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常委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杭州市余杭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查。
  20*年,在中共余杭区委的领导下,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为推进我区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围绕全区大局,监督工作有了新推进

  过去的一年,区人大常委会共举行会议9次,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的20项汇报,其中重大事项报告3项,作出决议、决定10项。主任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检察院专题汇报13项。
  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根据《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常委会依法审议通过了政府机构改革、《塘栖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和财政、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事项。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并作出了同意贷款的批复。主任会议还听取了我区财政体制改革情况的汇报。同时,对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出的“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决议”贯彻落实情况实施了审议监督,对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作出的“关于推进余杭生态区建设的决议”和区人大常委会20*年作出的“关于加快我区城市化建设的决议”的年度实施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
  依法深化对财政预算和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审查和批准了20*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要求部分变更20*年区本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并作出了相应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草案)主要内容的汇报。深化了对部门预算的监督,加强了对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重大项目的监督,促进财政资金的有效规范使用。开展了对东西大道余杭经济开发区段建设工程、区游泳馆工程和水景园工程等重大项目的监督。注意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促进了有关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
  依法加强对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事项的监督。常委会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列为工作监督的重点,听取和审议了水利及防洪工作、存量土地清理和国有土地储备工作、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提升的汇报,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促进了上述工作的改进和提高。主任会议听取了档案工作及贯彻《档案法》情况、城乡一体化建设情况、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及审计情况的汇报。对20*年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和体制改革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等进行了跟踪督查。
  认真开展执法检查等法律监督。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先后对《水法》和《防洪法》、《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杭州市爱国卫生条例》、《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开展了执法检查,对20*年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执法检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推进了法律法规在我区的贯彻实施。加强司法监督。作出了《杭州市余杭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决议》。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了改进提高民事审判工作的意见建议。主任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二五”依法治区规划和“四五”普法教育规划验收总结情况、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汇报,提出了进一步做好“依普”工作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了2次旁听法庭庭审的活动,牵头组织了有区管领导干部参加的行政案件庭审的旁听活动,使国家工作人员受了一次依法行政的现场教育。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组织了19件法律法规草案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对政府部门报送的14件规范性文件实施了备案审查。开展了对政府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的检查。依法开展个案监督5件。

二、坚持履职为民,维护群众利益取得了新成效

  过去的一年,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履职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依法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加强对代表议案和建议的督办。继续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督办大会议案和重点议案建议26件,其中大会议案1件。同时,对办理回复代表反映不满意的9件建议交由有关部门重新办理,促使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的代表议案和建议均得到了较好办理。对失地农民保障、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社会医疗救助办法的实施、农村道路建设、河道整治和建立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等历年来5件大会议案的办理情况组织了重点跟踪督办,促使这些关系群众利益的大会议案办理年年有新的进步。
  重视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和建议的办理。认真梳理了区人大代表对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评议意见,对代表评议意见中涉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大地农药公司的关停等11个问题,进行了专题督查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对代表反映的临平城区存在非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许可权的问题,督促和支持区政府依法予以纠正。
  关注群众反映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常委会会议审议了《杭州市爱国卫生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和生态区建设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和调研,听取和审议了政府的相关工作汇报,提出了抓好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建议。主任会议听取了我区社会治安、民办教育发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等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对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的“实事”办理情况,组织了视察和调研,推进关系城乡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实现。
  重视做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信访工作。一年来,办理信访件302件,接待上访288人次。实行了每季度一次的人大常委会信访办理情况的通报和督办,促进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的办理和落实。修订了“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制度”,人大信访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三、强化评议工作,评议监督有了新拓展

  认真贯彻人民当家作主的宪法精神,强化了评议工作。
  拓展行政执法评议。首次组织区人大代表开展了对垂直管理的市工商局余杭分局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行政执法评议,促进了垂直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提高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在我区的贯彻实施。
  自觉接受区人大代表对区人大常委会的评议。在区委的领导下,开展了区人大代表对本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评议。区人大常委会自觉接受评议监督,及时制订整改方案,认真抓好整改工作。通过评议,增强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民主法治意识和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意识,推进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新发展。
  开展选民对区人大代表的评议。1136名由选民推选的代表参加了评议活动,295名区人大代表向选民作了述职报告并接受了选民评议,增强了人大代表的责任感和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自觉性,更好地发挥了代表作用,促进了人大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
  深化对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对20*年述职评议的3名局长和区人民检察院1名副检察长的评议整改情况,实施了跟踪督查,对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和区人民法院1名副院长开展了述职评议,并进行了无记名填表测评,加强了对任命干部的监督,增强了任职人员的政治意识、公仆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

