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上海华山医院抗生素研究所 吴菊芳

一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 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 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 (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 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上述特点,按临床适应证(参见“各类抗菌药物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四) 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

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在制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 品种选择 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2 给药剂量 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3 给药途径

(1) 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重

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转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

有人认为局部使用抗菌药物对全身影响较小,不易产生耐药性,你如何看待局部使用抗菌药物?

(2)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皮肤黏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后,很少被吸收,在感染部位不能达到有效浓度,反易引起过敏反应或导致耐药菌产生,因此治疗全身性感染或脏器感染时应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只限于少数情况,例如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治疗浓度时可加用局部给药作为辅助治疗。此情况见于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时某些药物可同时鞘内给药;包裹性厚壁脓肿脓腔内注入抗菌药物以及眼科感染的局部用药等。某些皮肤表层及口腔、阴道等黏膜表面的感染可采用抗菌药物局部应用或外用,但应避免将主要供全身应用的品种作局部用药。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不可局部滴耳。

4 给药次数 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最大地发挥药效,杀灭感染灶病原菌,应根据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应一日多次给药。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可一日给药一次(重症感染者例外)。

5 疗程 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

6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 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的优点和缺点各是什么?如何掌握联合用药的适应证?

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从而减少其毒性反应。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其他β内酰胺类与氨基糖苷类联合,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此外必须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不良反应将增多。 二、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 内科及儿科预防用药

1 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如目的在于防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无效。

2 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长期预防用药,常不能达到目的。

3 患者原发疾病可以治愈或缓解者,预防用药可能有效。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缓解者(如免疫缺陷者),预防用药应尽量不用或少用。对免疫缺陷患者,宜严密观察其病情,一旦出现感染征兆时,在送检有关标本作培养同时,首先给予经验治疗。

4 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二) 外科手术预防用药

1 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2 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1)清洁手术 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2) 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 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

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的用药时机应如何掌握,为什么不宜太长?

(4) 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及给药方法:抗菌药物的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以下简称金葡菌)选用药物。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

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如结肠或直肠手术前应选用对大肠埃希菌和脆弱拟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3 给药方法: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0.5~2 h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使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 h,或失血量大(>1500 mL),可手术中给予第2剂。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 h,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 h,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 h。手术时间较短(

1 基本原则 许多抗菌药物在人体内主要经肾排出,而某些抗菌药物具有肾毒性,肾功能减退的感染患者应用抗菌药物的原则如下。

(1) 尽量避免使用肾毒性抗菌药物,确有应用指征时,必须调整给药方案。

(2)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病原菌种类及药敏试验结果等选用无肾毒性或肾毒性低的抗菌药物。

(3) 根据患者肾功能减退程度以及抗菌药物在人体内排出途径调整给药剂量及方法。

2 抗菌药物的选用及给药方案调整 根据抗菌药物体内过程特点及其肾毒性,肾功能减退时抗菌药物的选用有以下几种情况。

(1) 主要由肝胆系统排泄或由肝脏代谢,或经肾脏和肝胆系统同时排出的抗菌药物用于肾功能减退者,维持原治疗量或剂量略减。

(2) 主要经肾排泄,药物本身并无肾毒性,或仅有轻度肾毒性的抗菌药物,肾功能减退者可应用,但剂量需适当调整。

(3) 肾毒性抗菌药物避免用于肾功能减退者,如确有指征使用该类药物时,需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以调整给药方案,达到个体化给药;也可按照肾功能减退程度(以内生肌酐清除率为准)减量给药,治程中并需严密监测患者肾功能。

表1 肾功能减退感染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 需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或按内生肌酐清除率(也可自血肌酐值计算获得)调整给药剂量或给药间期。 二 肝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肝功能减退时抗菌药物的选用及剂量调整需要考虑肝功能减退对该类药物体内过程的影响程度以及肝功能减退时该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发生毒性反应的可能性。由于药物在肝脏代谢过程复杂,不少药物的体内代谢过程尚未完全阐明,根据现有资料,肝功能减退时抗菌药物的应用有以下几种情况。 1 主要由肝脏清除的药物,肝功能减退时清除明显减少,但并无明显毒性反应发生,肝病时仍可正常应用,但需谨慎,必要时减量给药,治疗过程中需严密监测肝功能。红霉素等大环内酯类(不包括酯化物)、林可霉素、克林霉素属此类。

2 药物主要经肝脏或有相当量经肝脏清除或代谢,肝功能减退时清除减少,并可导致毒性反应的发生,肝

功能减退患者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氯霉素、利福平、红霉素酯化物等属此类。

3 药物经肝、肾两途径清除,肝功能减退者药物清除减少,血药浓度升高,同时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血药浓度升高尤为明显,但药物本身的毒性不大。严重肝病患者,尤其肝、肾功能同时减退的患者在使用此类药物时需减量应用。经肾、肝两途径排出的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均属此种情况。 4 药物主要由肾排泄,肝功能减退者不需调整剂量。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属此类。 表2 肝功能减退感染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

多数抗菌药物经肾脏排出,如果出现了肾功能减退,无疑给抗菌药物的选择增加了难度

三 老年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由于老年人组织器官呈生理性退行性变,免疫功能也见减退,一旦罹患感染,在应用抗菌药物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 老年人肾功能呈生理性减退,按一般常用量接受主要经肾排出的抗菌药物时,由于药物自肾排出减少,导致在体内积蓄,血药浓度增高,容易有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因此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接受主要自肾排出的抗菌药物时,应按轻度肾功能减退情况减量给药,可用正常治疗量的1/2~2/3。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的大多数品种即属此类情况。

