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定额制度
1目的
编制本文件的目的,是规定材料定额工作进行的程序、方法,使材料定额工作在制订、修改、执行时有章可循,节约材料,降低生产成本。
2定义
材料定额:对完成单位产品或某项任务所消耗的材料规定的数量标准,不包括废品损失、仓储和运输等损失掉的材料消耗。 3定额的制定
新产品在试制前,项目部应根据技术部图纸,材料明细和材料状态,结合工艺流程从理论上计算各种材料工艺消耗,编制成材料工艺消耗草案。试制过程中应对各种材料的消耗实测,记录各种料物的消耗量,并分析实际消耗的合理与否,再对工艺消耗定额草案进行修正,试制结束后形成正式的材料消耗工艺定额。
4工艺定额更改
产品设计更改、工艺方法变更,须进行工艺定额更改,项目部根据更改后的图样、工艺,对工艺定额数据进行更改并通知各有关单位执行。生产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因产品设计变更、工艺手段变更、生产计划内容变更引起的废品损失和加工原因造成的废品损失,须补充材料时,由原因造成人提出申请,经工艺人员核查后,由工艺人员写出书面通知,报部长签字后,重新领材料。
5工艺定额的执行
5.1编制(变更)完成的材料定额,提供给仓库和采购。
5.2生产人员持生产命令单,实行限额领料,并且做到做到专料专用,以便能准确统计料物利用情况,
5.3仓管人员按生产命令单和项目部提供的材料定额发放材料。发放材料时,其物料的名称和计量单位,应该与工艺定额采用的名称和计量单位一致;当领料单数量与供应状态不一致时,如油漆领10kg ,供应状态每桶19kg 等,仓库如果必须按供应状态发料,超出领料数量的部分应算借用,下次领料时从应领数量中扣除。
5.4仓管人员应监控料物领用情况,当发现领料品种、数量超出定额范围时,应拒绝发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