四、依法规范程序,人事任免工作有了新加强

  过去的一年,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人事任免权。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统一的原则,认真审议人事任免议案和报告,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20*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6人次,任命人民陪审员24人,接受辞去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1人,接受辞去市人大代表职务2人和区人大代表职务1人,原选区依法罢免区人大代表1人。
  推行干部任前考试、资格审查和表态发言。有2位干部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了任前表态发言,对13位提任职务人员组织了法律知识考试,还对13位提任法律职务的人员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

五、创新活动方式,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有了新进展

  按照中共中央〔20*〕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要求,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做好代表工作。20*年,组织全区人大代表集中性的活动4次。
  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继续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并增加了列席会议的代表名额。认真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和半年度政府工作汇报会及行政执法评议和旁听法庭庭审等活动。向代表寄送“人大工作动态”、“人大工作通讯”、“人大常委会大事记”以及常委会机关调研材料等资料,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
  注重提高代表素质。分片组织了区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会。开展了优秀代表议案和建议的评比工作,注重了对代表活动和代表事迹的宣传,努力为代表依法执行职务营造良好的氛围。发挥专业代表小组的作用,组织专业代表小组在人大会议期间开展了对部门预算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两个专题的审议,并组织他们参加执法检查和常委会有关议题审议监督的调研视察。
  创新代表活动方式。继续办好“代表之家”,认真开展“代表进社区”、“代表统一活动日”和代表持证视察等代表活动。组织代表参加各项评议监督,全区人大代表有577人次参加了对工商余杭分局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行政执法评议,提出了意见建议176条。细化定向视察内容,进一步完善六个代表小组的定向视察活动。
  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实行了省、市、区和镇乡四级人大代表联系制度,加强了各级人大代表之间的联系。走访区人大代表67名,做好每月20日的代表接待工作,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继续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活动,切实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做好向代表通报重要区情的工作,认真开好政府工作汇报会和重要工作征求代表意见的座谈会,并为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搞好服务。

六、加强联系指导,两级人大的工作联动有了新发展

  加强了对基层人大的联系指导,形成了两级人大工作联动的新机制,促进了基层人大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地开展,基层人大工作不断焕发出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规范提高基层人大工作。继续实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各委办分片联系镇乡人大及人大街道工委的制度。20*年,分片召开了4次镇乡(街道)人大负责人联席会议,组织了2次基层人大干部读书会,开展学习培训和工作交流。实行了全区人大重要工作的上下联动,组织两级联动的执法检查、代表视察、执法评议等,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继续完善以“四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促进基层人大更好地依法行使职权。
  推进基层人大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贯彻“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审查和监督街道财政性资金收支预算的若干试行意见”,制订了“关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乡镇财政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对镇乡20*年度财政决算和20*年度财政预算的审查和批准,加强了镇乡(街道)人大对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审查监督,推进了镇乡人大依法实施财政收支预算审查和批准部分变更财政收支预算的工作。指导镇乡(街道)人大开好半年度政府(办事处)工作汇报会,听取镇乡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镇乡(街道)人大组织近500名乡镇人大代表开展了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进一步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在基层的实施,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七、联系余杭实际,贯彻中央9号文件和各级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取得了新成绩

  在区委的重视和支持下,认真贯彻了中共中央〔20*〕9号文件和省、市、区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并已取得了新的成绩。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9号文件。中共中央去年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即中共中央〔20*〕9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这是指导新时期人大工作的纲领性文献。常委会认真组织了对中共中央〔20*〕9号文件的传达和学习,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去。着力加强了制度建设,在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与“一府两院”联系、完善工作规范、做好信访工作和指导基层人大等方面制订和修订了一批制度,全区的人大工作更加依法规范和严格有序。
  认真落实省、市、区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调查研究,完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区实践中若干问题的研究”、“关于镇乡人大建设的调查报告”等一些课题的调研,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全区人大工作的意见建议。贯彻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余杭实际,认真做好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区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区委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为今后一个时期全区人大工作提出了要求、作出了规定,进一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区的新发展。

