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的有关

教学业务管理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教学行政管理

1、负责课务分工与编排,根据课程设置及课程标准组

织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

2、负责编制周历表、作息时间表、课外活动安排表及

课程表。

3、负责教材征订、发放工作;各类教学用具、用品及

器材的预订和发放、回收登记。

4、负责实验室、图书室、电脑室、多媒体教室等教学

场所建设与管理。协助校长室制(修)订实验室等各室

有关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与执行,组

织检查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合理使用和保管。

5、负责校本课程的开发、编写和教学实施

6、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工作,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探索

新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及时总结教学改革及教学管

理改革经验,组织经验交流。

7、负责全校教学常规检查和管理工作,通过参加集体

备课、听课、查阅教案、检查作业批改等工作,了解教

学情况,落实教学常规工作要求,提出指导性意见;布

置各阶段教学工作

8、负责教学质量管理。组织实施各类教学检查考核评

估。检查教学质量,研究分析教学质量状况,提出提高

教学质量的建议与措施;

9、负责各类教学规章制度建设。拟订各类教学管理制

度,严格执行和督导检查。

10、组织指导教研工作,审阅教研组、备课组工作计划,

协助教研组、备课组定期开展集体备课、组内公开课等

教研活动

二、师资队伍建设与考核

1、在校长室的统筹安排下,负责安排各科教师参加上

级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教师业务进修和培训活动,提高

教师队伍素质与能力。

2、健全教师业务档案,负责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量化

考核,奖优促劣。

3、负责组织新老教师的结对帮抚活动,促进新教师的

迅速成长

三、考试、竞赛辅导与学籍管理

1、协同年级组组织期中、期末和月考的考试组织实施

与成绩评定及成绩的分析、统计与上报

2、组织学生课外兴趣小组和学科兴趣小组的竞赛辅导。

组织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行

2、负责全日制在校生的学籍建档管理,转学、休学等

学籍变动管理以及毕业证书办理工作。

四、其它工作

1、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积累教学资料。负责教

学文件管理和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2、保障教学环节中的安全工作,谨防教学安全事故的

发生

3、做好每周教学考勤的统计工作,每月教学考勤补助

及期中期末教学奖金的造册工作

4、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教学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 审查所属科室的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主持修订

有关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提出本部门管理改革方案。

二、 做好所属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分管科

室人员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三、 组织制定和执行各项教学管理制度,落实全校专

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计划。

四、 负责组织全校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实验、实

习教学大纲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五、 组织检查全校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情况,提出提

