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江苏建设综述:努力建设百姓认可的法治江苏

法治江苏建设综述:努力建设百姓认可的法治江苏

党的十六大以来,江苏省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抓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同时,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以建设法治江苏为抓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2004年7月,省委颁布实施《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率先提出省级区域法治建设的进程目标和工作举措。3年多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委作出的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的工作部署,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重点,以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为载体,努力建设老百姓认可的法治省份,初步探索总结出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区域法治化建设的路子,受到中央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活动背景篇

实现社会和谐

把人民群众的民主要求纳入法制化轨道

江苏是东部沿海经济较为发达的省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各个领域、各个方面迫切需要法制的规范,人民群众的民主愿望和政治诉求也日益增长,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把人民群众的民主要求纳入法制化轨道,已成为实现社会和谐的迫切要求。

--建设法治江苏是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江苏作为我国东部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应当更快些。市场经济说到底就是法治经济。2005年, 江苏人均GDP 已经达到3000美元,进入了一个发展的关键阶段。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对社会的法治化建设形成了更为深刻、更为迫切的要求。

--建设法治江苏是政治文明发展的客观要求。法治是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和基本标志,没有法治,就不可能有文明的政治。时任省委书记李源潮指出:" 建设一个民主发展、法制健全、政治清明、百姓安宁的和谐社会,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 三个代表'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内在要求,也是7400万江苏人民的政治理想和迫切愿望。"

--建设法治江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说到底是法治社会。法治构成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机制基础。只有建设法治江苏,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正确处理国家、社会、集体、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正

确处理社会各阶层的关系和利益,才能最大限度地消弭影响社会稳定的消极因素和破坏因素,减少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才能促进社会和谐,从根本上创造和保持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团结的局面。

顺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愿望,江苏开始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建设之路。

1997年,省委、省人大根据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的要求,先后作出了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和决议,动员全省上下深入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从而正式拉开了全面推动江苏法治化建设的历史帷幕。

2003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和江泽民主席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明确要求江苏在全国" 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省委、省政府领导敏锐地认识到,江苏实现" 两个率先" ,不仅要求经济发达、人民富裕、文化繁荣,而且要求政治民主、法制健全、社会和谐。法治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 两个率先" 的" 题中之义" 。2003年,省委提出实现" 两个率先" 的战略目标,把依法治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列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

2003年11月,时任省委书记李源潮在全省立法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江苏的目标,并对法治江苏的内容和含义进行了全面而深刻的阐发。现任省委书记梁保华指出,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之一。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工作部署,坚持不懈地抓好法治江苏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形成全体社会成员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在省委领导下,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开始酝酿《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的起草工作,历时8个多月,先后15次易稿。其间,李源潮书记两次亲自主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会议,召开民主党派人士座谈会和法治江苏高层论坛会议,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不断修改完善。6月22日,省委常委会审议并通过《法治江苏建设纲要》。

2004年7月,省委颁布实施《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在全国率先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省" 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人民管理国家、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的权利得到全面实现和保障,公共权力的配置和行使得到有效规范和约束" 的法治建设目标。根据这一总体目标任务,将法治江苏建设概括为完善依法执政、加快地方立法、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公正司法、公民学法懂法守法、完善社会依法管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等七个方面的工作,并分别设定了具体的目标要求。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进程,进一步明确建设法治江苏的阶段性目标:2005年前完成规划、动员、部署工作;2006-2015年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的各项任务,基本实现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区域的法治化目标;

2016-2020年巩固全省法治化建设成果,全面提高江苏区域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水平。

>>>组织领导篇

党委总揽全局

建立健全" 一把手" 领导责任制

建设法治江苏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实践工程。如何把宏观系统的目标要求转化为实实在在、具体可操作的日常工作,这是《法治江苏建设纲要》颁布后摆在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前的一项紧要课题。2005年6月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林祥国率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长达一个月的深入调研,走访基层,广泛听取党、政、群各方面的意见,提出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重点,以开展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创建活动为载体的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创新举措。通过制定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确保法治江苏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扎实推进。2005年11月,省委再次召开全省法治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 两项重点、一个载体" ,努力建设老百姓认可的法治省份工作。至今,法治江苏建设已经走过3年的时间。

在2006年召开的省十一次党代会上,省委把" 法治江苏、平安江苏、文化江苏、诚信江苏、绿色江苏" 作为江苏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五大建设载体,法治建设列为首位。省委专门成立了以省委书记为组长,省长及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人大,省政协领导同志为副组长的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依法经营、基层民主、新闻宣传六个协调指导分支机构。为加大工作推进力度,2005年5月底,省委将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省司法厅划转到省委政法委,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省委政法委设依法治省工作处,定编8人,配副厅专职副主任。制定下发了《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各分支机构工作制度》。市、县两级都按照省里模式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了职责、议事、分工、督办、报告、培训、联络员等工作制度,落实了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完善了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形成了层层有压力、人人有责任、各方促落实的局面。