八、开展先进性教育,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建设有了新提高

  20*年,区人大常委会继续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及机关的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着力提升工作效能。
  认真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扎实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机关党员和工作人员为代表和群众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三会”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深入开展“创满意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和“从严治党保先进,同心同德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和改进了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了人大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树立了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的良好形象。
  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对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的整改工作。以“群众满意”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目标,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做好区人大代表对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的整改,取得了新的成效,进一步推动了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改进和创新,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自身建设有了进一步加强。同时,要在新一年的工作中继续整改提高,并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加强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实行每月一次的理论学习和每季一次的法制讲座,并通过人大干部读书会、务虚会和工作交流会等途径,加强了人大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人大知识及法律知识学习。围绕区委工作大局和人大工作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各委办负责人完成了10篇调研文章。根据常委会审议议题和行政执法评议及执法检查的任务,认真做好专题调研,提高了常委会的审议质量和工作成效。
  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积极做好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办好“人大动态”、“人大工作通讯”和“余杭人大”网站。积极向上级人大报送宣传信息,认真做好“杭州市余杭区人大志”的编纂工作。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里,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得到了区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得到了“一府两院”及各部门和各镇乡、街道的积极支持和大力配合,得到了全区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的全力支持和有效监督,在此,我代表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根据党的要求和宪法及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职权,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常委会会议制度还需进一步规范;评议工作的程序和实效及评议结果的运用还需进一步的探索;镇乡(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还需进一步加强;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并服务人大代表的工作还需进一步提高。同时,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性的宣传还不够,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高度予以重视,努力改进提高,积极开拓创新,逐步予以完善,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的人大工作作出新的努力。

  各位代表,今年是“***”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依法治区“三五”规划和“五五”普法教育规划的开始之年,也是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在新的一年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按照区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及人大工作会议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全区大局、依法履行职责,突出重点难点、增强监督实效,注重开拓创新、提高工作水平,为实现我区“***”规划的良好开局,进一步推进三大文明及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和省、市、区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加深对会议精神的把握和领会。要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加强工作调研,理清工作思路。要围绕坚持党的领导、更好依法履职、发挥代表作用、加强制度建设及完善人大建设等问题逐项抓好落实,并协助和配合区委抓好全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要紧紧抓住事关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报告程序。根据余杭区“三五”依法治区规划及“五五”普法教育规划制定情况和区委关于建设“法治城区”的要求,听取和审议两个规划及有关工作的汇报,作出相应的决定或决议。采取跟踪督查的办法,对区政府贯彻实施“关于加快我区城市化建设的决议”以及“关于加快推进余杭生态区建设的决议”实施情况进行审议督查。

三、依法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对“一府两院”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要依法强化法律监督。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认真组织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三级联动执法检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同时,坚持把生态区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法律监督的重点,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对“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组织区和镇乡两级人大,开展对我区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联动执法检查。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做好立法调研和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继续做好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加强对政府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深化司法监督,试行对检察院出庭公诉和法院审判工作的评议。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继续加强并规范个案监督。要不断深化工作监督。依法做好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适时作出批准决定。依法深化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的审查监督,努力推进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的规范化。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预算外资金使用的审查和监督,适时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报告。加强对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重大项目的监督,规范建设项目管理,促进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继续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适时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加强对财政决算审计和延伸审计、部门预算和有关单位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基(资)金审计、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审计等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整改情况的监督。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我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及企业职工维权等工作的汇报。认真贯彻本次人大会议的各项决议,加强对“一府两院”贯彻实施本次人大会议有关工作报告决议的审议监督。主任会议将听取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外来人口管理、清理和拆除城乡违法建筑、高新技术园区及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农村交通建设和推进城乡公交发展等情况的专题汇报。要加强跟踪督查。开展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意见及行政执法评议意见等落实情况的督查。对存量土地清理及国有土地储备重点是闲置土地的处置,对推进工业结构及产业提升等工作,要在去年审议的基础上实施跟踪督查,并对两个垂直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评议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四、依法规范和加强人事任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认真审议人事任免议案和报告,不断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和完善对拟提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拟提任法律职务的资格审查。推行拟任干部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的任前表态发言。全面实施对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部门负责人和“两院”副职的书面述职评议。加强对常委会任命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增强任命干部的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

