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XX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镇远县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镇远党办发〔2011〕81号

中共镇远县委办公室 镇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共镇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镇远县 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县委各部办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黔东工业园区,县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中共镇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镇远县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中共镇远县委办公室

镇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28日

中共镇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镇远县监察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纪发〔2009〕9号)、《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五委部的实施意见》(黔纪发〔2009〕12号)、《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0〕33号)和《中共镇远县委、镇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镇远党发〔2010〕24号)文件精神,现将中共镇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以下简称县纪委机关)、镇远县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职责调整

根据《党章》规定,增加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县纪委与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和一套人员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县委全面负责。县监察局属于政府工作部门序列,接受县政府的领导。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监察部、省政府、省监察厅、州政府、州监察局和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的决定,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乡镇政府及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处理县直党政机关、乡镇党的组织及县管党员领导干部、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

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乡镇政府及其负责人和县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行政纪律案件;受理上述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个人对党政机关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投诉。

(五)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县党风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六)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政策问题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制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提供参考。

(七)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建议。

(八)会同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和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会同县委组织部考核并提出乡镇纪委领导干部人选,会同县委组织部考核并提出县直有关单位内设纪检组、监察室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县直各部门的纪检组、监察室主要负责人的提名、考察,并提出调整、交流和任免意见。

(九)承办州纪委、州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纪委机关(县监察局)内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分析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工作计划、报告和有关文件;负责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督促检查纪委常委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协调委局机关各室的有关工作;承担文件的收发、登记、管理,信息、档案以及委局各种文件材料的打印、装订、分发等工作;负责经费预算、财务收支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的综合、统计、分析和有关材料的上报工作;负责案件管理、干部管理和接待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监察综合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行政监察日常工作和分管范围内的有关行

政事务;负责以监察局名义召开的会议和局领导召集的其他会议会务工作;负责收集、综合、研究行政监察工作和政纪案件的情况,起草有关行政监察工作和政纪案件的情况,起草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文件、函件和局领导讲话,制订工作计划,报送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编发有关行政工作的资料;负责监察局文件的管理、运转、督办工作,保管和使用监察局的印章,出具各类监察文书;对全县反腐败抓源头工作进行调研和督促检查,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和行政负责人问责制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信访室

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初核群众信访反映的有关问题;受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个人对党政机关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投诉;对乡科级领导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进行个别打招呼;综合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信访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纪检监察室

负责县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政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乡镇党政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党政纪案件的调查工作,必要时直接调查乡镇纪委、监察室管辖的案件,综合、协调、指导全县的案件检查工作和收集整理上报材料;指导协调乡镇纪委、监察室及有关部门的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完成州纪委二室交办的案件查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由县纪委、监察局调查处理的案件;审理需呈报上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党委、政府审批的案件;审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报批的案件;受理党员、监察对象不服党政纪处分的申诉;对乡镇和县直部门纪检监察案件的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办理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有关事宜;做好解除政纪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和党政纪案件档案的立卷归档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执法监察室

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县以上各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决定、命令的情况;参与对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

工作任务。

(七)宣传教育室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组织搞好纪检监察课题调研和纪检监察法规工作,总结推广党风廉政建设的典型经验,剖析研究解决其他存在的问题;指导乡镇和部门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理论与政策研究,探讨新形式下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搞好纪检监察刊物征订发行工作,指导基层搞好学刊用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党风廉政建设室

负责监督、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检查督促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对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管理干部廉政档案;指导乡镇和部门党委、党组开好民主生活会,并收集上报有关材料;承担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的廉政考核和廉政述职工作制度;抓好重大事项申报审批工作,严格控制各类庆典活动,对更新购买小汽车严格审批,对领导干部婚丧嫁娶活动加强监督检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

主要负责县政府纠风办的工作。综合分析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情况,提出纠风工作意见;督促、检查、指导乡镇及县直部门纠风专项治理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对典型的行风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深化行风评议工作,受理群众有关不正之风问题的投诉和举报,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县纪委机关、县监察局共核定行政编制17名。其中:

1、常委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监察局局长1名(由副书记担任)、副局长2名(其中1名为非中共党员)。

2、办公室主任1名;

3、监察综合室主任1名;

4、信访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5、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6、案件审理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7、执法监察室主任1名;

8、宣传教育室主任1名;

9、党风廉政建室设主任1名;

10、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主任1名。

11、县纪委机关(监察局)内设室主任,为副科长级领导职务。正副科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的配备比例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乡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其职数按有关规定程序核定。

五、其他事项

镇远县纪检监察举报中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为县纪委 、县监察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 。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受理群众来信 、来访 、电话和网络举报;

2、初核信访反映的重要问题;

3、提供信访举报渠道案件线索;

4、综合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

5、负责受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个人投诉,收集了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个人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6、对投诉事项进行分类办理,并协调相关部门办理投诉事项;

7、对投诉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

(二)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镇远县纪检监察举报中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核定事业编制6名,列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设主任1名 、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4名。

六、附则

本方案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主题词:纪检监察 “三定”方案 通知

中共镇远县委办公室 2011年4月28日印发

共印140份


相关文章

  • 扬府办发[20**年]132号--扬州市民政局
  •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扬府办发[2010]132号 关于印发<扬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扬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

  • 科技局目标管理考核自检自查报告
  •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规范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20**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进行统一检查考核的通知》、《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年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部 ...

  • 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章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 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章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体办字[2003]43号 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章管理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体育总局办公厅 二OO三年三月十九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章管理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体育总局各类印章的管理,根 ...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实施办法]的通知
  •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高检发纪字[2011]2号 [颁布日期]:2011-01-07 [生效日期]:2011-01-07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颁布机构]:最高人民检察院 目录 * 1 href="#heading_1" class="txt" ...

  • 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整改十个方面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金纪发[2014]9号 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整改 十个方面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各园区(景区),县直各部门.单位,县委各督导组: 现将<关于深化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整改十个方面问题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金乡县纪委中共金 ...

  • 汝阳廉政网--关于印发[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网格化办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网格化办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纪委.工业区纪工委,各派驻纪委(纪检组),委机关各室: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网格化办案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汝阳县纪委 汝阳县监察局 2012年7月23日 ...

  •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六项整治"文件
  • 来源:市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8-12 18:04:02 查看5867次 益阳市清理整顿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 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及插手干预 市场经济活动的实施方案 (益办[2009]50号)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 ...

  • 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 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 ...

  • 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情况汇报
  • 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下发以来,我省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做了大量工作,为我省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有力推进打下了 ...

© 2024 范文中心 | 联系我们 webmaster# onjob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