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工作流程

山西汇杰律师事务所为太原市晋源区国新能源公司 企业改制等事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工作流程

山西汇杰律师事务所受太原市晋源区国新能源公司(下称“国新公司”)的委托和太原市晋源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的指派,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为太原市晋源区国新能源公司企业改制及改制中涉及的产权界定等事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具体工作程序是:

一、首先由国新公司呈送书面改制申请报告,主管局批示后先启动产权界定程序。

二、关于产权界定的工作程序

首先进行产权界定,该阶段具体工作是:

(一)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需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应初步了解委托人需要进行产权界定的背景和起因。

(二)组织工作班子。产权界定工作量往往较大,而且有时问题复杂 ,需多方努力配合。在接受委托后,本所指派专业律师作为具体承办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委托人协商共同组成工作班子。委托人一方的组成人员应有其出资人和法定代表人参加,以便对某些问题能做出快速决定,同时应有熟悉企业历史和财务状况的老同志和财务人员参加。工作班子在必要时还可吸收其他专业人士参与辅助或专门性工作,这样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工作班子应由主管部门牵头,采取承办律师为主,其他人员配合的工作流

程,作到及时提供资料,介绍情况,编制文件等工作,确保产权界定工作按时完成。

(三)明确产权界定的范围和区间

1、明确产权界定的范围。围绕委托人委托事项确定产权界定的范围。明确委托事项是针对委托人指向的企业全部资产还是部分资产,是资产的所有权还是经营权或使用权,是否包括债权的界定等等。

2、明确产权界定的起止时间。确定起止时间是为了在进行产权界定时对产权在某一截止日所代表的净资产价值能得以量化,对影响产权价值量的各种因素,如存货的增减、收入、费用等能够确定。截止日应尽可能接近产权界定材料申报的时间。

(四)展开调查、收集证据及相关材料。

1、拟定调查方案。在明确产权界定范围和时间的前提下,根据委托事项和企业状况拟定调查方案,调查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基本事项:a、出资人的法律状况及相关证明材料;b、接受出资单位的法律状况及相关证明资料;c、产权形成基本法律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产权形成方式(出资方式);原始出资情况;经营过程中产权的变化;经营情况对产权的影响,如负债、诉讼、担保等情形对产权的影响。

2、实施调查方案。针对调查方案涉及的基本调查事项,通过对标的企业和其上级主管部门(含原上级主管部门的知情人)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财政、国资、税务、劳动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进行调查取证,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以不同的方式进行公告,最终以取得为出具产权界定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相关材料为目的。

3、对调查材料和相关证据进行甄别和验证。

4、由律师事务所出具产权界定法律意见书。

(五)委托人将产权界定的全部文件、资料报送晋源区人民政府和政府指定的(如主管部门、财政、国资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三、关于改制的工作程序

产权界定经晋源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确认后,进入企业改制程序。

(一)成立改制工作小组,小组由上级主管部门、企业领导、财务主管、职工代表或聘请的中介机构组成。

(二)申请改制立项,由企业向改革领导组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由企业改革领导组决定改革方式,按程序下达批复。

(三)进行改制预案的制订,审计、评估(如需要时)可同步进行。

(四)改制预案的申报、论证和批复。

(五)根据批复要求完善方案后,改制方案首先由企业内部决策层集体讨论决定,并形成书面意见。然后召开职工大会讨论审议,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须征得职工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六)将改制方案逐级上报(附相关资料和法律意见书),等待

批复。

(七)批复后进行资产处置和劳动关系的调整和安置。

(八)修改企业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九)确定改制后公司的出资人,办理企业改制依法律和政策应办理的事项。

(十)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等其他登记事项。

山西汇杰律师事务所编制

2011年6月22日


相关文章

  • 国有产权暨产权会領導讲话
  • 一、20**年产权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20**年,产权局和各地产权处按照各级国资委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继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这个大局,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健全产权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符合现代产权制度要求 ...

  • 地区企业改制及国有产权交易情况的报告
  • *国资委:   20XX年,地区财政国资部门加大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工作力度,认真贯彻《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资委3号令),在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和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初见成效,产权交易程序进一步规范。   一、落实制度抓 ...

  •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工作的具体规定
  • 财政部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 界定工作的具体规定>的通知 (财清字[1996]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清产核资办公室.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务院各部.委和直属机构: 现将<城镇集 ...

  • [法律法规]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 [阅读全文] 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9号 <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14次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

  • 试论国有企业的产权流动与重组
  •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骨干与支柱.国有企业搞得好不好,不仅关系到我国国民经 济的整体水平与实力,而且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存亡与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的 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然而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国有企业在由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向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诸多深层次的问题日益暴露,发展 ...

  • XX地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地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国有经济整体运营效益,根据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管理暂行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 ...

  • 办理国有企业改制律师业务指引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办理国有企业改制律师业务 操 作 指 引 (2007年7月15日经六届新疆律师协会第九次常务理事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1.1为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充分发挥律师作为法律中介部门专业人员的独立作用,借鉴国内经济发达地区律师的成熟经验.作法,结合新疆地区的客观实际,特制定本业务指引 ...

  • 财政部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
  • 财政部 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 国资法规发{1993}68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和其他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产权归属,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国有资产.系指国家依法取得和认定的,或者国家以各种形式 ...

  • 浦江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
  • 浦江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 改革实施细则(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1.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农村改革与发展工作及闵行区"十二五"规划要求,结合区委"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及我镇实际,为加快村级集体经济组 ...

© 2024 范文中心 | 联系我们 webmaster# onjob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