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和检控制度 门诊医疗质量
1.诊察和病历质量
(1)问诊是否抓住要点,记述是否准确完整;
(2)必要的体检项目是否认真完成,对体检情况的描述是否正确;
(3)初诊病历的主要项目如主诉、现病史、体格检查、诊断或印象诊断、治疗和处理意见、医师签字等内容是否完整;
(4)病历的一般项目如姓名、年龄、性别、职业、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是否按要求填写齐全;
(5)病历用浯、字迹和医学术语表达是否正确、恰当。
2.诊断质量
(1)必要的化验是否做了,报告是否及时;
(2)必要的医学影像检查是否做了,报告是否及时;
(3)必要的其他特殊检查项目是否做了,报告是否及时;
(5)是否在三次门诊内确诊,对未能在三次门诊内确诊者有否采取会诊或转院措施;
(6)诊断依据是否充分。
3.处方质量
(1)首选药物是否恰当合理;
(2)剂量是否正确合理,有无配伍禁忌;
(3)用法是否写全、正确;
(4)有无开乱方等不正之风现象;
(5)处方一般项目如姓名、年龄、日期、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医师签字和药剂人员双签字是否齐全。
4.手术质量
(1)门诊手术是否及时,有否拖延;
(2)手术有否错误或过失;
(3)无菌手术有无感染;
(4)手术中有无超过正常限度的损伤或过量失血;
(5)麻醉是否合理、有效;
(6)手术是否成功。
5.治疗处置质量
(1)该做药物皮试的是否做了;
(2)注射、输液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
(3)注射、输液有否严重静脉外漏,有无感染;
(4)换药和其他门诊治疗处置是否及时正确;
(5)对门诊传染病人有否作出及时隔离消毒处理,有否及时准确地做疫情报告;
(6)医护人员有否对与治疗疾病的其他有关注意事宜向病人嘱咐清楚。
6.疗效
(1)有效或无效;
(2)转归如何,治愈、好转或加重。
按上述6项30点的检控制定标准来抽查门诊病例,每一点只有好差两种之分,即好者得1分,差者为零分,然后计算每项平均分值,综合计算病例质量分数。其中手术病例按30个质量检控点评分,非手术病例按24个质量检控点评分。通过对各项隶属度的处理,得出病
例质量分数,百分数达90%以上者(含90%)为优级,80%以上者(含80%)为良级;70%以上者(含70%)为中级,60%以上者(含 60%)为差级,50%以下为劣级。对抽查病例进行统计汇总,进行门诊质量分析。
门诊服务质量管理和检控制度
一、门诊科室共性综合服务质量管理
1.门诊各科室都要根据“共性综合服务质量检控点”的12项内容分别制定具体评判标准,每日按标准抽样评判一次。
2.检查判定方法是:
(1)各科确定质量管理人员专人负责自检自判,做好记录,定期分析,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评判、自我完善;
(2)门诊办公室确定质量管理人员实行分管负责检查制度,每周抽样检查1~2次;
(3)发动病人进行监督帮助,设立病人意见箱或意见薄,定期汇集。
二、门诊医疗服务质量管理
门诊医疗服务质量各科室有较大差异,各科室均要指定质量管理人员来负责掌握,其质量检控点10项内容,每周评判1~2次,其中处方质量由门诊办公室配合。
三、门诊服务质量评价
1.质量检控点单点计分办法是:
“是”或“否”判断检控点:是=1分,“否”=0分;
“无”或“有”判断检控点:“无”=2分,“有”=-1(差错)或-2分(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
2.每日或每周检查判定表,每周计分1次
3.公式:
一周A表分数值:=一周总分数/(点数×日数)×100
一周B表分数值:=一周总分数/点数×100
某科室一月服务质量评分=(A表全月分数×B表全月分数)÷/4(一月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