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计划,并组织

实施。

六、 组织做好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负责教师教学

水平考核工作。

七、 组织各级、各类教学研究、教学成果的立项、申

报、审核和评比工作。

八、 组织和落实全校各级、各类教学竞赛、教学评比

和第二课堂活动。

九、 参加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十、 负责和落实网络教育的管理工作。

十一、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科职责范围

一、 负责全校公共课程的编排及全校课室的分配调度。

二、 负责全校公共课程考试及补考的安排及协调。

三、 负责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

四、 负责英语专业的全国统考。

五、 负责组织专升本考试命题、阅卷及登分工作。

六、 负责全校及分教点学生的学籍管理。

七、 负责全校及分教点学生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的

审核及发放。

教务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 主持教务科的全面工作,做好教务科工作的规划、

安排、协调及教务科自身的建设工作。

二、 负责制定有关教务管理规章制度。

三、 负责学生升留级、试读的管理及学位资格审查。

四、 处理违反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的学生。

五、 负责全校日常教学的调度,协调课程调整、各院

(系)教室(含电教课室)分配审批等工作。

六、 负责组织本、专科生的考试命题和阅卷工作。

七、 负责分教点期末考试试题的收集、审定以及发放

工作。

八、 提供编辑教学简报的教务信息。

九、 协助做好专升本的招生考试工作。

十、 协助做好教务处成绩管理局域网的建设和维护。

十一、 完成学校和教务处布置的其他工作。

教务科排课岗位职责

一、 编制校历。

二、 审核开课计划和下达教学任务,编制全校教学进

程、教学任务安排表、教师教学任务书和班级课程表。

三、 负责全校日常教学的调度,办理课程调整、学生

选修和辅修、全校教室(含电教课室)分配调度审批等

手续。

四、 落实全校性选修课程并组织学生选课。

五、 核查教师教学任务和教学工作量,核查教师课时

津贴。

六、 负责各院(系)课室日志的管理(包括发放、收

集、整理、存档)。

七、 协助编制、整理、统计和保存教务工作文件资料。

八、 完成学校和教务处布置的其他工作。

山东农业大学教务处

岗位职责

专业与教材建设管理岗

1. 负责教学与教材管理科日常管理工作;

2. 负责拟定和落实本科专业建设、教材建设规划,拟定专业建设、教材建设与教材选用等规章制度;

3. 负责组织新上专业的论证及申报工作;

4. 负责组织制(修)订本科专业、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各专业学期执行教学计划;

5. 负责教务管理系统中教学计划子系统的维护;

6. 协助制定本专科专业招生计划;

7. 负责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和材料的申报工作;

8. 负责专业建设方面质量工程项目的评审、申报、推荐等工作;

9. 负责学校特色专业网站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10. 负责组织国家和省部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的申报等工作;

11. 负责校内自编教材的编审、印刷工作;

12. 负责课程选用教材的质量监控;

13.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课程建设管理岗

1. 负责东校区教学管理部日常管理工作;

2. 负责拟定东校区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3. 负责东校区教学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4. 负责组织东校区教学检查和评估工作;

5. 负责制订学校课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6. 负责组织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工作;

7. 负责新开课程的审核工作;

8. 负责教务管理系统中课程管理子系统的维护;

9. 负责课程建设方面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

10. 负责学校精品课程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

11. 组织开展课程建设管理的研究,推进课程教学内容和方式、方法的改革;

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学调度与教学运行管理岗Ⅰ

1. 负责全校本、专科课堂教学运行管理等工作;

2. 负责拟定本、专科课堂教学运行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 负责组织开展全校期中教学检查及课堂教学检查,向有关单位反馈并督促解决教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 及时汇总和分析本、专科课程教学运行状态数据;

5. 负责编发学校校历;

6. 负责制定法定节假日及学校重要活动期间课程调整方案;

7. 负责全校本、专科学生网上选课的组织工作;

8. 负责教务处主页建设及维护工作;

9. 负责组织开展教学运行管理方面的研究;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学调度与教学运行管理岗Ⅱ

1. 负责拟定、起草教学运行管理方面的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下达并组织落实教学任务;

3. 负责编排本、专科课堂教学课程表;

4. 负责安排双专业教学活动;

5. 负责综合教务系统和教学平台的日常维护和数据备份工作;

6. 负责南校区教学运行日常管理工作;

7. 负责南校区教室调度工作;

8. 协助开展本、专科学生网上选课的宣传、培训、组织工作;

9. 协助考试管理岗做好南校区各类考试组织工作;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岗

1. 负责实验管理科的日常管理工作;

2. 负责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

3. 负责拟定实验室管理与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4. 负责实验教学运行管理工作;

5. 负责组织修订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工作;

6. 负责组织申报上级实验室建设项目,监督检查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

7. 负责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采购计划的审核,并参与仪器设备招标、验收等工作;

8. 负责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挂牌审核及建设与管理;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实验室安全管理岗

1. 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 负责起草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 负责组织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签订实验室安全环保责任书,落实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责任;

4. 负责实验教学中心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病原微生物、特种设备的管理监督工作;

5. 负责组织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统计上报,剧毒品的购买、领用审批等工作;

6. 负责组织教学科研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收集、申报、转移处理等工作;

7. 负责组织或参与实验室“安全、卫生、节约型校园建设”情况检查等工作;

