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融
2013/02
外汇管理
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
存在问题与对策
董悦芳1
白建国2
田继瞳2
李
静2
050000;071000)
(1.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2.中国人民银行保定市中心支行,河北
石家庄保定
摘要:开展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是提高人民币国际地位的战略需要,也是缓解我国外汇储备压力的迫切需要。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开放一年多来,并没有出现市场预期的繁荣景象。本文通过深入调研,分析了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开展缓慢的原因,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境外人民币;境外投资者中图分类号:F83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6373(2013)02-0056-03
季度月,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2.05万亿元,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1545亿元,占比仅为7%;截至2012年8月底,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749.94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折合191.43亿美元,仅占全部利用外资的25.53%。(见图1、图2)。一方面这种对外净输出人民币在境外形成一定数量沉淀,为将来人民币以出口收入方式回
图1
2012年前三季度全国跨境人民币结算各项业务占比
外商直接投资
64%
2011年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称《管》),境外投资者和银行可依据此办法办理外理办法
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与此同时,商务部发布《商务部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对“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以及“境外人民币”的定义作了清晰界定,并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的流程做了梳理。开放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准许外国投资者使用人民币对华直接投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外汇储备压力。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跨境结算的齐步放开,在国际市场上形成正常的人民币循环流通渠道,进而缓解我国长期以来的外汇储备压力。但是,两个通知出台一年来,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并没有出现市场预期的繁荣景象。
一、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情况及特点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一边倒”现象严重。自2009年7月1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实施之后,人民币国际化已迈出重要一步。但法
是在结算中,人民币收支不平衡的状况却一直存在。做进口业务时以人民币支付比例较高,但出口业务很难回收人民币,这是由于企业在出口产业链中处于低端、议价能力不足造成的。2012年前三
收稿日期:2012-11-10
28%
图2
[***********]2001000
2012年1-8月份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占全部利用外资情况
单位:亿美元
利用外资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官方网站
作者简介:董悦芳(1965-),女,河北南宫人,大学本科,经济师,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白建国(1967-),男,河北保定人,大学本科,经济师,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保定市中心支行。田继瞳(1970-),女,河北保定人,大学本科,会计师,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保定市中心支行。李
静(1981-),女,河北保定人,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保定市中心支行。
河北金融
外汇管理
2013/02
流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导致国内美元存量加快增长,增加外汇储备压力。根据央行最新公布的数据,截至9月末,国家外汇储备余额已达到3.29亿美元。在目前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汇率波动剧烈的形势下,过高的外汇储备无疑显得。有些“烫手”
以保定市为例,自跨境业务开办以来,截至9月末,保定市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75笔,累计结算金额45305.98万元。其中,货物贸易结算金额15312.06万元(进口:679.14万元,出口14632.92万元),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结算金额3702.31万元(支出:3629.91万元,收入:72.4万元);资本项下结算金额26291.61万元(收入19291.61万元,支出7000万元)。跟单及表外融资负债3135.92万元。对外担保金额5000万元。至此,保定市还未办理一笔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2012年以来保定市共吸收外商直接投资18628.33万美元,可见保定市引资情况较好,在做好宣传、疏通好各个环节的情况下,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将大有作为,发展前景广阔。
二、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存在主要问题
(一)人民币输出有限,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亟待发展
近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交易量大幅增加,但主要是进口方向贡献较大。境外人民币存量有限,境外企业可获得人民币有限,进而阻碍境外投资者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根据香港金管局2011年末数据,截至2011年底香港人民币存款总额只有6185亿元,约占香港存款总额的10%,这将阻碍香港作为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进一步拓展,难以更好地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提供资金支持。尽管香港的离岸人民币市场业务在短短的几年中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迄今为止,香港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离岸人民币市场,具体表现在香港的境外人民币负债业务迅速上升的同时,境外人民币的资产业务仍主要来源于国内的融资需求。因此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规模的做大只能依赖于人民币的回流渠道,这实际上落入到了日元国际化的路径逻辑。与此相关,既然目前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只是实现了境外人民币的供给渠道,而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需求渠道,那么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就取决于政府的政策扶植。离岸金融中心存在的意义在于离岸金融中心与在岸金融中心之间监管制度的差异,如果离岸市场的发展一定要依赖于货币发行国政策支持的话,其不可能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离岸金融中心。
(二)认识有偏差,宣传不到位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将成为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组成部分,但是准许外国投资者使用人民币对华直接投资实施一年以来,由于宣传不到位,相关部门和企业对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不了解,在人民银行保定市中心支行对2012年省港洽谈会拟签约项目后续跟踪时,了解到个别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片面地认为“只有以美元形式进来的外资才算得上是利用外资,才可以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引进外资指标”,在推行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时有抵触情绪。调研发现,辖区外贸企业对退税等优惠政策较为陌生,了解不及时,掌握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推进。
