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民法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

第二节 民法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

一、平等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基础)(《民法通则》第3条)

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平等的法律人格。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在民法上的具体体现。这一原则的具体含义是:

(1)民事权利能力平等。

(2)民事法律地位平等。

(3)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4)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和制裁。

平等原则的要求:

(1)反对特权;

(2)民事立法从身份立法向行为立法转变;

(3)保护弱小,维护实质上的平等。

二、自愿原则(《民法通则》第4条、《合同法》第4条)

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得基于自己意志自由进行民事活动。其核心是合同自由。规定自愿原则是以民事主体是自身利益的最佳裁判者为前提的,法律、法官和对方当事人当然应当尊重民事主体的意愿。

自愿原则包括以下含义:

(1)民法规范在规范民事主体的行为时,应当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法律规定上表现为相关的法律规定应有较多的任意性规范。合同法即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2)民事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如处分所有物、订立合同、转让专利权、立遗嘱。

(3)共同行为的当事人可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如合同行为、合伙协议、发起人协议。

(4)当事人意思自由不是绝对无限制的,而是有限制的。无限制的自由将失去保障。

三、公平原则(《民法通则》第4条、《合同法》第5条)

公平原则指民事主体按照社会公认的道德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公平原则主要针对合同关系规定,指合同当事人在利益关系上应大体平衡,双方当事人应兼顾对方的利益。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民事主体、权利义务、民事责任等的规定,都体现了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包括以下含义:

(1)民法在规范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承担上,体现公平原则。

(2)民事主体在缔结民事法律关系时应本着公平原则确定相互的权利义务。

(3)法院在处理民事案件时应遵循公平原则。

广东直通电讯有限公司诉洪某电话费纠纷案。

四、诚实信用原则(《民法通则》第4条、《合同法》第6条、《消法》第4条)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正当利益,不允许通过损害对方、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来谋取自己利益。其目的是

维护当事人之间及其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平衡,维护市场经济的道德秩序。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主体有良好的主观心态,善意诚实,其立法目的是反对一切非道德的、不正当的行为,维护商品经济和市民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和安全。诚实信用原则是一个弹性原则,被称之为“帝王条款”。

诚实信用原则包括以下含义:

(1)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与他人之间缔结民事法律关系,应当诚实,不欺诈,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民事主体应恪守信用,履行义务,因不履行义务造成他人损害时,应当主动承担法律责任。

(3)法官在处理民事案件时,应贯彻诚实信用原则,应以事实为根据,保护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平衡当事人的利益。

五、公序良俗原则(《民法通则》第7条、《合同法》第7条)

公序良俗原则是民法的一项重要基本原则,它包括以下含义:

(1)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遵守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法律虽未禁止,但如果违反公序良俗,亦可依该原则确认行为无效。

(2)当缺乏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时,法院可直接用以判案。

四川泸州纳溪遗赠案。

六、禁止民事权利滥用原则(《民法通则》第7条、《宪法》第51条) 禁止民事权利滥用原则是指一切民事权利的行使不得超过正当边界。禁止民事权利滥用原则是二十世纪后半期形成起来的原则。禁止民事权利滥用原则以民事权利的存在为前提,禁止的目的在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维护社会利益。构成民事权利滥用需具备三个条件:(1)当事人有民事权利存在;(2)权利人有行使民事权利的行为;(3)当事人的行为有滥用民事权利的违法性。滥用民事权利的后果并不导致原有权利的丧失。

农民企业家为索债而非法侵入债务人住宅案例。

某企业为防止财产被盗而私设监控录象案例。


相关文章

  • 民法学习方法指导的认识
  • 民法学习方法指导的认识 文章来源自 3 e du 教育网 [论文关键词] 民法 学习方法 指导 [论文摘要] 民法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应用法律学科, 它既给人们以丰富的知识, 也为人们学习和掌握它增加了难度.教学中应帮助学生弄清学科体例和重点; 教会学生原理学习和案例学习的方法.其中原理学习, 一要学好 ...

  • 论民法总则中的权利客体部分
  • 摘 要 当前我国还并没有颁布一部完整体系的民法典,但是我国政府以及法学学者们一直都致力于建立民法典.学者们关于民法典的相关讨论由来已久,包括民法典的结构体系.制定方法等.而有关于民法总则部分的具体内容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与争论点,本文就权利客体这一内容是否应当写入民法总则部分进行了论述,主要通过对比学者 ...

  • 两种体例编排与总则的关系(四)
  • 两种体例编排与总则的关系(四) 七 两种体例编排与总则的关系:兼论人法 编是否应独立 就我收集的民法典的资料看,人法与物法的顺序对总则的影响很大.在采 取人法前置的国家,一般是没有总则的,比如法国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荷 兰民法典等等.这些民法典在人法前面一般都设立了一个小总则,但各法典 ...

  • 中国民法理论研究热点问题探索与意见-中国法学网
  • 中国民法理论研究热点问题探索与意见 阅读次数:  2491 杨立新 2003年7月26日至27日,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在海南万宁县召开中国民法理论研讨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利明教授和杨立新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建远教授.烟台大学郭明瑞教授.房绍坤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王轶副教授六人参加 ...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
  • 各位代表: 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 一.关于编纂民法典的任务.意义和指导思想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编纂民法典是对现行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纂一部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 ...

  • 从行政法与民法的关系及特点看民法典立法技术的完善
  • 论文关键词:行政法 民法 民法典 立法技术 论文摘要:公法对私法的规制主要通过 行政法来实现.立法者应该通过在民法典中设置一个"接口"的方式来实现行政法(公法) 对 民法(私法) 的干预.该"接口"由两条路径和两种话语组成.两条路径是:在民法典总则部分, 通过 ...

  • 论民法的商法化与商法的民法化
  • 论民法的商法化与商法的民法化(上) --兼谈我国民法典编纂的基本理念和思路 赵万一 [摘要]传统的民商分立和民商合一都有其历史的局限性, 现代各国都在根据自己的国情对传统的民商立法模式进行适当调整.在民商关系的处理上我们应当充分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我国民法典制定的基本思路是:在对传统私法做成功的 ...

  • 民法总论的简答题
  • 1.简述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特征 答: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社会财富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以经济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具有以下主要特点:1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2一般是当事人自愿发生的3受价值规律支配. 2.简述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特征 答:人身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 ...

  • 20**年法律硕士(非法学)民法学大纲解析
  • 正如我们在解析一种所说2010年的大纲相比于2009年而言并无太大变化,民法学更是如此,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化.下面就由跨考考研携手跨考名师对刑法相关知识点进行整理归纳: 民法理论博大精深,既具有严密的科学性,又具有强烈的实践性,各个具体制度的内容之间盘根错节,具有比其他部门法更为明显的严密体系.也正因 ...

© 2024 范文中心 | 联系我们 webmaster# onjob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