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一、健全工作机构。

按照“两院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组建了两支队伍。一是组建了社建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主任由司法所长张哲知兼任。同时,各居委会组建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站,站长一般由综治主任兼任,共组建社区矫正工作站4个。二是街道组建一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组成,共有成员3人。同时在全社会进行公开招募社区矫正自愿者,共招募干部、教师、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共16余人。

二、建档立制。

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实施社区每月一次例会制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规范“接收”、“解除”程序。

为了规范矫正工作程序,司法所对矫正对象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由街道司法所所长、矫正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工作站负责人、监护人、志愿者、矫正对象等人员参加,规范了接收八项程序,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起到了一定的慑服作用。同时,司法所对每个解除矫正的对象也举行解矫程序,对他们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讲评,最终提出要求和希望,真正做到工作有始有终,使矫正对象切身感受到矫正对他们的帮助,通过矫正悔过自新,重新认识自我。

四、专题教育和公益性劳动。

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一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实行专题化教育,如对盗窃罪进行相关刑法知识的学习,做到有的放矢。根据性别、年龄、体质和特长以及刑罚种类不同,安排相应性劳动,如安排社区治安防范巡逻等。二是每个社区确立和选择一至二个公益性劳动基地,如共建单位、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公共场所(社区公园、绿化带),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提倡以分散为主,并实行公益劳动计分制,具体操作由司法所、各社区落实。

五、人性化改造。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

六、正面引导。

司法所在工作中,善于有意识培养典型的挖掘典型事例,以点带面,提升监管质量。

纵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街道矫正办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人力不足;二是经费的不足为矫正工作的开展也带来了困难;三是专业性知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一、 严格落实责任,各项工作措施到位
我村确定以党支部书记对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负总责,村主任为主抓,把全村人口分布为10个工作片区,分别为两位成员,综治协管员为片区责任人,落实帮教、安置、社区矫正的工作责任制,并加强村治保会,调委会和平安中心户长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坚持每月综治例会制度,对我村七名释教人员,2名社区矫正人员,按片区划分负责,结对子,一帮一的安置帮教形式,每季度要有谈心、思想汇报掌握思想动态,遏制实际困难,尽量协助解决,并认真做好《刑释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卡》和相关资料。

二、 真情感化,做好刑释教人员的帮扶工作
1、真情感化,使之回归社会。开展重点管理,是维护社会治安的基础工程。近年来,由于刑释教人员随着刑期届满,不定期回乡,村组织帮教人员做好上门做工作,不采取歧视,而是积极主动协助其家庭生活,婚姻,就业进行关心,支持。如3组朱海棠,因过去年少无知,又因其江湖义气,参与抢劫,被判六年刑期,回乡后通过做起思想工作,本人也积极要求回归社会,而本人又有经济头脑,想经营茶叶生意,但苦于无经营场所,村里通过多方周旋,多方联系,帮其在溪墘沿路边租起店面,并在一年后,又组建家庭,村里主动协助结婚登记,生育办证等一系列手续,用温暖之心去感化,引其走向新生活,其中又有人购置农用车,有人在社会做水电工,各人都能安分工作,没出现违规违纪现象。事例证实,当刑释教人员回归后,在他们处于人生十字路口彷徨时,我们如能及时进行帮扶、帮教,不是歧视,抛弃而是真情关爱,用温暖的心,感化他们,使之浪子回头,就能有效促进社会治安稳定。
2、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的相对纠刑方式,是指符合社会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判定的确定期限内,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其回归社会的非法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我村有2人置于社区矫正人员,一年来通过帮教,促其思想转化,为3组朱定斌,因本人四肢残疾,加之聋哑妻子,上有父,下有二女,本人无知犯上销赃罪,判缓三年,通过村及司法所多次到其家中,做其思想工作,并帮其解决实际困难,为帮其办理残疾证二女结扎提供扶持,并进行慰问,并按有关政策办理社会最低生活保障,享受社会关爱,而且每季度也进行家访并积极扶持家庭抚养,发展水平及家禽养殖,增强自理能力,促其改邪归正,增强自理能力。
七组宋建平,虽矫正年限已过,但村两委,重点指派志愿者还是不离不弃,仍跟踪管理,现已达到预期效果,本人因家庭,婚姻矛盾,产生偏激行为致犯罪,村里协助共建家庭,通过法律条例,在法院已判离婚,解决家庭长期纠缠不休状态,使之轻装上阵。现已在水头石材厂当上技术员及参与厂部管理,使之成为社会有用人材。
总之帮教,社区矫正工作,事无大小,只要我们积极配合区、镇各级单位,不离不弃,抱着一股火热的心,用爱心与温暖感化他们使之真正用心回归社会,因此在今后工作中,我们会再接再厉,将进一步努力,夯实基础,作出亮点,更好开创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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