各级党委、政府把法治建设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政领导综合考核,建立健全法治建设" 一把手" 领导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人大、政协认真发挥监督作用,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省人大、省政协定期安排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和情况通报,多次开展专项视察和调研,积极建言献策。各地各部门协调互动、齐抓共建,形成了整体推进区域法治建设的工作格局。

>>>工作推动篇

创新建设载体

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公正司法

制约和规范公共权力是法治的本质要求。法治江苏建设能否取得成效,关键是能否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立足于法治的基本要求,把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作为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的工作重点,以规范执法行为为突破口,推动区域法治建设的整体发展。

2005年,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委政法委分别下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工作意见。省政府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政务公开、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复议、推广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各地各部门通过落实问责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公示制及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行政行为得到了有效约束和规范。

2006年省级55家行政执法部门和政法部门全面实施" 向人民承诺、请人民监督、让人民放心" 行动,公开向社会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2007年,省纪委、省委政法委、省政府法制办联手开展行政执法和公正司法及行风建设督查活动,果断处理了一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执法不作为或乱作为问题,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

全省政法系统通过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健全各项执法工作制度、加强旨在完善工作流程落实办案程序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 阳光" 执法等举措,全面落实公正司法。政法各部门坚持以公正执法为重点,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进一步拓展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的新途径,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各地紧紧围绕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健全完善执法责任、执法流程管理、执法监督等机制,先后修订审判质量效率统一指标体系,出台促进公正司法工作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实施行政执法质量跟踪及日常测评,基本形成了覆盖执法工作全过程的制度体系,较好地促进了公正执法。省法院、省检察院开展的" 以案析理" 活动、公安机关开展的" 春风行动" 和推进警务改革的六项措施,均在全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南京市在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方面,将工作拓展到行政协调、刑事自诉、审判监督等领域,并建立了工作衔接、考核评比等五

项机制,创新了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规范了轻微刑事案件办理程序和标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得到全面贯彻。

县级行政区域在地方政权体系中居于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加快推进县域法治化进程,对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005年,省委作出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的决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建设" 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 活动的方案》,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具体考核标准,并通过群众测评、行业评价、平时检查、实地验收、媒体监督等方式,组织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评比,激发了各地的创建热情。 3年来,各县(市、区)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落实领导和工作责任制,认真学习借鉴泗阳县党政推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合力共建的创建工作经验,有效提升了县域法治化水平。2006年,太仓等17个县(市、区)被评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2007年,江宁区等18个县(市、区)为全省首批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有力地推进了法治江苏建设进程。

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创建活动将基层自治组织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列入考核内容,特别是广泛开展的" 法治建设合格乡镇(街道)" 、" 法治建设合格单位" 、" 规范执法示范单位" 、" 民主法治示范村和示范社区" 等一系列创建活动,丰富了基层民主法治实践,推动了" 四民主、两公开" 的落实,保障了城乡社区群众民主权利,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当家作主的意识和积极性。

>>>氛围营造篇

加强法制宣传

多渠道搭建弘扬法治文化平台

在法治江苏建设中,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基础工程,切实做到三个坚持。

--坚持整体谋划,突出重点对象。以" 一纲六线" 为思路,加强对面上工作的部署和对重点对象的普法实施。" 一纲" 就是制定全省" 五五" 普法规划,对普法工作作出整体部署。" 六线" 就是分别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农民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等五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及农村法制宣传作出专门部署,强化分类指导,有的放矢地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

--坚持探索创新,培育工作亮点。江苏流动人口目前已达1800万,为保障城市化进程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省14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全省劳务输出地、输入地农民工法制教育工作衔接机制,在职培训机构、企业、社区等农民工集中点,建立农民工法制学校16000余所,法律咨询点近200个,实现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三年来,全省近百万名农民工在职业培训过程中接受了法律培训。江苏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的肯定。

--坚持形式多样,营造法治氛围。高度重视社会环境对法治精神的培育和传承,努力发展和繁荣法治文化。每年举办一次法治文艺调演活动,发动社会各界创作反映法治实践、贴近群众生活的文艺作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搭建弘扬法治文化平台。举办多层次法治建设论坛,如法治江苏高层论坛、法治无锡论坛、昆山县域法治化论坛、海安法治文化节等等,组织各高等院校积极参与法治江苏建设理论研究,在大专院校成立了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这些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营造了学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解决问题篇

落实法治惠民

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标准

3年来,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法治建设的评判标准,办实事求实效,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让法治建设成果惠及于民。2006年,选择了17个县(市、区)进行试点;2007年,总结推广了南京办实事求实效、扎实推进法治惠民工程的经验,并确定以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完善司法救助体系、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以及推动解决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教育收费、医疗卫生、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征地拆迁等突出问题,作为近期法治建设惠民工程在全省实施。各地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把法治惠民落到实处。

--群众点题,选准突破口。结合本地区实际,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选择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

--明确分工,落实办理责任。通过会办研究,下发任务分解表,明确工作目标和办理期限,落实办理责任,跟踪办理过程,确保如期达标。

--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如针对群众诉讼难问题,制定了《关于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针对城市建设矛盾突出,制定了《关于依法规范拆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通知》;针对" 看病难、看病贵" 等问题,创建了" 无红包" 医院、惠民医院等,有效保护了群众利益。