五、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9号文件,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增强代表工作的实效。要拓展代表知情知政途径。建立定期向代表通报情况的制度,畅通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开好半年度政府工作汇报会,听取代表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继续组织好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及评议和视察等活动,拓展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度。要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加强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监督,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办理方法,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面商率、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健全主任会议成员联系督办重点议案和建议的制度,重点督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办理后代表不满意的议案、意见和建议。重视闭会期间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及走访联系选民反映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确保代表意见建议的及时处理。要不断创新和改进代表活动的方式和载体。开展“落实大会议案,推进和谐发展”为主题的代表活动。健全“代表之家”建设,继续开展“代表进社区”活动。健全和完善代表“统一活动日”制度,深化代表小组定向视察和代表持证视察活动。加强对各代表小组的指导,重视并更好地发挥专业代表小组的作用。继续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庭庭审。要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做好代表接待日工作和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与专职委员走访代表活动,坚持省市区镇四级人大代表联系制度。加强代表培训,强化代表责任意识,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继续开展优秀代表小组、代表活动积极分子评比和代表议案建议评优工作。要为代表履行职务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六、完善和规范常委会制度建设

  认真落实修订后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组成人员守则”等工作制度,加强和规范常委会会议程序及会议纪律,制定相应的会议制度。改进会议组织服务工作,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加强对部门预算和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制定相应的审查监督办法。制订评议工作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评议工作。

七、指导镇乡(街道)人大工作的深化和完善

  加强同镇乡(街道)人大的沟通、联系和指导,完善镇乡(街道)人大以“四个一”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建设。指导镇乡(街道)人大努力探索实践,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加强对镇乡(街道)人大监督财政预算工作的指导,进一步规范和细化镇乡(街道)人大对财政监督和公有资产监督的内容及程序,提高监督实效。开展镇乡人大对镇乡政府管理部门的评议试点。运用区和镇乡两级人大联动工作的有效载体,联动开展监督工作。根据区和镇乡两级人大联动执法检查的要求,指导镇乡人大组织代表开展对“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检查。对20*年开展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的两个相关“办法”执法检查意见整改情况,实施跟踪督查。指导镇乡(街道)人大开展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八、依法组织好区和镇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

  要按照区委的要求,认真开展换届选举的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换届选举工作计划,建立健全选举工作机构,确保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依法有序实施并按时完成。及时组织新一届区人大代表的培训。
九、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人大工作的宣传

  加强对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重要的主任会议和区人大常委会重要活动以及镇乡(街道)人大、人大代表活动的宣传报道。在办好“人大动态”和“人大工作通讯”及“余杭人大”网站的同时,重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拓展宣传渠道,办好宣传人大制度、人大工作及人大代表的专栏或专版。积极向省、市等上级人大及新闻媒体报送信息和动态。汇编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编印本届人大常委会纪念画册。发行“杭州市余杭区人大志”,做好“余杭通志”、“余杭年鉴”有关资料的收集和编写工作。

十、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的自身建设

  加强以能力建设为重点的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建立一支讲学习、负责任、有能力的人大干部队伍。坚持学习制度,继续加强人大干部的理论学习和法律学习,提高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增强工作责任心,形成努力工作、不断进取的工作氛围。优化人大干部队伍的结构,加强对人大干部队伍的培养和锻炼。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加强工作研究,深化常委会审议前的调研工作和区管领导干部的课题调研。进一步做好人大信访工作,规范程序、完善制度、严格督办,并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加强常委会机关工作,积极组织机关党组织活动和工会活动,加强机关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争创满意单位。

  各位代表,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国家权力机关职责,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是党交给我们的任务,是人民对我们的殷切希望,也是光荣的历史使命。我们要在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紧紧依靠全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出色的工作,不断推进我区人大工作的新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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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领导和常委分工负责制是党内的一项组织制度。这次党委换届,领导班子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实施了配备改革,常委分工负责制又赋予了新的内涵。**市委积极适应形势要求,进一步突出市委的领导核心地位,努力创新和完善市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常委会委员在决策、落实中的职能作用,对常委分工负责制度 ...

  • 人大常委会工作总结
  • 、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工作要求以及县委的工作部署,从今年=月至=月,县人大机关参加县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支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力以赴,狠抓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机关全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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