(三)涉及部门众多,手续繁琐
《管理办法》和《通知》规定与以外币投资不同的是,人民币投资者在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审批时,须同时提交人民币资金来源的说明或证明以及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情况资金用途说明,并填写《
表》。商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须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备注栏加注“境外人民币出资”字样。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将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批复文件及时抄送同级人民银行、海关、税务、工商、外汇等部门。《管理办法》和《通知》还对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外国投资者所持有的境外人民币涞源、外商投资产业准入、审批及安全审查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界定。人民币出资金额达3亿元或3亿元人民币以上;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小额信贷、拍卖等行业;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创业投资或股权投资企业;水泥、钢铁、电解铝、造船等国家宏观调控行业须报商务部审核。在境外投资者和境内企业看来,《管理办法》和《通知》规定严格,涉及部门众多,手续繁琐。
三、政策建议
(一)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
一是继续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形成均衡稳定的汇率。境外人民币资金进入境内的目的,除了获取正常投资收益外,往往还为获取人民币升值、利差等带来的套利收益。因此,减少汇率波动,避免形成长期单向汇率预期,对保持直接投资平稳、真实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继续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促进人民币均衡汇率形成,有助于从根本上降低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风险。二是提高宏观经济管理能力。人民币国际化意味着国内政策的溢出效应增大,跨境资金流动的变化与国内货币政策、金融稳定等相互溢出和渗
57
河北金融
2013/02
外汇管理
透,宏观经济管理难度加大。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宏观审慎管理,提高宏观经济管理的有效性和灵活性;另一方面,要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机构稳健发展,提高金融风险应对能力。
(二)积极开展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认知度
基层央行充分发挥银政企沟通平台优势,加大对政府部门、商业银行、企业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对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更加熟知和认可。一是针对个别地方政府官员的认识误区,加强对政府部门的宣传,积极争得政府更多的支持,转变政府片面以外汇投资额为考量指标的观念,建议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也纳入地方政府考量体系。二是基层央行要全力指导各商业银行做好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和对企业的服务与指导工作。通业务产品推介会、开展“跨境人过举办政策宣讲会、
民币服务月”银行柜台派发传单、有奖知识问答、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宣传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政策,提高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市场认知程度;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企业的业务需求,对有业务需求的重点客户上门还要特别重视对中小企提供一对一的服务。同时,
业的政策宣传和服务;拓展业务培训的广度和深度,要注意分层次、多角度,尤其要加强对企业决策者和高管的宣传与沟通,使企业及时了解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享受的优惠政策,打消在出口退税、投资、和引资方面的畏难情绪。另外,商业银行要加强银行业务前台、客户经理等一线营销人员的业务培训。
(三)完善政策法规,便利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
人民银行要加强与金融办、财政、商务、海关、国税、银监、商业银行等部门沟通协调,共同探讨尽快制定相关制度法规,简化审批手续和操作流程,出台各种优惠政策,使企业吸纳人民币形式外资更加便利,推进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一是,制定联合管理办法,避免重复审批与监管操作。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各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共同完善相关制度法规,避免多头审批、多头监管,减少重复操作,缩短审批时间,为境外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办理人民币跨境结算提供最大的便利。作为基层央行和具体经办商业银行要本着促进投资便利化的目的,积极跟进,帮助企业理顺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上的操作流程,使每笔境外新增投资及时汇入企业专用账户。二是,尽快出台有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给予办理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外商投资企业更多的税收优惠。■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
[S].2011.
[2]胡晓炼.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政策与实务[M].北京:
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
[3]陈炳才,田青,郑慧.主权货币结算:终结美元霸权之路
[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
[5]朱晓军.人民币直接投资的繁荣效应[J].中国金融家,
(11).2011,
(上接第55页)资金汇入审核制度。外汇指定(七)把握个人境外直接投资风险点,择机推出相关政策。由于个人与法人相比,具有更多的不确定性,为避免放开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对我国的经济金融和外汇收支带来的不利影响,必须认真评估形势,准确把握个人境外直接投资风险点,择机推出《个人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完善个人境外投资补登记程序,改变因法规缺失而导致的非法身份。■参考文献:
[1]彭继民“[J].经济研究.走出去”战略与我国企业海外投资
参考,2008,(26).
[2]赵建华.浙江农业境外投资合作现状、问题与对策[J].对外
(3).经贸实务,2011,
银行在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利润入账或结汇手续时,应要求企业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提高企业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建议参照境内企业人民币利润汇出的审核要求,在审计报告上标注多少款项已入账或结汇,防止企业凭一份财务审计报告在多家银行重复办理入账或结汇业务。
(六)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企业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境外投资。建议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开展境外投资政策宣传培训,消除企业顾虑,主动上门服务,引导企业通过正规渠道办理相关手续。通过设置条件来区别对待,确定相应处罚标准及补登记程序,最大限度地将游离状态的境外投资企业纳入监管体系。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