--公开结果,接受群众评判。各地建立了调查考评制度,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法治惠民成效的重要指标。省纪委牵头组织对省级执法部门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并邀请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一同听取汇报,向社会公开办实事结果,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法治惠民不仅让百姓享受到法治建设的成果,而且提高了百姓对法治建设的认可度,据抽样测评调查,逾八成百姓对江苏目前的法治环境总体满意,近九成百姓对今后我省的法治建设充满信心

>>>成果展示篇

规范行政行为

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

在法治江苏建设进程中,全省各地各部门坚定不移地贯彻省委的工作部署,完善体制、狠抓重点、关注民生、强化举措、夯实基础,取得了初步的阶段性成效,成为又好又快推进" 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 的重要保障。

--党委依法执政理念明显增强。建设法治江苏为我省各级党委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提供了生动的实践舞台,促进了各级党委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省、市、县普遍建立了重大决策民主征询制度和人大审议制度,使同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地方立法步入又好又快的轨道。2006年以来,省制定涉及民主政治、民生保障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地方法规23件、修改完善7件;重点督办的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0%以上。各级党委纷纷制定出台加强本级人大和政协建设的文件,努力为人大依法履行权力机关职责,充分发挥政协参政议政民主协商作用创造良好条件。省委下发《关于逐步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干部选拔任用、党员与群众关注的事项等都被列为主要公开内容,公推公选已成为我省选拔各类领导干部的经常性途径之一。全委会票决制以及干部任前公示制等稳步推进。积极探索实施本区域法治建设的中长期规划,继省委下发《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后,到目前为止,各省辖市和绝大多数县(市、区)均制定了法治建设实施纲要或五年工作规划,把法治建设纳入任期目标,强化组织保障,定期督查督办,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法治建设组织保障力度进一步强化。出台省级廉政法规128项、针对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反腐倡廉配套制度2686项,加大了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政府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在全国率先出台一批规范政府和执法部门行为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先后制定《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

公开的意见》、《江苏省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江苏省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制定了《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江苏促进公正司法工作的意见》、《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巡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省政法各部门修订了360余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了执法责任、信息公开、流程管理、教育培训、督促检查等制度,形成了以公开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的良性循环。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对省级行政执法部门正在执行的1981件执法依据、5766项行政执法行为全部进行了审核确认。各地各部门对执法依据进行梳理,厘清执法权限,并向社会公开。省市两级取消行政许可项目1443项,减少行政许可实施主体216个,取消涉及行政许可收费项目48项。全省13个省辖市、90%以上的县(市、区)建立了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到2007年,13个省辖市、75个县(市、区)、20多个省级部门建立了行政审批中心或公开办事大厅。省级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直接胜诉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12个百分点。2005年以来,全省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上升,行政诉讼败诉率逐年下降,2007年出庭应诉率比2005年上升20%,败诉率比2005年下降7.41%。南通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已达到了80%以上。2007年,海安县县长单晓鸣出庭应诉受到国内外媒体广泛关注,好评如潮。

--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全省政法系统先后举办各类教育培训班、研讨班3100余次,干警参考率达到99%以上,政法队伍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思想观念明显增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全省政法系统着力解决基层一线执法的突出问题,强化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训,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升。2007年,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和政法干警的满意率在2006年98.31%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到98.69%。

--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得到加强。以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创建为核心的遍及城乡的基层民主法治实践活动,为加快推进基层民主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目前,全省98%的村建立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96%的村建立了民主理财制度,80%的村建立了反馈机制,群众对村(居)务公开、民主理财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3年来,全省已有39个村被命名为"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557个村被命名表彰为省级" 民主法治示范村" ,344个社区被命名表彰为省级" 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全省绝大多数的国有企业和半数以上的私营民营企业建立了工会组织,民营企业合同用工制度日益规范。泰州市在全市19个部门行业的2800个乡镇站所开展的" 规范执法、优质服务" 的社会评议活动,解决了基层站所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工作作风、服务水平、廉洁从政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群众满意率达到98.7%,受到了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法治惠民举措取得明显成效。省委办公厅在下发的《2007年法治江苏建设工作要点》中,将坚持抓实事、求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法治江苏建设的重要内容。

各省辖市普遍研究制定了推进法治建设抓实事的具体实施意见,先后通过" 万人问卷、千人督查、百事展评" 、" 百姓点题、政府破题" 等形式,梳理各地法治建设实事项目并向社会公布,依法整治事关民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去年全省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学杂费,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污染减排取得明显成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超过90%,社区卫生服务覆盖65%城市居民, 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开始得到解决。对17个县(市、区)问卷调查显示,老百姓对环境污染治理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在85%以上,对规范教育收费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在84%以上,对整治" 看病难、看病贵" 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在85%以上,对食品药品安全满意率在93%以上,对治理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在78%以上。据2007年11月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的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治江苏建设的满意度逐年上升。

3年的法治江苏建设的生动实践使我们有理由相信,经过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努力,将逐步实现我省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形成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良好局面。

(摘自中国平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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