2 老年患者宜选用毒性低并具杀菌作用的抗菌药物,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为常用药物,毒性大的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药物应尽可能避免应用,有明确应用指征时在严密观察下慎用,同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此调整剂量,使给药方案个体化,以达到用药安全、有效的目的。 四 新生儿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新生儿期一些重要器官尚未完全发育成熟,在此期间其生长发育随日龄增加而迅速变化,因此新生儿感染使用抗菌药物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 新生儿期肝、肾均未发育成熟,肝酶的分泌不足或缺乏,肾清除功能较差,因此新生儿感染时应避免应用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包括主要经肾排泄的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以及主要经肝代谢的氯霉素。确有应用指征时,必须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此调整给药方案,个体化给药,以确保治疗安全有效。不能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者,不可选用上述药物。

2 新生儿期避免应用或禁用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参见表3)。可影响新生儿生长发育的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禁用,可导致脑性核黄疸及溶血性贫血的磺胺类药和呋喃类药避免应用。

3 新生儿期由于肾功能尚不完善,主要经肾排出的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药物需减量应用,以防止药物在体内蓄积导致严重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的发生。

4 新生儿的体重和组织器官日益成熟,抗菌药物在新生儿的药代动力学亦随日龄增长而变化,因此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按日龄调整给药方案。

表3 新生儿应用抗菌药物后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

孕妇们都知道要避免生病,可是如果真生了病,还得用药,妊娠和哺乳期患者如何选择抗菌药物呢?

五 妊娠期和哺乳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1 妊娠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参见表4) 妊娠期抗菌药物的应用需考虑药物对母体和胎儿两方面的影响。 (1) 对胎儿有致畸或明显毒性作用者,如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等,妊娠期避免应用。

(2) 对母体和胎儿均有毒性作用者,如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妊娠期避免应用;确有应用指征时,须在血药浓度监测下使用,以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3) 药物毒性低,对胎儿及母体均无明显影响,也无致畸作用者,妊娠期感染时可选用。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和磷霉素等均属此种情况。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按照药物在妊娠期应用时的危险性分为A、B、C、D及X类,可供药物选用时参考(参见表4)。

2 哺乳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哺乳期患者接受抗菌药物后,药物可自乳汁分泌,通常母乳中药物含量不高,不超过哺乳期患者每日用药量的1%;少数药物乳汁中分泌量较高,如氟喹诺酮类、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氯霉素、磺胺甲噁唑、甲氧苄啶、甲硝唑等。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和氨基糖苷类等在乳汁中含量低。然而无论乳汁中药物浓度如何,均存在对乳儿潜在的影响,并可能出现不良反应,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导致乳儿听力减退,氯霉素可致乳儿骨髓抑制,磺胺甲噁唑等可致核黄疸、溶血性贫血,四环素类可致乳齿黄染,青霉素类可致过敏反应等。因此治疗哺乳期患者时应避免选用氨基糖苷类、喹诺酮类、四环素类、氯霉素、磺胺药等。哺乳期患者应用任何抗菌药物时,均宜暂停哺乳。

① 妊娠期感染时用药可参考表中分类,以及用药后患者的受益程度及可能的风险,充分权衡后决定。 A类:妊娠期患者可安全使用;B类:有明确指征时慎用;C类:在确有应用指征时,充分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选用;D类:避免应用,但在确有应用指征、且患者受益大于可能的风险时严密观察下慎用;X类:禁用。

② 妊娠期患者接受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氯霉素、磺胺药、氟胞嘧啶时必须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以调整给药方案。


相关文章

  • 20**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 2012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以及2012年"三好一满意"活动和"医 ...

  • 20**年广西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 桂卫医[2012]73号 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广西抗菌药物 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柳钢.平果铝卫生处,区直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巩固2011年我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 活动成果,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2012年全国卫生 ...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等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加强对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 二.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省级卫 ...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及指标
  • 2011-10-27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及指标 检查.评价临床抗菌 药物使用的情况 发现缺陷和漏洞 及时改进.纠正 临床抗菌药物使用相关信息的采集 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药事管理研究部 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 2011年11月 2011年11月·重庆 保证<原则 ...

  • 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文件 山大二院医字[2011]12号 关于印发执行<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科室.单位: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业经院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执行. 附件: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抗菌药物专项整治 ...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试题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试题一.单项选择 (11 题) 二.多项选择(10 题) 三.填空题 (10 题) 四.判断题(10 题) 五.简答题(8 题)一.单项选择 (11 题)1.老年人和儿童在应用抗菌药时,最安全的品种是( C ) A 氟喹诺酮类 B 氨基糖苷类 C β-内酰胺类 D 氯霉素类 ...

  • 抗菌素使用原则
  • 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指导方案(试行) 抗菌药物是临床应用范围广,品种繁多的一大类药物,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体现在选择的药物品种.剂量.用药时间.给药途径.疗程是否与患者的感染状况及其生理.病理状态相适宜,目的是有效控制感染,同时防止人体内菌群失调,减少患者药物不良反应与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因此,要求医院 ...

  • 抗菌药物整治工作方案
  • 胶州人民医院 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持续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遵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2012年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根据胶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抗菌药物临 ...

  • 抗菌药应用原则
  •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第一部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各科,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性发生的关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1)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

© 2024 范文中心 | 联系我们 webmaster# onjobs.com.cn