8. 负责组织全校实验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实践教学及南校区实验室管理岗

1. 负责拟定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 负责制(修)订实践教学计划、大纲并监督实施;

3. 负责落实各专业实践教学任务并编发学期学历表;

4. 负责组织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5. 负责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上报及编印等工作;

6. 负责大学生第二课堂及创新活动、大学生研究训练(SRT )计划项目的管理;

7. 负责核算本、专科实践教学工作量;

8. 负责各类实践教学档案检查与评估工作;

9. 负责全校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

10. 负责南校区实验教学运行及安全管理工作;

11.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考试管理岗Ⅰ

1. 负责统一协调本、专科课程和非课程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2. 负责制定和完善本、专科考试组织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

3. 负责大学外语等级考试、专业外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大学生英语竞赛等其它各种非课程考试组织工作;

4. 参与北校区教学运行管理工作;

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考试管理岗Ⅱ

1. 协助南校区教学管理部主任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 负责本、专科课程考试的组织和协调等工作;

3. 负责本、专科补(缓)考考试的组织和协调等工作;

4. 负责新生入学抽测考试的组织和协调等工作;

5. 负责本、专科课程考试管理工作的质量检查与评估等工作;

6. 参与非课程考试组织工作,具体负责南校区非课程考试组织实施;

7. 负责组织南校区“三位一体”听课活动;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考试管理岗Ⅲ

1. 协助完成本、专科课程考试计划、安排、组织实施等工作;

2. 负责补、缓考考试组织工作;

3. 负责新生入学抽测考试组织工作;

4. 参与课程考试工作的质量检查与评估等工作;

5. 参与北校区教学运行管理工作;

6. 参与非课程考试组织工作;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成绩管理岗

1. 负责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学生成绩管理子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2. 负责本、专科学生学习成绩的查询和认证工作;

3. 负责本、专科毕业生成绩单审核与归档等工作;

4. 负责大学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成绩单发放与存档工作;

5. 负责本、专科学生延长学习年限、提前毕业、课程免修的成绩审查工作;

6. 负责本、专科学生课程学分互认的审查工作;

7. 负责对本、专科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并做好学习预警工作;

8. 负责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工作;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籍管理岗

1. 负责学籍与质量管理科日常管理工作;

2. 负责本、专科学生学籍注册工作;

3. 负责学生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异动管理工作;

4. 负责学生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

5. 负责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打印和发放工作;

6. 负责专升本、学分互认的报名与录取工作;

7. 负责双专业、双学位招生及日常管理工作;

8. 负责本科生第二次选择专业的组织实施工作;

9. 负责考试作弊学生的处理工作;

10. 负责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系统中我校本、专科学生的学籍数据管理与维护工作;

11. 负责本、专科毕业生学历、学位的资格认证与查询工作;

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学质量管理岗

1. 负责本、专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2. 负责本、专科毕业生问卷调查组织工作;

3. 负责本、专科课堂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

4. 负责教师教学质量奖评选及教学竞赛等组织工作;

5. 负责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和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推荐申报工作;

6. 负责为教学督导组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

7. 负责学生教学信息中心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学研究管理岗

1. 负责拟定学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和成果管理文件,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制定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3. 负责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4. 负责组织校级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奖的评审、省级和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

5. 负责组织开展优秀教育教学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6. 负责统计全校教师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组织开展优秀教学研究论文的评比及优秀教研论文集的编辑、出版工作;

7. 负责各级各类教研项目和教学成果奖档案材料的整理、建档工作;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北校区教学运行与考试管理岗

1. 负责北校区本、专科教学运行日常管理工作;

2. 负责北校区教室调度工作;

3. 负责北校区本、专科课程考试及补、缓考考试组织工作;

4. 负责北校区新生入学抽测考试组织工作;

5. 参与北校区非课程考试组织工作;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东校区考试与实验室管理岗

1. 负责东校区课程考试和非课程考试组织工作;

2. 负责东校区学生考纪考风巡查等工作;

3. 负责东校区考试作弊学生的材料上报工作;

4. 负责协调东校区相关部门为各实验教学中心做好服务工作;

5. 协助做好东校区各实验室的有毒、有害、易燃物品的处理工作; 6.

