理员、营养师、配方师三个层级。
3.5 任何使用配方数据库的人员均不得泄露数据库信息,违者将追究相应责任。对于离职技术人员,在其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由管理员及时删除其用户信息。
4. 具体条款规定
4.1 配方管理 4.1.1 配方制定
4.1.1.1 由营养师或授权的品管专员制定配方,其他人无权制作和调整配方。 4.1.1.2 配方制定使用集团技术部统一的数据库。
4.1.1.3 配方制定遵循集团《饲料产品标准-产品生产指南》的要求。
4.1.1.4 原料选择遵循农业部发布的《饲料原料目录》和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 4.1.2 配方的审核与批准
配方师做好配方后,由线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4.1.3 配方传递
4.1.3.1 片区营养师制定的配方通过网络传递给分(子)公司品管主管,并设立打开权限密码,严格保密,禁止外传。
4.1.3.2 片区内公司间或片区间需要配方,必须征得营养师同意。
4.1.3.3 公司内的配方传递按照公司的配方传递流程执行。填写《配方使用流程》 4.1.4 配方执行
4.1.4.1 中控员把经过品管主管审核签字的配方输入中控计算机,并认真核对。 4.1.4.2 配方输入后,由品管主管或授权其他品管人员负责核对,确保输入准确性。
4.1.5 配方保存
4.1.5.1 建立配方档案,分类编号存档纸质配方。
4.1.5.2 配方文件的电子版本设专门文件夹保存备份,并设打开权限密码。 4.1.5.3 营养师每月5日前,将上月所负责片区的产品配方(要求原料价格和产品净价是当月的),E-Mail发至技术部信箱[email protected]备案保存。 4.1.5.4 片区纸质配方文件保存期限为二年。 4.1.5.5 片区配方文件电子版本长期保存。
4.1.5.6 集团配方文件的电子版本,由管理员每月刻盘,年终时将全年配方汇总刻盘,所有电子刻盘文件长期保存,并做硬盘保存。 4.1.6 配方更改
配方的更改由公司品管主管向配方师提出申请,配方师进行更改。 4.2 网络版配方软件及数据库管理 4.2.1 管理员权限管理
4.2.1.1 管理员拥有数据库最高管理权限,是基础数据库维护与更新的唯一执行者。管理员在得到委员会正式文件授权(主任签发)的情况下,对数据库进行更改操作并予以忠实记录。其本人不得擅自更改基础数据库。一切未经授权的操作,均属于违规行为,委员会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予以处理。 4.2.1.2 管理员权限
4.2.2 营养师权限管理
4.2.2.1 营养师的权限仅次于管理员,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分别拥有对集团样板工厂产品配方模型、所辖片区内各工厂产品配方模型的更改权限、对集团内所有产品模型的查看权限以及所有不涉及基础原料库的权限。 4.2.2.2 营养师权限
4.2.3 配方师权限管理
4.2.3.1 在营养师的指导下,配方师具体负责所在区域工厂的配方工作,仅对所辖工厂具有模型查看、配方制作、报表输出等权限,对基础数据库、产品模型无任何更改权限。
4.2.3.2 对于特殊市场,确因产品定位需要修改配方模型的,应及时与营养师沟通、商定。 2.3.3 配方师权限
4.2.4 用户/工厂权限管理
需要增加用户或工厂的须先由营养师提出申请,报委员会主任批准后执行。 4.3 原料数据库的维护与更新
基础原料数据库在使用过程中应不断地进行修正和完善。为此,应通过原料检测、研发试验、吸收借鉴最新科技成果等手段,使基础原料数据更加科学、更加贴近实际,原料营养指标设置更加准确,原料分类更加细致科学。 4.3.1 现有大宗原料
青岛中心技术部每年定期组织原料样品检测工作,依托青岛中心质检中心、研发基地对数据库中现有常用原料的营养指标做进一步的校准。同时,积极吸收和借鉴动物营养和饲料科技的最新研究成果,保持数据库的先进性。 4.3.2 新型大宗原料
对于新型大宗原料,营养师应先采集代表性样品,送青岛中心质检中心检验。委员会根据检验结果对其进行安全性和营养性的初步评估,认为确有必要试用的,可在技术部统一部署下,按照先中试后推广的程序进行。即委托指定的片区营养师在本厂原料库中先行设置和使用,并及时总结使用效果,形成中试报告报委员会。委员会接到报告后,组织相关人员对该原料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审核,确实具有推广价值的由管理员添加到基础原料数据库中,以方便共享。 4.3.3 关键性原料 4.3.3.1 关键性原料管理
数据库中使用的关键性原料应与青岛中心下发的《关键性原料使用规范》采购目录中的产品相符,并从指定渠道采购。不在采购名录内的产品不得添加到原料数据库中。
4.3.3.2 新型关键性原料
对于未列入青岛中心关键性原料采购目录中的新型原料,尤其是添加剂类原料,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确有必要试用的,必须经青岛中心质检中心检测其安全性,并经研发基地进行严格的试验评估,试验结果必须具有再现性,有统计学显著性差异的原料才能试用。试用原料按4.2要求先进行中试评估,视中试效果决定是否推广使用。 4.4 配方模型的维护与更新
营养师要积极通过查阅资料、研发试验、吸收借鉴等多种手段,完善针对不同畜禽品种、不同饲养环境及不同终端畜产品需求的日粮营养模型。及时把最新的研究成果用配方模型的形式传递到青岛中心配方一线,实现营养师知识、经验、技能的沉淀,为公司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5. 相关工作记录
《配方使用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