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制订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工作机构
本政府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市政务事务公开办公室和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办公地址:禹州市禹王大道99号
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5:30 夏 季: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6:00 联系电话:0374一8279136(市政务事务公开办公室) 0374一8279117(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传真号码:0374一8279136
通讯地址:禹州市禹王大道99号党政综合办公大楼720室 邮政编码:461670
电子邮箱:yzzwgk@163.com(市政务事务公开办公室) yz@yuzhou.gov.cn(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二、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信息索取方便所赋予的一组代码。 索引号设置方法:
(一)编写规则。索引号由“地区编码”+“部门编码” + “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流水号”组成,五部分号码之间用“—”相连,其结构为:地区编码—部门编码—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编号。
(二)规则说明。地区及部门编号:由“地区编号”+“部门编号”构成。如市教育局,地区编号为“K0002”,教育部门的编号为“020”,市教育局的“地区及部门编号”则为“K0002—020”,依此类推。“地区及部门编号”详见(三)地区编号和(四)部门编号。
信息所属类别号:各单位、各部门直接使用《禹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表》(详见附件3)中的“分类号”。
信息生成年号:某条信息生成的年号。如某条信息2007年X月X日生成,此条信息的“信息生成年号”为“2007”。
信息顺序编号:某条信息在填报时系统自动生成的顺序编号,由5位数字表示。
例:市政府办公室2008年生成的第一条概况类机构职能信息的信息索引号应编写规范为:K0002—001—0101—2008—00001。
(三)地区编码。按省政府办公厅规定的统一编号,许昌市的地区编号为K0。禹州市地区编码为K0002。 (四)部门编号
2.信息名称。指该信息的标题,是表达信息中心内容、形式特征的名称。无论信息以何种格式出现如文本、图表等,都必须要有信息名称。如果信息是文件形式,则信息名称就是该信息正式公开的标题;如该信息没有正式标题,则应创建一个准确简要地概括信息内容的标题作为信息名称。信息名称应使用全称或规范简称。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4. 生成日期。指信息正式形成或者变更的日期。对于政府文件,生成日期即签发日期(如会签的文件,生成日期为最后一个签发日期);对于非文件类的信息,如数据表格等,生成日期指该信息可为公众完整获得的起始时间。日期格式使用YYYY—MM—DD的格式,其中YYYY是年、MM是月、DD是日。
5. 发布机构。指信息的责任者。信息为一个机构产生时,该机构为发布机构。信息为几个机构联合产生时,属于文件类的,以编制文号的机构为发布机构;属于非文件类的,以主编制机构为发布机构。发布机构应使用全称,不能使用简称。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禹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市政府层面的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各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
市政府各工作机构应当参照本指南,编制并适时更新本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有条件的政府机构,可以逐步编制本机构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市政府各工作机构应当通过禹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公开本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供查阅。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市政府及办公室层面的主要信息: 一、市政府领导信息;
二、市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三、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工作报告; 五、市政府公报;
六、市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领导讲话; 七、市政府人事任免;
八、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主要数据; 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市政府及办公室的公告、公示; 十一、市政府实事项目;
十二、市政府各工作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十三、依法应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市政府及办公室层面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禹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yuzhou.gov.cn。
2.禹州市人民政府公报、禹州大事月报、政府工作通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3.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市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填写《禹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禹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zhou.gov.cn)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禹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二)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①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收费标准
1.检索费。政府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可以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工作包含政府信息搜索、审查、编辑等。检索费收费标准为每件 元。
2.复制费。包括复印费(含纸张)、打印费(含纸张)及磁盘、光盘等存储介质的成本费。具体收费标准待省政府制定明确标准后我市参照执行。
3.邮寄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邮政局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申请人要求所发生的复制、邮寄费用可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执行。 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禹州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妥。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 0374-8279136(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0374-8279222 (市监察局)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l、禹州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禹州市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3、禹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表
禹州市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一日
禹州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禹州市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禹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