人事处职责范围

一、 根据学校建设和发展需要以及上级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校的机构设置、各类人员的编制和年 度进人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及进行日常管理。

二、 负责配合各二级学院(系) 共同搞好师资队伍建设,抓好教师的国内进修工作以及出国进修人员选拔、审查、管理等工作。

三、 负责人才引进、毕业生接收和本科毕业生的转正、定级以及教职工调配工作。

四、 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职务聘任的具体工作。

五、 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六、 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选拔推荐工作。

七、 负责检查、了解全校各类人员的使用情况,配合各部门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人员的在职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八、 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各级干部选拔和培养的有关工作。

九、 负责办理教职工工资调整工作,并会同财务处做好全校教职工工资和奖酬金的管理、发放工作。

十、 负责办理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抚恤金及遗属补助的审批工作;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退职工作。

十一、 负责教职工考勤工作,办理教职工的请假、休假、销假事宜。 十二、 负责办理教职工的各种社会保险。

十三、 负责学校临时工的调配管理和临时工工资的审核、发放工作。

十四、 负责受理教职工自费出国留学、出国探亲访友的申请,并进行审核和办理有关手续。

十五、 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六、 负责人事统计报表的填报。

十七、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长岗位职责

一、 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领导全处工作。

二、 负责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工作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全处同志努力完成职责范围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 负责编制劳动力计划和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进行经常性检查工作。

四、 负责审定处内的学期、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主持全处日常工作。

五、 负责定期召开处内业务会议,布置工作任务,组织全处同志开展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素质,开展交流总结工作,检查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侧重检查人事调配、师资科工作执行情况。

六、 负责指导、处理各类有关文件、报告、来信、来访,审查并组织修订全校人事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七、 负责组织全处干部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改进人事工作,不断提高人事管理工作质量。

八、 当好参谋,为校领导在有关人事工作决策方向提供相关情况、资料和数据。

九、 负责本处的计划生育工作。

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 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协助处长掌握全处工作,处长外出时,代理处长主持日常工作。

二、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工作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组织全处同志努力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三、 分管劳资、保险岗位工作。及时掌推有关信息,处理相关业务问题,提出改进管理工作意见。

四、 草拟处内各项规章制度,对学期、学年工作计划提出意见。

五、 负责处务会议和业务学习记录,以及处召开各种会议的会务准备工作。

六、 负责本处计算机管理开发工作。

七、 负责处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 完成校主管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2日 10:42 山东招生考试院

十二、招生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一) 根据教育部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成立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各级招生委员会在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招生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负责本地区招生工作。

招生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同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由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高等学校的负责人兼任。

招生办公室(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中心) 是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代表招生委员会行使职权,处理招生日常工作,应确定必要的编制,配备专职干部。

(二) 省招生委员会的职责

1。执行教育部有关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

2。接受教育部委托组织统考试题的命制工作;

3。汇总并公布高等学校在本省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有关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内容以及高等学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

4。指导、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本校招生章程;

5。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试、评卷、考生信息采集及电子档案制作、录取以及其它有关工作;

6。组织开展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工作、宣传工作和培训工作;

7。保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

8。受行政部门委托调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本地区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9。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委托负责对违规考生进行处理。

(三) 市、县(市、区) 招生委员会的职责

1。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负责组织本地区考生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前教育、组织考试、考生信息采集、组建档案、向考生反馈信息、考生来信来访以及其他有关工作;

3。组织开展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工作、宣传工作和培训工作;

4。保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

5。受行政部门委托调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本地区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四) 高等学校应成立由校长和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意见、细则;

2。根据国家和省核准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组织本校有关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并负责对违规考生进行处理;

8。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十三、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一) 对考生违规的处理

考生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利用通讯工具进行考试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以及使用其他欺诈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由违规行为发生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的省级招办、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的高等学校,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等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同时通知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

对考生在全国统考(含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 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 执行。其中:

1。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对违规参加全国统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3。对违规参加全国统考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并由其所在高等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对代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在全国统考中组织作弊或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高等学校在校生,高等学校可以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

4。对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的社会其他人员,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并由其报名考试所在地的省级招办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违规事实,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须将考生在全国统考中的违规事实客观记入其《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

(二) 对考试工作人员违规的处理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 执行。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由违规行为人员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取消考试工作人员资格、撤销招生工作职务并给予调离现工作岗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纪处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在出具、审定考生的报名资格证件、证明、体检、档案等材料(包括有关政策性加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 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考移民”活动,为考生伪造或违规办理户籍迁移、中学学籍档案;

3。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或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参加全国统考,或指使、组织、参与组织群体性考试舞弊;

4。盗窃或泄露在保密期限内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含评分细则) 、答卷;

5。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及录取场所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6。在招生考试中偷换、涂改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其他有关材料(包括计算机记载的考生信息) ,指使、纵容、协助、伙同他人舞弊;

7。在招生考试中行贿受贿、敲诈勒索;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按录取规定招收学生,或擅自招收不符合录取标准的学生,致使招生工作受到重大损失;

8。参与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非法招生活动;

9。以任何名义和理由,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

10。招生录取期间利用计算机网络恶意攻击省级招办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系统、信息系统及有关网络、设备;

11。其他破坏招生考试工作的行为。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社会其他人员,建议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参照本条处理。

(三) 对招生学校违规的处理

对严重违规招生的学校,由省教育厅依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条例》及《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严重违规招生的学校负责人将追究其领导责任。严重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应予以通报,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十四、其他类别招生

(一) 军事(含国防生) 、公安院校的招生办法另文下达。

(二) 艺术专业、体育专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优秀运动员、实践生、保送生、飞行员、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非通用语等类别招生办法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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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务处岗位职责
  • 教务处岗位职责 教务处是学校重要的综合业务职能部门,是学校各教学单位相互联系和沟通的枢纽,是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管理部门,也是学校领导在教学业务方面的参谋机构。教务处在校长及主管教学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行使学校教学行政管理、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师资管理及科研学术管理等职能。工 ...

  • 小学教务处教学工作总结
  • 2014年春季学期平寨乡中心学校小学部教务工作总结 ---------平寨乡中心学校小学部教务处 本学期,教务处在上级相关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期初提出的学校办学思路及具体 教学目标,科学安排,扎实工作,大胆创新,充分发挥教务处指导监督.整合推进的功能, 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师资 ...

  • 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 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一.工作标准: 一)备课标准: 1.认真学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教学大纲,研究教材教参,制定好学期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分解到课时. 2.按时交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表.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表一式两份,交一,留一,贴于备课本前面. 3.认真写好课时教学计划(教案),一 ...

  • 第一学期教务处工作总结
  •   时光飞逝,一转眼紧张繁忙的一学期又要结束了,回顾本学期的教务工作有得也有失。本学期,教务工作紧紧围绕学校的工作计划和期初的教务工作计划扎实有效地开展,现将一学期来教务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   根据我们的办学目标,要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教务处从一开学,就确立 ...

  • 教务处学习科学发展观整改报告
  •   按照《公安部直属机关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和校党委部署,教务处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民主生活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对我校教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查摆,分析了制约我校教务管理水平提高的原因,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和措施。   目前教务管理方面存 ...

  • 教务处干事岗位职责
  • 教务处干事岗位职责 教务处干事是在教务处主任领导下,管理教务处事务性工作,最主要的任务是保证教学工作的稳定、有序运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其职责范围是: (一)负责教务处的事务性工作。 1、协助配合政教处、教务处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积极深入各教研组参与并指导教学改革和研究活动。 2、协助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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